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保育中環 」不盡不實 斷章取義誤導市民 還「政府山」於民 聯署聲明

政府山不但是目前特區政府總部所在,更是香港城市最早規劃的核心地帶,早在1841年開埠時已劃為公共用地。該區的文化景觀保存160多年至今,承載着香港的管治及發展歷史,是重要的公共文化資產。發展局建議,當政府總部於2011年底遷往添馬艦後,將政府山一大片地盤售予地產商,拆卸中區政府合署西翼,重建成為32層高的寫字樓,並挖空半個山頭,變成5層商場和停車場。




當局以精美說明書及模型,向市民及城規會推介這個名為「保育中環」,實為商業重建的地產項目,旨在製造一個必然賣地重建的既定事實。我們發現,政府斷章取義,誤導市民。




就政府對政府山斷章取義,誤導市民的舉動作出回應,公共專業聯盟等十多個團體,和其他市民已聯署了一份聲明,並將於2010年12月30日 (今天),在本地一份中文報章刊登該份聯署廣告聲明 ,該份聯署廣告聲明如下圖示。


你也可參與網上一人一信[請在2010年12月31日前簽署,並電郵至 1]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電郵地址為:sdev@devb.gov.hk ,2) 規劃署特別職務組 (註明「中區政府合署公眾諮詢」) sdpd@pland.gov.hk,3) 立法會 發展事務委員會:panel_dev@legco.gov.hk,並註明發送給所有發展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詳情可登入: 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notforsalehk/




Government Hill, where the current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are situated, has been the seat of government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Hong Kong as an independent colony.  It is an important heritage site and its historic landscape reflects the original planning of the area over 160 years ago.  The Development Bureau has proposed to sell a sizable portion of Government Hill to a developer who will demolish the West Wing and hollow out the hill to build a five-storey shopping mall cum car park and a 32-storey commercial tower.




Although the Government has labeled this plan as ‘Conserving Central’, it is in essence a real estate project.  While the authorities are using misleadingly illustrated booklets and scale models to present its case, ostensibly for public consultation and to the Town Planning Board, it is evident that its intention is to create a fait accompli for selling off and redeveloping the site.  We find that the government claims are out of context and involve distortion of facts.




In response to the distortion and deception from the Government regard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ment Hill,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together than a dozen of other concerned organizations and members of the general public, published a joint statement advertisement in a Chinese newspaper on December 30, 2010 (today). Please find attached the concerned joint statement advertisement.  


You may also wish to participate a "One-Person-One-Letter" campaign.


[Please sign this petition before 31 December 2010, and email the petition to


1] Carrie Lam, Secretary for Development, the email address is sdev@devb.gov.hk;


2] The Special Duties Section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Ref: Public Consultation on CGO). sdpd@pland.gov.hk;


3) The Panel on Developm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panel_dev@legco.gov.hk, and specified that the petition shall be sent to all the members of the Panel on Development.]


You may find the details in the following link:


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notforsalehk/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賤賣尖沙嘴山的糊塗帳

由 7 年前賤賣紅灣半島引發的梁展文事件,終於水落石出,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確認6
位高官失職。市民心裏明白,醜聞不僅出自退休高官的就職申報機制,而是政務官體制中「官官相衛」的文化,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現今唯一的懸念,是曾特首
有沒有懲處失職官員的決心,還是任由民怨沸騰,讓雪球愈滾愈大。

 紅灣半島事件使公眾損失逾10 億元,只是冰山一角的糊塗帳。傳媒在上月揭發的涉嫌賤賣尖沙嘴山事件〈註一〉,亦剛好在7 年前發生,估計公帑損失更達15 億元之巨。

 歷史建築「發水」奇聞

2002 年6 月,政府決定公開招標賣地,把位處尖沙嘴山的前水警總部舊址發展為文物旅遊設施, 以「保育」這批有百多年歷史的建築群。2003 年5 月,長實集團的一家附屬公司以3.5 億元投得該項目,並於同年6 月簽署批地文件。

 怪
事就在批地之後發生,地產商循例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審批,但圖則內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竟然比原來標書上列明的4300平方米「發水」逾四成,達
6172 平方米。地產商建新樓「發水」,是見怪不怪的事實,但已經坐落百多年的歷史建築也能「發水」,確是聞所未聞的創舉〈註二〉。


了 解決紛爭,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派員與地產商一起到地盤「度尺」,確認「發水」三成,即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為5610
平方米。怪事再次發生,政府認為這些在批地後「發水」的面積不應向地產商追補地價。若按市價推算,尖沙嘴地舖呎價逾10
萬元,即地產商可能因此「意外」而平白獲益15 億元。

根據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解釋,政府庫房「少收15
億元」只是一場誤會,起因在於政府部門在「項目進行招標前並無就這組歷史建築作詳細實地測量」,但「發展商的發展權包括活化再用這些現存的總樓面面積」,
所以即使實際面積比招標文件列明的面積大增,亦「只是根據詳細測量而作出的技術修正,不存在給予發展商額外總樓面面積」。因此林鄭月娥「不認為這項招標中
有出現錯失」,自然亦不會向地產商追收差價〈註三〉。

 假若你無法明白政府的邏輯,只要把政府和地產商的位置對調,你便更加明白政府邏輯的荒謬:如果地產商在買地收樓後,發現樓面面積比政府標書少了(而非多了)三成,他們會一聲不吭,還是不惜對簿公堂、向政府追討損失?

 「技
術修訂」損失15 億元發展局不厭其詳地向公眾解釋,尖沙嘴山是文物保育項目,所以總樓面面積多少,其實無關宏旨。但任何逛過Heritage
1881 的市民都清楚看到,
內裏名店林立、寸金尺土,地產商不惜挖盡每呎面積的潛力。政府「計細數」,不等於地產商會把萬多平方呎面積回饋市民,變成緬懷歷史的公共空間。

 這
筆15
億元的糊塗帳,實在疑點重重:地政總署招標賣地,竟然只測量計算可新建樓面面積,卻不測量擺在眼前的現存建築物面積,是否匪夷所思?在投標前,所有投標商
可自行根據建築物的實况,估算樓面面積。究竟是否有人早着先機,明知政府「報細數」而願意比其他人出高價投地?政府官員是否一如發展局解釋,在批地後3
年才從地產商口中知悉「報細數」?政府得悉「報細數」後有否考慮終止批地合約,保障公眾利益?即使作最壞打算,政府向中標商全數賠償投標金額3.5
億元,然後重新招標,仍然有可能讓庫房多進帳十幾億元,何樂而不為?

 為了減少向低收入人士支付每月600
元的交通津貼,政府不惜扭盡六壬,把按個人計算入息改為按家庭計算入息,變相懲罰兩夫婦或兩母子一起出外就職的低薪家庭,聲稱是「善用公帑」。但面對地產
商的特權,高官的一句「技術修訂」,便可以代表你和我放棄十幾億元,什麼「善用公帑」只是廢話。

 「地政黑洞」不見天日

 尖
沙嘴
山絕非特區政府的最後一筆糊塗帳。曾班子已經宣布,意欲割售中區政府合署現址的半個政府山,把一幅百多年來用作公眾用途的歷史遺址,送進地產商口裏,重建
為高廈和商場。山上的大部分樹木與山中的美利炮台遺蹟和歷史秘道,將與尖沙嘴山同一命運,送入堆填區。這個美名為「保育中環」的地產山項目,令中環更塞車
和更污染的代價,當然不會計入政府的帳目內。

 尖沙嘴山事件比紅灣半島更嚇人的地方,是內中醜聞歷經7
載才曝光。紅灣半島的焦點是高官的「延後報酬」,尖沙嘴山的焦點是特區的「地政黑洞」。直至今天,傳媒仍然無法看到最基本的文件,例如測量報告、地產商發
展圖則和補地價計算準則,更無法進入建築物內察看「發水」面積。誰代表政府進行測量?
誰出面與地產商談判?誰決定「發水」面積毋須補地價?一切諱莫如深。

 「地政黑洞」內的一個決定,動輒便有過億元的上落。沒有陽光,只會腐朽,這是特區管治機器內最幽暗的角落。在下一筆糊塗帳出現之前, 立法會是否應該替公眾問責,讓一點陽光透進黑洞?

 〈註一〉2010 年11 月23 日及24日《南華早報》報道。

〈註二〉根據公共專業聯盟在2010 年12 月7 日,按照「公開資料守則」,向地政總署取得的前水警總部招標文件顯示的資料。

〈註三〉見林鄭月娥局長2010 年12 月8 日在立法會的答辯。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原刊於 2010-12-23 明報 A28頁]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延續殖民者心態的「土地觀」——與梁振英先生商榷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先生在上月12 日發表了一篇「政綱式」演辭,闡述了他對香港未來的願景,其中有關土地開發的部分,觸及香港發展的核心問題,更與市民當前關心的樓價升、房屋供應短缺的矛盾息息相關,值得公眾討論。

梁振英點出了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太少,與我們在國際上名列前茅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不相稱的矛盾,繼而帶出引導式的結論: 「如果現有的土地不夠,到哪裏去尋找發展空間?填海是方式之一。到哪裏填?我們要堅決保護維港,但譬如維港西面的青洲如何?」

這段說話有一點令人摸不頭腦:根據《保護海港條例》,青洲是維港範圍之內,這是政府多年前放棄青洲填海計劃的原因。誰要鼓吹青洲填海,便不可能成為「堅決保護維港」的勇士。但更值得探討的是這結論的前提: 「現有的土地不夠」的假設,究竟孰真孰假?揭開這個假設的底蘊,是剖析本港深層次矛盾的關鍵。

3 年前,政府發表了一份由眾多部門和專家學者、耗時7 年才合力完成的研究報告:到了2030 年,本港人口比今天預計增加140 萬人, 「城市化地區至今約佔全港土地面積的21%,鄉郊集居則再佔2%。基於未來的空間發展模式,到2030 年我們只需多開發2%的土地。大部分林地、灌木地、草地及農地將不受策略性發展建議影響,亦可留有更大空間落實擴展郊野公園的建議」。報告更詳列了如何安置新增人口、減低市區密度、安排工商業用地的具體方法,而這一切都是在維港停止填海的前提佈局下進行〔註一〕。

「土地不夠」背離事實

政府的專業部門早已徹底否定了「現有的土地不夠」的假設,身處行政會議的梁振英和早前表示「搵地艱難」的特首曾蔭權,理應知之甚詳。那麼,為何兜兜轉轉,念念不忘維港填海的「土地觀」又再出籠?

回歸前,英國殖民政府採取以維港填海為核心的土地開發策略,主要基於兩項地緣政治的考慮:一、維港兩岸才是「自己」割讓得來的土地,九龍界限街以北的「新界」地區只是防範北方來客的緩衝區;二、維港填海所得是「處女地」,任由處置,毋須陷入在新界收地時的利益轇轕。這種夾雜了「防範意識」和「信手拈來」心態的土地觀,百多年來一直主導了殖民政府的土地管治思維。

梁振英在演辭中強調: 「我們要確立社會的共同願景,就要對全社會有認真、全面和客觀的認識。」這固然是無可非議的目標,但在後殖民的今天,任何人對香港土地問題的「全面和客觀的認識」,不能逃避三座「老大難」的大山。

三座大山窒礙發展

第一座大山是過時的丁屋政策,這個原意用來維繫傳統村落族群的德政,已被濫用為牟取私利、入侵鄉郊的工具。丁屋用地佔去現時約2000 公頃的鄉郊集居地的相當部分,兼且隨城規會今年開始「寬大處理」,正在向綠化帶膨漲。

第二座大山是半開發、半廢棄的「棕土」地帶(brownfield sites):佔地655 公頃,獲城規會臨時許可的露天貨櫃場、危險品存放場或拖架停放場,再加上125 公頃的違規貨櫃場和非法堆填區,已使新界不少地區淪落為第三世界一般的廢料場〔註二〕。持有這些地段的原居民,都是「開發至上」的信徒。

這兩座大山的共同特徵就是土地利用的效率奇低。接近3000 公頃的土地,究竟創造了多少經濟價值?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應該比誰都心裏有數。善用這些土地,既可改善新界景觀,又可紓緩開發農地、濕地和郊野公園的壓力,與自然保育的目標相輔相成。那為何曾特首和梁先生均忽略如此顯而易見的出路?答案卻在於第三座大山。

根據公開披露的資料,五大地產商——恒基、新鴻基、新世界、信和及長實,合共持有的土地,包括計劃中、發展中及待發展的總面積,總計有1279 公頃,超過政府目前持有的土地儲備320 公頃的3 倍有多〔註三〕。如按「有土便有財」的說法,用「富可敵港」來形容大地產商的現,恐怕只有低估而並無誇大。

眾多地產商多年囤積得來的「圈地」,便是第三座大山,包括南生圍、下白泥、深涌、塱原和大浪西灣等遍佈新界的農地和魚塘。若果政府意發展棕土地帶,不少原居民會倒履歡迎,但地產商持有而尚未被破壞成棕土的圈地,開發價值將會直線下降。反之,若果政府為了遷就地產商圈地的範圍而發展新市鎮(例如在粉嶺北新發展區建議採用公私合營模式,開發地產商已收購但未被破壞的高質農地),目前效率低劣的用地方式,便永遠沒有理順的一天。政府貪圖政治方便、怯於原居民利益和地產商特權,結果是新界規劃停滯不前,公眾利益成為犧牲品。

「重南輕北」代價沉重

誠然,殖民時代的地緣政治已經去如黃鶴,但這三座大山的挑戰,是否令梁先生有意繼承殖民者「信手拈來」的心態,延續昔日的土地觀——維港填海還是最乾手淨腳的出路?

可惜,這種土地觀不但危害維港的未來,更已造成「重南輕北」的地區失衡:維港兩岸市區超越發展極限,交通擠塞成為空氣染每愈下的罪禍首;新界北卻欠缺發展就業的機會,令低收入階層難以向上流動。誰忽略了這項「南北差距」,就難以聲稱「全面和客觀的認識」貧窮問題。

更甚者,這種土地開發的思維與正在冒升的新價值,矛盾日趨激烈。早前有80 後青年搬入馬屎埔村進行有機耕種,開展「新生活運動」,繼而發起反對開發南生圍濕地的運動。較早前,除了「我愛維港日」的參與人數按年遞增外,千人「誓保菜園村」的聲勢不減。若果執政者漠視這種價值衝突,只把新界土地視為經濟開發的原材料,將人文價值的空間榨得一乾二淨,又豈能稱為「社會的共同願景」?

試想想,政府領袖若果心理順丁屋地和棕土的城鄉規劃,把過千公頃土地的發展願景與民共議,那麼政府與地產商博弈的遊戲規則必然徹底改寫,房屋供應的多寡不會任由地產商主導,提升人均居住面積不僅是售樓書推銷的夢想,青年一代多元發展的空間大增,20 年後的香港面貌必定煥然一新。

過去殖民政府受制於「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發展願景欠奉。董建華和曾蔭權不敢移除三座大山,莫非下一屆政府要以維港填海掩蓋規劃失誤,令深層次矛盾愈演愈烈?

〔註一〕政府規劃署2007 年發表的《香港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第11.7 段。報告預期本港人口從2003 年至2030 年增加160 萬,相等於從2010 年至2030 年增加140 萬。

〔註二〕《文報》2009 年2 月9 日報道,655 公頃為2009 年統計數字,125 公頃為2006 年統計數字。

〔註三〕香港《經濟日報》2010 年7 月5日報道。


[刊於 《明報》2010年12月2日]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黎廣德﹕規管「發水樓」的世紀博弈

很多市民對今年施政報告的最深印象,是特首曾蔭權
「忽然醒悟」地產商的一貫賣樓手法對市民是如何不公平,然後「忽然企硬」管制地產商興建發水樓。顯然,曾班子力圖擺脫政府偏袒大財團的形象,但市民真正關
心的是政治騷背後的實質安排。畢竟,升斗市民對「賣樓公平」這個卑微願望早已望穿秋水,政府每拖延一天,只有更多人中招受害。

 「發水樓」成為全城焦點,源於2005年,梁展文被揭發任職屋宇署長時,酌情批准「嘉亨灣」增加3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隨後社會嘩然,立法會展開調查,政府承
諾規管,卻遲遲未有下文。直至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去年中邀請公眾參與討論規管細則,今年6月向政府提交建議,業界早已知悉「發水樓」規管在即,政府部門亦已
反覆研究經年。但林鄭月娥局長早前公布,地產商直至明年4月1日止,仍然可按現有規定繼續申請「發水圖則」,究竟有何玄機?

「發水」利益逾千億元


個實用面積700多平方呎的中型單位,往往有逾200呎的發水面積,若以市區單位每呎過萬元計算,市民因「發水」而額外奉獻給地產商的金額,每個單位便約
200萬元。假設地產商把未來5年準備興建的10萬個單位(按照政府估計每年興建2萬個私營單位推算),有一半可以提前在明年4月前入則,地產商「發水」
所得的額外收益,亦即市民置業承受的潛在損失,可達1000億元之巨。

 當然,上述估算有兩點不足之處:一、不少地產商早已洞燭先機,很多地盤在政府本月宣布前已入則;二、大地產商擁有土地儲備和收購部署,能夠準確圈定未來發展用地,甚至把10年後的地盤提前入則,也屢見不爽,但小地產商則較難預早籌謀。

 林鄭月娥面對市民的質疑,臨時加插兩招,規定地產商必須先擁有地權才能入則,以及一旦項目在批則後兩年內未能動工,「發水」優便被取消。驟眼看來,這確實是填補漏洞的德政。

 可惜事與願違,原來所謂「擁有地權」的要求非常兒戲,例如收購舊樓,它只須購入一個單位,便可以符合資格,在所有小業主不知情的情下為整個地盤入則。至於
「發水圖則」在兩年內不動工便自動作廢的安排,確實是釜底抽薪的改革,但關鍵在於過去屋宇署對「動工」的定義十分寬鬆,將來假若只倚賴行政指令而非立法執
行,隨時會被地產商以司法挑戰。政府一旦失守,「規管發水樓」便形同虛設。還有一點事關重大,尚待發展局澄清:這項安排是否適用於所有已批准的「發水圖
則」,還是局限於未來半年新批准的「發水圖則」?若是後者,則等同選擇性放生了在過去一年預聞內幕消息,偷步入則的地產商。

與規管「發水樓」不可分割的措施,是立法限制賣樓手法,特別是規定以實用面積計價,更正中地產商的死穴。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上周揚言,不會與政府對
抗,但認為「現階段無立法需要」〈註一〉。這是一場看似談笑用兵卻是爭分奪秒的博弈,地產商必會出盡法寶,把立法程序拖過2012年中,屆時新特首上場,
什麼規管都煙消雲散,從頭再來。若果鄭汝樺局長在諮詢一年後才動立法程序,恐怕凶多吉少。

忍無可忍 民怨沸騰

要明白政府對「發水樓」為何又愛又恨,只需看看港鐵地盤,便可思過半。港鐵有6個尚未招標的地盤,共有9200個單位,已提早取得「發水圖則」〈註二〉。保
守估計,每個單位較新準則「發水」多100平方呎,將來中標的地產商補地價平均每呎5000元,政府庫房便可多收約46億元。由於西鐵地盤不屬於「以物業
資助鐵路」的營運模式,它們的賺蝕完全由政府控制,港鐵只是負責項目管理,所以政府還可以從地產商賣完「發水面積」後再多得分成。政府至今未肯承諾,唾棄
特首口中所說「對市民不公道」的圖則,讓中標者按照新規定重新入則,這塊已經含在口中的肥肉,相信就是林鄭月娥不能宣諸於口的底因。

至此,視庫房如「私己錢」的特區政府,為何坐擁2萬億元儲備,仍然與地產商在物業市場上官商關照,實在清楚不過。政府與地產商猶如孿生兄弟,過去在「發水樓」市場齊齊真銀,如今礙於被欺者忍無可忍,民怨太深,兄弟被迫忍痛分手。

打擊「發水樓」一役,政府押上了政治資本,地產商牽動了上千億元的利益。這場世紀博弈演下去,無論兩位主角是好心分手還是曲線復合,廣大市民絕不能當袖手旁
觀的觀眾,因為以千億元計的注碼是市民口袋裏的真金白銀,而一旦曾班子所剩無幾的政治誠信再受衝擊,更會動搖餘下兩年的管治根基。

 〈註一〉見《信報》2010年10月22日報道

〈註二〉根據環保觸覺的調查和《明報》2010年10月23日報道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刊於 《明報》2010年10月29日]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政府山變「地產山」疑點重重

現今中區政府總部所在的「政府山」,是殖民地政府至今百多年來政治權力核心的所在地。當中人與物的變遷,與香港發展盛衰的關係之大,沒有任何其他史遺址能望其項背。


例如政府總部西翼的現址在百多年前是一組「美利炮台」,負有鎮守維多利亞港的重任;政府山中間更內藏四通八達的隧道網,連接港督府、政府辦公樓與中環商業區,可供當時的官員作防空走難之用;二次大戰淪陷時期曾遭日軍徵作秘密軍事用途。直至今天,連接特首住所禮賓府的一段隧道圖則,仍然列作不准外洩的機密。


林鄭計劃匪夷所思


上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公布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計劃:變賣半個政府山作商業用途,將最富歷史價值的公共資產交到私人發展商手裏,公眾永久喪失業權。


表面看來,政府的發展計劃冠冕堂皇——保留政府總部中座和東翼,只拆卸西翼大樓,新建的約四十層高商較附近的大樓還低幾米,開放更多公眾休憩用地,更多綠化,實在是發展與保育之間最理想的「平衡」。然而,實情是否如此?


特區政府今天坐擁2 萬億元的儲備,只有被批評為「孤寒財主」的壓力,絕無急於籌錢、變賣家當的迫切需要。發展局表示中環甲級寫字樓短缺,重建西翼大樓可以提供二十八萬平方呎的面積。政府最希望市民全部患上失憶症:一年前特區官員在推銷高鐵項目時,大事宣傳把西九打造成核心商業區的必要性,正因為中環發展已經飽和。西九站上蓋可提供二百八十萬呎甲級寫字樓面積,剛好是重建西翼大樓的十倍。況且,中環新海濱還預留了九十萬呎甲級寫字樓用地,硬把一棟大樓和商場塞進中環最擠塞的皇后大道中和雪廠街中間,真有凌駕性需要嗎?


胡亂改建掏空歷史



根據現今國際上通用的《中國文物保護準則》第十八條,任何歷史遺跡「必須原址保護。只有在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重大建設工程的需要,使遷移保護成為唯一有效的手段時,才可以原狀遷移,易地保護。」難道特區政府認為,向地產商提供甲級寫字樓,是國家重大工程還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另一個疑團是有關工程的規模。政府提供的圖則顯示新建的大樓只在地盤西面角落,佔地比現在西翼大樓還小,周邊全是綠油油的山坡。細看之下,原來出賣的地盤是大樓用地的四倍,佔去半個政府山,用來興建多層地下商場和停車場,一如前水警總部的尖沙咀山。今天你走進Heritage1881,給周圍的名店震懾之餘,還有爬「山」的感覺嗎?


你還能看見已遭淘空挖走的隧洞遺嗎?若果曾班子一意孤行,政府山將來會經歷同樣命運,屆時挖走的不只是留存了百多年的隧道網絡,還可能有美利炮台和其他外界不知曉的古蹟遺址。


政府計劃拆卸中區合署西翼大樓所持的理由,是它的建築價值不高,可惜這個結論剛好與政府委託的古蹟專家意見相反。專家報告指出「這群大樓的建築質素很高,是香港摩登辦公大樓設計的起始階段和五十年代建築設計的典範」,以及「毫無疑問,善用這些大樓完全可行」【註】。專家報告明確指出,「若果必須進行重建」,那便惟有選擇相對中座和東座價值較低的西座大樓。但誰有能耐在專家撰寫報告時加添了一個「必須重建」的前提條件?相信只能是支付顧問費的發展局,而不會是真正付鈔的廣大市民。


「市民中心」更有價值


根據中文大學建築系退休教授Vito Bertin 實地考證後指出,從禮賓府向北望,中區合署的東翼和西翼剛好在中軸線的左右對稱,在禮賓府與維多利亞商業城區之間,構成一個緩衝的綠化空間。當時的設計師花盡心思,利用一個空間符號,突顯出「政」「商」的區隔。若果西翼拆卸後,半個政府山淪為地產商地盤,原先分隔的空間變得支離破碎,是否也意味政府愈來愈向商賈傾斜?


其他大大小小的疑團多不勝數,例如重建計劃須擴闊下亞厘畢道以方便新大樓出入,但新增車流量始終會使花園道、德輔道中和雪廠街比現時更擠塞,這是否無法解決的死症?淘空政府山和拆卸西翼大樓的幾十萬噸泥頭,如何能從中環運走而不致天怒人怨?早已超標的中環路邊空氣質素,進一步變壞後又會增加多少提前死亡和入院個案?為何政府不進行考古發掘,在未有確定古蹟遺址的細節前便建議把業權賣給私人發展商?為何政府聲稱諮詢公眾,卻不開放政府山和政府合署讓市民參觀,使公眾蒙在鼓裏,無從討論?


其實,若果政府山能蛻變成一個開放的「市民中心」,西翼大樓可以有很多既切合市民需要,亦尊重歷史原貌的用途,例如政府檔案署的公眾閱覽室、公眾諮詢常設會場、供民間團體使用的展覽館等等。


1937 年10 月13 日,一位立法局議員發言,引用前總督郝德傑的觀點,指出發展政府山是「將香港一處原本最美麗的地段進行商業化劫掠」,最後殖民地政府撤回發展建議,政府山至今一直是公共資產,未有變成「地產山」。英殖民政府尚且懂得尊重歷史,難道我們對特區政府為下一代保育文化遺產的責任,不應有更高的要求嗎?


註:見政府顧問Purcell Miller Tritton《歷史及建築評估報告》第128 及13 5 頁


作者為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



[刊於 《信報》2010年10月27日]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施政報告短評

房屋政策,似有還無,誤導市民。在施政報告第21段竟說: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把計劃興建公屋的土地轉為興建居屋。我們認為任何蠶食公屋三年上樓承諾的建議,都是不可取的。」其實政府是製造虛擬矛盾,自打咀巴,因為根本本港土地供應充足,興建居屋無須使用公屋土地。

特首聲稱 “多供應土地會可讓市民買平樓”,其實咁樣做,無意對症下藥。 所謂 “先租後買”,對協助市民 “上車” 毫無作用,完全是落錯藥,特首在施政報告拒絕復建居屋的理據,顯得軟弱無力。

在扶貧政策方面,特區政府無心解決貧窮問題 顯而易見 對滅貧目標 隻字不提… 對此我感到失望 為何唔制定滅貧目標,例如在3年內,貧窮人口由126萬減至100萬以下? 堅尼系數由0.533減至0.5以下?

在環保政策方面,施政報告只重覆在氣候變化諮議文件中的幾段 ,對實際提出措施,減低空氣污染,垃圾堆置的問題,完全欠奉… 實在令人欲哭無淚

 這是一份體現典型 “臨渡”心態 ( NIMTOO,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總之凡事拖到任期滿為止,蘇州屎留俾下一任) 的施政報告,只是看看今次急不及待加入兩頁有關”十大基建”及"六項優勢產業"的成績表,便使人疑惑,究竟曾蔭權是否急於埋單計數?究竟這個特區政府,係唔係一個 斷錯症、落錯藥 的「臨終政府」?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停建堆填區的治本對策

 擴建將軍澳堆填區,從垃圾危機演變成憲政危機,正好體現了曾班子應對環境問題的一貫作風:捨遠圖近,「臨渡心態」氾濫(NIMTOO ——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什麼是捨遠圖近?就是官員害怕為長遠治本的方案作出承擔,寧願專注近在眼前的政治考量,最好讓公眾誤以為問題已經消失,便可以輕鬆拖到自己離任為止。


環境局的掩眼法層出不窮,擴建堆填區所需的15公頃土地,其實早已劃作政府用地,馬上可以動工,只有額外5公頃在清水灣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才受立法會表決阻滯。但最要命的謊言是,停止擴建堆填區的治本策略,早在5年前已經準備就緒,政府當時沒有推行,到現在還不拿出來,是否天大笑話?


2003年,特首董建華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曾蔭權任主席。委員會選定了「固體廢物管理」作為優先項目,成立「專家支援小組」,制定選項。當時的局長廖秀冬深明「垃圾危機」一觸即發,所以官員十分積極。所有持份者——從家庭主婦和拾荒者,到官員、專家、環保團體和業界代表——以各種形式對等交流。專家組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制定了一份治標兼治本,並獲大多數持份者支持的《固體廢物管理可持續發展策略》〔註一〕。


這個策略既考慮本土需要,亦借鑑了海外經驗。成效如何,只需看看台北市過去10年的經歷。


「垃圾神話」變成現實


台北市在馬英九當市長的年代,制定了一個號稱「垃圾零掩埋、資源全回收」的願景,當時大家只當作是個「垃圾神話」。市政府在2000年初公布了新法例,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即取消固定垃圾費,但多丟垃圾,則須多付費購買專用垃圾袋,可回收的「資源」則免費)。政府擴大回收物品範圍及配套設施,方便市民回收省錢。到2003年底,所有垃圾、資源物和廚餘已經可以完全分流運輸。全市垃圾棄置量在6年間下跌了六成,再加上高效焚化爐的輔助,需要送到堆填區的總量,從2000年的每日平均1700公噸,下降到2008年的55公噸,即只有原來的3%。


若果同樣成效放諸香港,政府聲稱只有6至10年便爆滿的3個堆填區,可以用100年以上。


馬英九接任市長時,垃圾費仍然是按戶固定徵收,與香港從差餉徵收垃圾費相似。市民少丟垃圾也不能少交費,大家都沒有分類回收的動力。市政府眼見垃圾量持續上升,唯有多建堆填區,但這正正是觸發衝突的禍根。


「鄰避效應」促成改革


台灣的環保運動與社區運動流,對於不受歡迎的設施,有強烈的「鄰避效應」(NIMBY),即「不要在我家後園」。政府必須面對質疑:堆填區是否無可替代?選址是否符合公平原則?


馬英九不改革便要與「鄰避效應」硬碰,要改革便得頂住各方面民眾的埋怨。但改革路線獲得環保團體支持,更得到受惠於資源回收業的商界擁護。「垃圾零掩埋、資源全回收」的政策,便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註二〕。


馬英九背水一戰,原定在2020年的目標提前10年實現。台北市節省開支,擴大回收再造業,更拿了國際獎項。全台灣決定參照台北經驗,實施垃圾資源化政策。


台北能,香港萬萬不能?


2000年的台北市面對的狀,與今天的香港何其相似。特區官員總可以找出100條理由,說明這個已經實現的「垃圾神話」只能在台灣和韓國城市發生,但香港則萬萬不能。


今天的香港,仍然採用1989年訂立的廢物處置計劃作為法定措施,說明我們已虛耗了21年光陰。


曾蔭權強調自己不是看守政府,那為何不用餘下兩年辦一件福蔭子孫的實事?政府不敢推行全面減廢回收策略而繼續硬銷堆填區和焚化爐,只會因缺乏道德正當性,碰得焦頭爛額。


邱騰華應該宣布放棄擴建堆填區,邀請專家組取出塵封了5年的治本策略,與立法會敲定實施原則,推行垃圾按量收費、生產者責任制、綜合回收及焚化設施的一籃子方案,3年後檢討進度。若果我們能追近台北的步伐,屆時立法會需要審議的時間表,將是如何關閉而非擴建堆填區。


擴建堆填區的20公頃土地,足可興建2萬個中小型住宅單位。將珍貴土地資源交給垃圾,同時聲稱缺地建居屋?特首,荒誕劇與喜劇,只在乎一念之差。


〔註一〕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策略小組在2005年初完成「固體廢物管理」可持續發展策略報告,當時筆者擔任「專家支援小組」召集人。隨後委員會在2005年5月發表的「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以及政府在2005年12月公布的政策大綱,均已對原來草擬的報告有所刪改。


〔註二〕有關台北市「零掩埋」政策的流程,詳見拙作《釋放香港》第四章,2009年6月出版。


[刊於 《明報》2010年10月13曰]


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祝賀劉曉波先生榮獲諾貝爾和平獎期盼中華民族早日實現百年民主夢

祝賀劉曉波先生榮獲諾貝爾和平獎期盼中華民族早日實現百年民主夢

欣聞劉曉波先生榮獲諾貝爾國際和平獎,這是國際社會對他二十多年來推動中國民主化作出不懈努力的肯定。為了中國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公義,劉曉波先生雖多次身陷囹圄均不為所懼,這種大無畏的精神令人肅然起敬。所以他的得獎是理所當然的。而諾貝爾和平獎也因為頒給了一個實至名歸的人而更獲世人的重視和珍惜。

劉曉波先生這次獲獎,將大大鼓舞身在中國大陸的維權人士和民主運動人士,繼續為中國的民主事業努力。他的獲獎說明,強權有時而盡,正義終能彰顯。維權和民運人士,只要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是無堅不摧的。

我們希望,中國執政當局能順從民心民意、順應歷史潮流,革新鼎故,改弦更張,切實推動政治改革,使我中華民族百年民主夢能早日圓夢。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潛行舊區的真假「促進者」

為時兩年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接近尾聲,正好碰上民怨沖天,要求政府回應樓價飆升和房屋政策失效的問題。特首下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難以迴避「市建局角色」這燙手山芋。


在月前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總結階段工作坊及立法會公聽會上,民間團體、業主及租客對市建局的憤懣不但沒有隨「檢討」而消減,反而因過程中民間聲音被「河蟹」,更多團體正部署下一步抗爭行動。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近日向傳媒放風,示意把市建局從「發展商」轉型為「促進者」(enabler),與公共專業聯盟去年提出的建議一致【註】。根據往績,政府慣用的策略是對新理念的名詞採取「拿來主義」,對新理念的內涵則陽奉陰違,例如「可持續發展」和「持份者參與」等概念,到了政府手上便被偷換變質。


提防偷換「促進者」概念


什是「促進者」? 若根據政府最近發表的總結文件,只不過是市建局添加的一個「諮詢顧問」角色:即當舊樓業主希望自行重建時,市建局的專業人員會提供收費的諮詢服務,與市場上的工程或測量顧問公司無異。果真如此,何需多一家市建局與商業機構競爭?它又何以解決舊樓業主自行重建時的種種棘手問題,例如要說服大部分業主共同參與,向不願擔負風險的業主提供「離隊」選項,替租客辦好賠償安置,籌措建築期融資等等?


顯而易見,「促進者」不應是一個被動的顧問,它必須敢於運用公共資源和專業知識,積極發掘問題和尋找答案。


以馬頭圍道項目為例,若市建局真要成為促進者,首要任務是進行社會影響評估,然後為項目設計不同規模的發展方案和一套成立「重建合作社」的法律文件,提交給受影響的舊樓業主,使之清楚自己一旦參與了重建計劃,選擇不同方案時,本身的權利、義務、預期收益和財務風險有多大,是否有樓換樓、舖換舖或轉售股權支取現金的選項,「重建合作社」如何向銀行或市建局取得建築貸款,房協或房委會如何幫助安置租客和協助業主在重建期棲身,對年老業主能否同時提供逆按揭等等。促進者了解居民意願後,再調整方案,以便最終取得所有或大部分業主的同意,成立「重建合作社」,由促進者負責項目管理,至重建完成為止。


為何須要進行如此細緻的工作,兼且動用公共資源,來完成重建項目?


重建項目內復建居屋


只要看看政府在檢討過程中發表的研究報告,便明白市建局現行倚賴私人發展商合作重建的角色,不但激發「官商勾結」的民怨,更出現愈來愈多的後遺症:包括舊區豪宅化、摧社區網絡、賠償未足原區置業、原業主無法分享重建成果、過度增加市區密度、交通網絡不勝負荷等。


故此,市建局變身促進者是一個釜底抽薪的辦法。如此一來,市建局從一開始便能夠以「環境優先、公益先行、全面兼顧、社區支援」為原則進行規劃,讓業主直接參股和主導重建。對業主來說,取得促進者支援的條件,便是要接納在項目中注入公眾利益元素。只要市建局不進行收購參股,便可在居民眼中避免利益衝突或利潤掛帥的嫌疑,成為名副其實,以公眾利益為全盤考慮的公營機構。


社會在這些重建項目投入公共資源的得益,除了可以避免出現類似尖沙咀「名鑄」的「起到盡、賺到盡」項目,更可在項目內貫徹社會政策。例如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向,便是在重建項目內興建居屋。此舉不但可以解決物業市場失效、地產商實質上拒建呎價低於五千元的單位的矛盾,更由於居屋與重建前的社區環境較接近,較易設計「樓換樓、舖換舖」方案,有助原業主、商戶和居民返回居住營生,保留社區網絡及本土經濟。無論是馬頭圍道或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都有條件引入居屋發展。


嘉咸街項目急須叫停


隨角色轉變,市建局的財政模式也須相應調整。過去兩年,可能是發展局眼見市建局累積太多盈餘,硬把一些與舊區重建沾不上邊的項目,也塞到市建局這個小金庫手裏。例如中環街市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古蹟保育項目,卻在未經公眾諮詢,也未經古物諮詢委員會同意下,要市建局接手。這種藥石亂投的「保育」新招,既未顧及市建局架構內欠缺文化保育專才之弊,更加重了它的財政支出。因此,市建局重新定位時,應把這一類項目交給專責古蹟保育的機構,把舊區活化的職責還給區議會,減少與舊區重建更新無關的開支。


市建局進行策略性調整,不應是年復一年的「檢討」和紙上談兵的「定位」。當務之急是把現有項目的流弊馬上掃除,例如H18嘉咸街項目,從中西區關注組到香港規劃師學會和建築師學會等,一直高調叫停。特首理應拒絕簽署放在面前的收地申請,指示市建局按照新思維新角色修訂方案。今年初H19永利街項目,因為民情轉變,發展局把焦點由重建改為保育,為何嘉咸街項目非得一意孤行,加深對立?


名不正則言不順,市建局應正名為「市區更新局」,在舊區重建和復修兩個範疇做好真正促進者角色,始能化解潛藏市區的社會矛盾。


[刊於《信報》2010年9月17日]


註 見公共專業聯盟 在2009年12月發表的《居民主導.成果共享—市區更新策略研究報告》 (全文 請登入以下網頁瀏覽: http://www.procommons.org.hk/for-the-people-by-the-people-research-report-on-the-urban-regeneration-strategy?lang=zh ) 及2010年7月發表的《市區更新策略補充方案》(全文 請登入以下網頁瀏覽: http://www.procommons.org.hk/supplementary-proposal-on-the-proposed-urban-renewal-strategy?lang=zh)。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黎廣德﹕南區補選的政治震波

[更正聲明] 在本文的第一段,司馬文應為『香港史上民主派第一位歐裔區議員』,另一位較早的意大利裔區議員為羅友聖,多年來為太古城西選區服務,於2007年敗於民主黨的趙家賢,謹此更正。


港島薄扶林區議會補選,司馬文勝劉應東,成為香港史上第一位歐裔區議員。過去一周的評論大多眼於政黨之間的得失,反而忽略了這次選舉最重要的目標:公眾利益是否得以彰顯?民主制度的實踐是進步還是倒退?


選舉的意義,是讓選民體現自由意志,從政黨互相競爭的政治主張中,選出符合自己未來期盼的代議人。特別在區議會選舉中,選民投下的一票,不單是代表他相信哪位候選人能為社區忠誠服務,更表達了自己渴望依循一套什麼樣的價值,建設一個什麼樣的社區。


體現民主實踐的意義,必須落實一套文明選舉的遊戲規則,這是維護公眾利益的首要步驟。這一步需要兩方面配合:遊戲主持人不偏不倚,遊戲參與者遵守規則;而前者較後者更為重要,因為主持人若能秉公辦理,違規者自然佔不了便宜,就算佔了便宜也會受譴責和被追究。


細看薄扶林補選的事件簿,的確有三大疑團,令人擔心特區政府作為選舉主持人的公正性,正在逐步褪色。



政府部門選前發功


薄扶林區近月來最大的社區議題,是原本渠務署設置在數碼港旁邊的一個臨時卸泥口,是否應該讓運輸局接力使用,供港鐵興建南港島線時,把數十萬噸泥頭從海洋公園旁的南風道地盤,運送十多公里到薄扶林,造成更多污染和交通安全風險。參選雙方各自提出不同方案,多月來一直游說政府部門,為居民爭取最大利益。本來,政府部門只須秉公辦理,按照科學論證,一於「政黨盲」:凡是有利社區兼切實可行的建議當從善如流,凡是行不通的建議則向居民詳加解釋,便是盡了善治之責,更不會妨礙選舉主持人的中立角色。


怪事就在投票前夕發生:當天星期六傍晚,運輸局突然發表聲明,指控公民黨派發的一份單張「資料不正確」(註一)。事實上,這些資料涉及雙方對於卸泥口使用年期和佔用範圍的不同估算(由於南港島線項目尚未通過環評報告和取得立法會撥款,連政府也不能確定動工日期),並非什麼客觀數據(註二)。即使政府堅持自己的評估較有把握,部門官員大可以在例行會議上向居民解釋他們估算的依據,毋須急於在投票前夕向傳媒發出書面聲明。難道刻意安排各大報章在星期日刊登這份聲明,較官員親身向薄扶林居民解釋更有效?


也是在投票前一天的星期六早上,在沙宣道口的迴旋處旁,有匯賢智庫的助選人員聲稱被推撞倒地,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要求司馬文到警署,在他的律師還未抵達警署,並且當值警員還未為司馬文一方的證人錄口供前,便急不及待將司馬文拘捕和要求現金保釋。結果當天下午和晚間的電視新聞,充斥「司馬文涉嫌襲擊被拘捕」的信息。


警方固然擁有拘捕疑犯的權力,但在選舉前夕的敏感時刻,若果只聽取單方面的指證便將一位候選人「拘捕」(而非如張文光早前被指控非禮一案中,採取一般慣用的「帶署調查」做法),是否會使警方淪為干預選舉的工具?這又是否會誘使一些立心不良的候選人,將來把「奧步」視為常規,大肆引述警方消息作選舉宣傳,而令警方的公正聲譽受損?



第三勢力明目張膽


第三件怪事發生在選舉當天,一群極力閃避攝影鏡頭的染髮青年,乘坐七人專車抵達域多利道,高舉「司馬文打人」的橫額「遊行」,更特意在雙方助選團面前走過。當時在場的葉劉淑儀高喊「我唔識呢人」,而警員一直袖手旁觀。究竟這些帶有明顯誹謗性標語的人士,是否屬於任何政團?若果是與雙方助選團無關的第三者,他們是自發還是受人指使?對這種明目張膽意圖擾亂公平選舉的做法,政府是否有責任追查到底?否則將來選舉中不斷發生過激行動,甚至出現「第三勢力」,影響選情而又能逍遙法外,選舉的公正性便盪然無存。


我們寧願相信,上述怪事與曾在政府擔任高職的葉劉淑儀無關。正是為了還匯賢智庫清白和重建公眾信心,特首和立法會有必要徹查,並制訂防患未然之策。在一場形勢緊湊的選舉,一段誤導消息和一句出位標語,已足以倒轉戰果,扭曲選民的自由意志。


文明選舉是民主發展的基石,並非為一黨一派之私而設。若果政府不能掃除「政府部門選擇性發功」、「投票前夕候選人被捕」、「第三勢力出位擾亂」這些怪現象,未來兩年的區議會、選委會和立法會選舉,便會輕易淪為國際笑柄。薄扶林區補選,不僅移動了泛民與建制派的政治版圖,過程中爆發的政治震波,更使質地脆弱的民主基石,隱隱然出現了令人憂心的裂痕。


註一:見公民黨 2010年9月1日『「臨時卸泥口」隨時變永久』單張(http://www.civicparty.hk/


註二:見2010年9月4日「運輸及房屋局聲明:鋼線灣卸泥區」(http://www.thb.gov.hk/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原刊 《明報》 2010年9月15日]


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從舟曲縣到大浪西灣:民主缺席的代價

首位亞洲裔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亞瑪諦森,約十年前在《視「發展」為「自由」》一書中指出,大規模的飢荒和人為災難,不會發生在民主的現代國家。他檢視了過去發生在非洲、歐洲、印度和中國的飢荒,以實證研究支撑這個發人深省的結論:有效運作的民主制度和新聞自由,是人民避災的「保護傘」。<註一>



 



中聯辦部長郝鐵川,針對傳媒在社會危機時的角色,剛在上週發表了一番「傳媒首要協助政府論」。



 



甘肅省舟曲縣的泥石流災難,正好用以對照亞瑪諦森的研究和郝鐵川的觀點。這場悲劇應否列入類同飢荒的人為災難? 沒有民主和傳媒自由的「保護傘」,類似的悲劇會否不斷重演下去?



 



「天、地、人」促成舟曲巨災



 



舟曲的巨災,離不開「天、地、人」三個因素。



 



舟曲縣88日凌晨的一場暴雨,40分鐘內降雨90毫米;而對比香港大埔區今年722日錄得的一小時內降雨150毫米,便說明這場暴雨雖猛,但並非甚麽數百年一遇的雨災。



 



再看地的因素,舟曲歷經燕山和喜瑪拉雅山的造山運動,地質結構不穩,自古已然。從上世紀初,人工砍伐令全縣森林覆蓋率從七成下降至今天的兩成。1958年大躍進時期,森林資源遭受掠奪性破壞。自1952年起至1990年止,全縣伐林190萬畝,但近年退耕還林的面積只有13萬畝,水土流失的狀況不但未有扭轉,更日益惡化。



 



多年來,科學家對泥石流展開了深入的研究,對於其成因和防治對策,早已知之甚詳,本港的 李绰芬 教授便是其中一位研究泥石流的表表者。因此,只要政府下定决心,投入資源,泥石流並非不治之症,起碼人命傷亡可以大幅減少。



 



兩年前汶川地震後,北京市派遣了24名地質災害專家,全面調查舟曲的險情,發現了57處隱患,並提出重建、規劃和防災建議,包括動用2.6億元,建設防護設施。可惜,很多防護設施至今未有建成,卻有不少只會增加地質風險的水電站繼續趕工,而縣政府直至今年七月,還在招商引資,準備興建更多水電站。



 



顯而易見,今次舟曲逾千人罹難的災害,不是由於缺乏知識、缺乏資金,而是源自人和制度。



 



為甚麽說飢荒只在欠缺民主的國家發生? 首先,這些國家的飢荒不會殃及統治者,受災的只是平民百姓。相反,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要面對選舉,更要面對反對黨和向其選民問責。他們有極大誘因盡力防止飢荒發生,否則政治懲罸很快便降臨身上。其次,言論和新聞自由,都使官員無法封鎖消息或隱瞞真相,任何災難的前奏都會廣泛傳播,加上反對黨的鞭策,自然會形成一個預警系統,當權者不得不馬上應對,避免災難發生或擴散。



 



誘因失靈加資訊窒息



 



今次舟曲巨災,剛好符合以上「誘因失靈」和「資訊窒息」的兩個條件。



 



繼多年來的反覆研究後,兩年前北京市地質專家的報告,本應是最佳的預警,但資訊不公開,傳媒不自由,反對黨不存在,市民更無法參與政府的防災和投資决策,結果一場原可避免的災難,成為舟曲的詛咒。



 



高級官員並未聽聞在災難中有重大傷亡 (政府掌握泥石流風險的資訊,特別關照官員住房區的選址規劃,很難說不是「合理」安排),事後舟曲縣書記和縣長,聯同甘肅省官員主持悼念儀式,對上級領導救災「歌德」有嘉,看不出政治懲罸的影子,只令人想到這些官員的「防災誘因」多麽薄弱、「奉承誘因」卻多麽巨大。



 



其實,「沒有民主便沒有防災保護傘」這個結論,並不新鮮。1958年「大躍進」時期,三千萬人死於飢荒,隨後毛澤東在7千人幹部大會上說:「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情况,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見,不使上下通氣,只由上级领導機關任憑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實的材料决定問题,那就難免不是主觀主義的,也就不可能達到统一認識,统一行動,不可能實现真正的集中。……如果離開充分發揚民主,這種集中,這種统一,是真的還是假的?是實的還是空的?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當然只能是假的、空的、錯誤的。」<註二>



 



香港「防災保護傘」無法張開



 



同樣的結論,適用於最近香港大浪西灣的生態災難嗎?



 



首先,大浪西灣這種鄉郊破壞,顯然是可以防止的人禍。政府35年前設立郊野公園,20年前修訂城市規劃條例,8年前檢討丁屋政策,6年前制訂新自然保育政策,正是為了使防止鄉郊破壞的政策工具,更臻完善。其次,災難發生前已經有無數預警,環保團體在過去5年,最少揭發了49宗同類型的破壞。



 



那麽,特區政府的官員,有沒有「防災誘因」呢? 觀乎兩位問責局長 - 邱騰華和林鄭月娥事後的表現,鄉郊破壞自然到不了自已家門口,行政長官更無意施加任何政治懲罸,建制派當道的立法會亦難以認真問責,他們患上「誘因失靈」症,自屬必然。



 



相對於舟曲縣,香港沒有「資訊窒息」之弊,也正因如此,大浪西灣出事後不久,便由市民和傳媒捅出,使破壞不致繼續擴大。可是單靠香港的資訊自由,而沒有民主體制施加給官員的「防災誘因」,始終未能豎立一把完整的「防災保護傘」。



 



亞瑪諦森指出,民主制度要造到防災保護的效果,必要條件是新聞自由和活躍的反對黨。民主缺席的代價,在舟曲縣是數千個破碎的家庭;在香港則是數十處被肆意破壞的鄉郊。但這只是一次或一種災難的後果,年年月月的災禍所累積起來的代價,只會是難以量度的傷痛和無法彌補的遺憾。郝鐵川的「傳媒首要協助政府論」,對人民究竟是禍是福,還不彰彰明甚嗎?



 





<註一> Amartyr Sen, “Development as
Freedom”,
第七章

<
註二>毛澤東在1962130日擴大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刊於2010年8月23日《明報》]


誰是鄉郊淪陷的罪禍首?

上週立法會環境事務與發展委員會舉行聯合會議,出現了多年來少見的場面:邱騰華和林鄭月娥兩位局長,面對公眾在大浪西灣被毁容後的怒火,或明或暗地「球來球往」,把責任推向對方。對環境局來說,隸屬發展局的規劃署不為鄉郊地區頒佈法定圖則,他們便無權保護自然景觀;對發展局來說,環境局不制定清晰的自然景觀保育準則,他們便沒有頒佈法定圖則的依據。雙方都有堂而皇之的藉口,總之是「你不動、我不動」,最終受益的只會是地產商,受害的卻是欲控無聲的大自然和珍愛鄉郊的市民大眾。



 



大浪西灣事件曝光後,鄉郊破壞的黑點越揭越多。十個環保團體聯合製作了一輻巨型「生態環境破壞地圖」,展示出過去五年間發現的個案,最少達49處之多,分佈全港。<註一>



 



摧殘鄉郊的形式林林總總,從砍樹、堆土、填塘、挖泥,到傾倒廢料和非法築路,不勝枚舉,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最終取得政府許可,進行一些原本是法律不允許,兼且坑害環境的發展。說來荒謬,但參照往績,這些破壞王只要假以時日,最終大部份會得償所願,以勝利者的姿態在他們一手破壞的土地上進行「發展」,說不定還有躋身「香港富豪榜」的一天。如此看來,我們豈非跟所有正在教導學生,「香港是法治之區」的老師們,開了一個大玩笑,迫他們天天睜大眼、講大話?



 



病態誘因促成土地災難



 



仔細一看,便知道這些破壞,都是發生在毗隣郊野公園或被郊野公園環抱,已受或未受法定圖則管制,甚至是位處郊野公園的私人土地上。與其把所有罪名歸咎於土地業權人的貪婪,倒不如看看究竟現行制度出了甚麼毛病、拋出甚麽病態誘因,促使這些土地災難一再重演。



 



「有法不立」 - 上週漁護署長在立法會上承認,郊野公園設立了35年,至今仍然有77幅毗隣或被郊野公園環抱的生態敏感地段,未有利用郊野公園條例納入規管。規劃署的怠誤亦不遑多讓,城市規劃條例在20年前修訂,賦權政府在全港頒佈法定圖則,但至今在新界仍然有大片地區,包括不少高危地段,未受規劃控制,大浪西灣正是典型疏漏的例子。全港只有略多於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漁護署和規劃署各有幾百名專業人員,特區政府成立了十三年還未能全面制定圖則,政府官員還能用一句「工作安排須有優次之分」來推搪嗎?



 



「有權不用」 - 除了座落於中環,由聖公會擁有「自主地權」(freehold)的聖約翰座堂外,所有香港土地均受政府地契約束,在已頒佈法定圖則的地段,再多一層規劃管制,而位處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更多一層郊野公園條例的監管,另外再加上諸如廢物管理等環保條例規管。因此,若果你是地主,一旦你使用土地的方式違背地契條款,理論上應該最少一個,最多三、四個部門可以找上門來。



 



可是,環顧這49處破壞黑點,認真執法的情况可說是絕無僅有,最常見的「執法」方式是一如在大浪西灣所見,竪立告示牌,警告地主不得違規。久而久之,這種「執法告示牌」已經變成「破壞邀請函」,大受黑點地主歡迎。再加上幾個月前,城規會開創先例,批准了一位塱原河上鄉的地主,在破壞後的農地上申請建屋。這些邀請函無異變成「囤地分紅證」,黑點地主們實該邀請諸位署長局長秘書長,高高興興搞一場官商關照的慶功派對。



 



「有漏不堵」- 政府深知,厚待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政策,既違背當初維繫村落族羣的政策原意,又迫令社會負擔高昂的土地成本,更成為地產商入侵鄉郊的工具。八年前,審計署發表一份措詞嚴厲的報告,批評丁屋政策混亂、弄虛作假、漏洞百出
<註二>  。隨後,時任房屋規劃及地政局長的孫明揚,在特首董建華指令下,承諾在五年內完成檢討報告,並開始與鄉議局進行秘密磋商。曾蔭權在2005年接任特首,直至孫明揚在2007年卸任局長一職時,才公開承認「冇貨交」,此後曾蔭權對此隻字不提。地產商藉著收購丁權,「先破壞、後發展」,橫行鄉郊,越演越烈。最近有一份地產商在西貢海下灣的計劃書曝光,準備以每個30萬元的價格收購丁權,建屋44間,大賺4億元,就是最佳例證。



 



化城鄉對立為城鄉互補



 



事實俱在,政府多年來實行「有法不立」、「有權不用」和「有漏不堵」的「三不政策」,是鄉郊淪陷的罪禍首。過去數週,香港人已經口、手、脚並用,表達了對大自然的珍愛和對特權利益的厭惡。若果政府部門再互相扯皮,或者以為只須城規會在本週五為大浪西灣訂立「發展審批地區圖」,便可以低調過關,實在是低估了民情。



 



當務之急,不僅要扭轉三不政策:即全面製圖、從嚴執法、堵塞漏洞;更必須開拓一套積極的鄉郊政策,扶持吻合自然保育的復耕活動和民營設施,順應方興未艾的生態農業,多元探索新保育模式。



 



這是一場香港人為了下一代保育自然文化遺產的持久戰,既得利益的反撲必然會來勢汹汹。大浪西灣事件儼然成為鄉郊保育運動中的「天星、皇后」混合體,民心思變,正是改革良機。政府內不少有心的官員,何不因時制宜,化城鄉對立為城鄉互補,這才是可持續發展之道。



 



<註一>「全港生態環境破壞地圖」展覧從上週末起至818止,在中環天星七號碼頭平台舉行



<註二> 見政府審計署在200210月發表對丁屋政策的調查報告

[刊於2010年8月6日《明報》]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搶救大浪西灣的緊急對策

被譽為香港十大勝景之首的西貢大浪西灣,一幅臨海的叢木被人挖掘剷平。據報道,蒙古能源主席魯連城已購入10萬呎土地,並正進行工程,林木被剷平,引起全城嘩然。

負責處理的環境局長邱騰華,為了補救在上周末仍然對事件懵然不知的窘態,馬上率部門到現場視察,但在會見環保團體後只表示,希望土地業權人,尊重公眾保育該幅土地的意願;若有任何侵佔官地的行為,政府會有措施跟進。這樣一副無可奈何的態度,究竟是但求脫身的官僚自保行徑,還是有權不用、官商關照的說詞?

事實上,大浪灣面對發展威脅,並非始自今天;政府應對這種「突襲式破壞」亦早有前科,手中握有尚方寶劍。用與不用,只是存乎一心。

尚方寶劍備而不用

13年前,已經有地產商對大浪灣的發展虎視眈眈。政府為了保護大浪灣,採取先發制人的手段。在沒有事先諮詢的情下,於1997年4月10日,當時的港督彭定康根據城規條例第3(1)(b)條的規定,指示城市規劃委員會為大浪灣地區擬備一份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涵蓋約50公頃土地。1997年5月2日,城規會根據條例第5條的規定,將大浪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憲,把大部分地區劃為「保護區」或「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只留下約7公頃的土地作「鄉村式發展」用途。從當天起,區內所有發展均被凍結,任何違背規劃意圖的計劃,都必須事先取得城規會批准,否則即屬違法。

今天政府官員樂此不疲地解釋:由於現正飽受摧殘的大浪西灣,並沒有納入當時的「發展審批地區圖」或後來訂立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所以大家只好袖手旁觀。他們忘記向公眾說明,1991年立法局修訂城規條例,賦予政府緊急頒布「發展審批地區圖」的權力,有效期3年(3年內須由更詳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正是為了應付今天這種突發事件。

搶救景觀須爭分奪秒

特首有權馬上指示城規會,為大浪西灣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鑑於該地段的景觀價值和鄰近西灣海灘,規劃署有充足理據,把它劃訂為「海岸保護區」,使任何農業用途以外的發展,均須先經城規會審批才能進行。「海岸保護區」的另一好處,是區內的發展亦受環評條例監管。在1997年,城規會為大浪灣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時,從港督拍板到刊憲共需22天。現今的形勢比當年更嚴峻,發展商顯然明白如何鑽空子,因為根據法例,政府無法不承認在刊憲前已經發生的既成事實。魯連城宣布暫停工程,只是地產商慣用的緩兵之計,過往深涌以「免費高爾夫球場」為幌子,伺機而動,是屢見不鮮的例子。因此,政府必須爭分奪秒,在下周五城規會會議時通過刊憲的決議。

特區政府對手上擁有的這把尚方寶劍,理應瞭如指掌:1997年處理大浪灣圖則的官員黃婉湘,今天已經貴為規劃署副署長。正值危難之際,負責自然保育的環境局長邱騰華「玩失憶」,負責規劃的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玩失蹤」,是何道理?

歸根究柢,大浪西灣失守,不僅是新界土地淪陷的冰山一角,更是政府四大政策失誤的總爆發。

政策失誤新界淪陷

其一、自然保育政策實施5年來胎死腹中,12個具高生態價值的優先保育地段,至今一個也沒有落實,對於大浪西灣這一類具有高景觀價值的地段,更完全沒有納入保育之列。

其二、城鄉規劃政策自1991年修例後,已經實施了20年,但很多鄉郊地段,仍然未有制訂法定圖則,一直停留在「無王管」階段,結果只是方便了財雄勢大的發展商「搵數」。

其三、郊野公園政策實施了35年,在公園範圍內仍然有不少一塊塊零散的私人地段,政府不管理、不收購、亦不提供任何令村民足以可持續發展的支援;這種鴕鳥政策,等同在郊野公園內埋藏了計時炸彈,破壞力難以估量。

其四、自回歸後一直厚待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政策,變相為地產商提供了收購丁權,以發展丁屋為名,迫使城規會改變土地用途,入侵鄉郊的機會;此政策一天不改,「先破壞、後發展」的案例便禁之不絕。

大浪西灣的傷痛,是兩年前景賢里被當眾剝皮的「新界版」。當時林鄭月娥在事發三天內把景賢里宣布為暫定古蹟,提供保護,但事後拒絕修訂過時的文物保育政策。今天負責的兩位局長,沒有半點危機感,正在任由傷口擴大,更遑論站出來承認四大政策失誤,虛心改正。

如此體制、如此厚顏。香港人自己不用腳保衛大浪灣,不動手替政府做手術,行嗎?

[刊於 《明報》2010年7月23日]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民主黨路線 如何判斷對錯

民主黨上周公開了政改談判過程的報告,增加透明度,促進理性討論,固然是一樁好事。對於關心民主發展的香港人來說,現在是放下情緒,冷靜判斷該黨路線對錯的重要時刻。市民判斷對錯,並非眼於個別政黨的得失興衰,而是為了決定下一步行動:如何讓民主在本土植根,如何讓香港在中國發展的大潮中擔當好獨特的歷史角色。

任何談判的成敗, 關鍵在於知己知彼,既要明白雙方目標的差距,更要明白雙方利害之所在。

中央政府在政改談判中有兩個路人皆見的目標:第一是繼續保持對香港政經決策的操控權;第二是避免特區政府陷入管治危機。

政治覺醒是談判最大籌碼

香港市民要求落實雙普選,中央認為這與它要求全面操控的第一目標有矛盾,所以拋出2012 年政改方案,只是維持現狀的手段, 民主黨對此應瞭如指掌。因此,香港人爭取民主時必須讓中央明白,它的第一與第二目標,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中央要保持全面操控權,就必然使特區政府陷入管治危機;而管治危機的成因,正在於市民愈來愈高的政治醒覺,難以容忍政治特權繼續壟斷下去。明乎此,便知道民主黨在談判桌上的唯一籌碼,不是手握立法會的9票,而是香港人的政治覺醒。

那麼,民主黨有沒有替香港人盡用籌碼,在民主路上踏出最大的一步?自去年底政改方案出台後,民意民情有重大變化。判定特區政府是否陷入管治危機,可以細看以下3 個分別反映市民從「疑慮」、「厭惡」到「憤怒」的指標。

第一個「疑慮指數」,是市民對中央政府處理香港事務是否滿意。不滿意的比例在97 年是41%,到了今年6 月初,比例急升至56%,為回歸以來之最,比起董建華下台前的53%還要高。第二個「厭惡指數」,支持廢除功能組別的市民從今年5 月的55%急升至6 月的66%,也是回歸後新高。第三個是「憤怒指數」,贊成使用激烈手段抗議政府方案的市民在今年6 月達到15%,包括了15 萬成年男性市民(註一)。

求變呼聲創新高

這3 個指標全部在今年6 月上旬,即在5 區公投之後,升至最高點,六四21 周年晚會的人數亦同時創新高,這也是中央開始明白, 民主黨手上籌碼最強之時。偏偏在6 月13 日,何俊仁和劉慧卿主動宣布,原本堅持的3 個條件(包括中央保證落實真普選),可以退縮至一個(即區議會改良方案),民主黨便會投票支持政府。隨後在6 月17 日,余若薇在政改辯論中大勝曾蔭權,逾四成人表示更反對政改方案,民情進一步高漲。

翌日,中央明白大勢已去,指示曾蔭權在6 月19 日早上邀請何俊仁和張文光到禮賓府摸清虛實(註二)。

這是整個談判最關鍵的時刻,只要民主黨當時表明會多堅持4 天,23 日會不惜運用否決權反對政改方案,中央便要馬上思量屆時特區政府陷入管治危機的後果。中央明白, 這次衝激之大, 比起2003 年七一50 萬人上街,只會過之而無不及。因此,若果民主黨在19 日能夠代表市民表明心, 便足以將「政改之球」踢回中央,由中央提出解決管治危機的方案,再交給市民決定是否可以接受。

可惜,民主黨中委在19 日當晚就決定「收貨」, 連延遲表決這些「自我保護」的附帶條件也不堅持。單從談判策略來說,為什麼民主黨正當手上的籌碼節節上升之際,卻在談判底線上節節退讓,實在令人費解。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民主黨人的誠信,因此最大的可能是談判時他們未能知己知彼,在關節眼上,高估了自己關起門的政治智慧,卻低估了香港人甘願為民主據理力爭的決心。

民意民情主宰大局

寄望民主黨領導層不要為了維護自己「永遠正確」的尊嚴,而把議會和談判路線視為爭取民主的重心,否則很可能削弱了眾多民主黨支持者理性抗爭的決心,恰好幫助中央在毫無代價的情下實現它的雙目標:即壟斷政治特權而又不會造成管治危機。市民難免擔心,假如一個民主派政黨平日聲嘶力竭地批評政府,但在當權者面對危機,到了非變革不可之際,卻甘願以小修小補的手段替它解圍,那麼這個政黨的路線又何異於維持現狀的建制派?

當然,民主前路的最終取捨還是在於人民。選民的堅持和抉擇,遠比個別政黨的得失重要。今次政改風雲的最大示,就是香港的民意民情,才是真正主宰大局的無形之手。中央政府的變調,無意中為每一個願意發聲的香港人,注入了爭取民主的強心針。

註一: 見香港浸會大學戴高禮教授「香港過渡期計劃」在2010 年6 月4 至14日期間進行的調查
http://www.hkbu.edu.hk/~hktp/

註二:見民主黨發表與特區和中央政府對話日程表 http://www.dphk.org/

[原刊於 《明報》2010年7月16日]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政改行差踏錯將愧對子孫

「我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錯。」這是余若薇在總結政改辯論時的肺腑之言。究竟怎樣才會行差踏錯,這是所有政黨在未來幾天將要決定的頭號大事。


余若薇在電視辯論中把反對曾蔭權2012政改方案的理由,發揮得淋漓盡致。辯論前港大民調已經發現有65%的市民要求政府撤回方案,而觀看辯論後有逾四成市民更加反對方案,因此曾蔭權只能面對不肯撤回方案、便遭否決的命運


就在政府方案面臨觸礁之際,各方焦點忽然集中在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功能組別修訂方案,以一人一票的方式(但已有其他功能組別投票權的選民除外)選出先經區議員提名的5個立法會議席。但是,「終極普選聯盟」原先提出兩個達至真普選的前提條件,即普選特首時沒有篩選,和普選立法會時廢除功能組別,卻仍然得不到中央政府的承諾。


在沒有真普選承諾的前提下,接受區議會功能組別修訂方案,會否讓香港起錨後漂泊到風高浪急的汪洋大海?


「區議會功能組別」內藏魔鬼


常言魔鬼在細節中,這個修訂方案最少有3隻魔鬼。


第一是「政治分贓」:這個方案需要由區議員互相提名,才把候選人交給市民投票。因此,有意問鼎立法會的區議員,必須先要出盡法寶,在400人的小圈子中取得足夠的提名票。提名門檻愈高(例如需要50票),難度愈大,每張提名票的叫價便愈高。區議會目前充斥大量親建制的所謂「獨立人士」,毋須依據政黨取向提名;由於立法會選舉在他們當選區議員一年後才舉行,投票支持他們的選民無法影響他們的取態。屆時這些區議員的提名票便可以「善價而沽」,只要不愚蠢到觸及刑法,種種利益交換的勾當便會大行其道,禁之不絕,區議會劣質化指日可待。


第二是「易請難送」:當400多名區議員成為功能組別的得益者,他們理所當然地變成功能組別的守護神。在政府管治威信日益下降的今天,區議會的角色日益吃重,以掩飾政府認受性不足的窘態。例如,縱使是一個地區規劃議題,皇后碼頭應該原址重置還是易地重置,政府也要找來18個區議會表態護航,抗衡民間專業意見。當區議員討價還價的籌碼愈來愈多,下一步政改時,要把他們已經吃到口的肥肉拿走,廢除功能組別,真是天方夜譚。


第三是「以假亂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早前公開向港人表達對普選的看法,即是僅限於選舉權的普及而平等,而對於國際人權公約所要求的被選舉權和提名權卻隻字不提。按照這個「中共特色」的普選原則,實施區議會功能組別修訂方案後,幾乎可以宣布立法會普選「大功告成」。因為屆時全港市民一人兩票(一票地區直選加一票功能組別),還不算「普及而平等」嗎?至於為什麼300多萬市民手中的一票,只能平均60多萬票才產生一個區議會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而其他商界選民,可以百多票便產生一個立法會議員,喬曉陽已經說清楚,「必須兼顧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若中央官員心情寬暢的話,到了2016和2020年,取消一些無關痛癢的公司票和團體票,誰還敢說「真普選」沒有在香港落實?


一旦開門讓這3隻魔鬼入城,誰來捉鬼降魔?支持方案的議員是否心中有數?


「恐懼戰術」違背事實


曾蔭權在電視辯論中運用「恐懼戰術」,嚇唬市民,一旦政改方案像2005年一樣「原定踏步」,香港便「無出路」。但他又同時聲稱:2005年後他已經取得重大成就,讓中央在2007年給了香港一個普選時間表。這項前後矛盾的邏輯不僅是個大笑話,更點出一項重要事實:正因為香港人在2005年拒絕倒退方案,中央才開出一個政制向前走的時間表。


中央的積極回應遠不止此:為了紓緩政局矛盾,中央加大中港經濟融合的力度,單是CEPA便在2005年後加簽了5份補充協議,再加上港珠澳大橋、新口岸和高鐵等跨境基建,更鼓勵廣東省和深圳市配合香港規劃發展。香港經濟發展的動力不減反增,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由是觀之,否決政改方案便令香港「無出路」一說,絕對與事實不符。反之,當議員面對一個無助化解深層次社會矛盾,並且任由特權繼續膨脹的政改方案,否決的動作絕非消極,而是具有積極意義、促使中央勇敢回應香港困局的一步。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刊載 《明報》 2010年6月21日]

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清醒講理戰勝含混欺瞞

全城觸目的曾余政改辯論昨晚舉行,傳媒事前大事報道雙方如何「特訓」,如何準備「奇招」突擊,但歸根究底,通過辯論「擺事實、講道理」的結果,還是要看事實在誰一方,道理誰說得透徹。

在辯論舉行前三天,公民黨刊登了一份以「清醒、講理」為題的聲明,不但闡釋了公民黨如何看待政改方案,更提出了一套「能進必進、應守必守」的策略,結合公民社會與議會內的力量,為民主目標投下更大的注碼。

公民黨一直要求政府就政改方案進行談判,政府拒絕後,五區補選已經舉行,總投票率並不理想,但是,以群眾為核心的公投運動,有超過五十萬人支持,成為新民主運動的核心力量。曾蔭權在公投運動後邀請余若薇進行電視辯論,正是說明了凝聚市民力量的必要性,當權者不敢忽視。

曾蔭權在辯論中的論述,跳不出兩項觀點:一、支持公投是激進行徑,溫和妥協才是出路;二、「起錨騷」鼓吹的二○一二政改方案是和妥協的理想版本,不支持方案是脫離現實。但這些立論是否經得起推敲辯證?

「恐懼戰術」難再奏效

首先必須認清的現實,是香港正處於一個特權當道的格局,在政治體制內,既得利益是強勢,普羅大眾是弱勢。公投運動正是賦權予弱勢者,通過投票箱表達意見。對於被挑戰的既得利益,這自然屬於大逆不道的激進行為。

曾蔭權的「必殺技」,便是慫恿市民站在既得利益的角度看問題,把挑戰既得利益標簽為激進,再暗中運用「恐懼戰術」:凡是「怕煩怕亂」的市民,便該站在我們「和妥協」這一邊。

對於溫和良善的香港人來說,這種「恐懼戰術」本應非常奏效。但是余若薇點出了兩項事實,把這招數化解於無形。其一、公投運動沒有引起絲毫亂子,什麼惹來激烈衝突完全是穿鑿附會。

其二、愈演愈烈的社會矛盾,並沒有因為民主派多年來在政改上屢次「妥協」而緩和,反而因為既得利益在政治特權的蔭庇下,予取予攜,變本加厲,使「和諧願景」淪為一個被嘲笑的圖騰。

曾蔭權在辯論中兜兜轉轉,急於說服市民,二○一二政改方案已經增加所謂「民主成分」,值得鼓掌支持。可惜,所有似是而非的論據都敵不過兩項顯淺的道理:市民要求廢除特權,但維護特權的功能組別卻不減反加;市民要求特首施政貼近民情,但由商賈壟斷的小圈子特首選舉模式卻原封不動

政府方案迷失方向

正如余若薇指出,政府方案的最大毛病,是會使香港迷失方向。
曾蔭權硬銷的方案,必須與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在上周的一番話一併解讀。喬曉陽對普選的定義僅限於選舉權的普及而平等,而對於國際人權公約所要求的被選舉權和提名權卻隻字不提。

基本法委員梁愛詩亦表明「功能組別是符合普選定義」,這些說法,預示了一幅「假普選藍圖」:一、行政長官選舉將以「民主程序」提名為掩飾,設置篩選機制,使普羅市民成為「舉手機器」,只限投票給欽點的候選人;二、立法會將繼續保留功能組別,用小圈子選舉或提名的方法運作下去,讓特權操控延續千秋萬代。

在這幅「假普選藍圖」的引領下,即使馬上「起錨」,到了二○四七年,香港仍然會滯留在風高浪急的汪洋大海中。

政制改革的目標是達致善治,紓解貧富懸殊、官商關照、社會流動停滯等深層次矛盾。一個任由特權不斷膨脹的倒退方案,只會使香港淪落為一個沒有願景、沒有希望的城市。

余若薇點出對政改方案的簡單要求,就是只要中央清晰承諾,普選特首時沒有篩選,普選立法會時取消功能組別,最終達致國際人權公約要求的標準。這才是倉卒起錨之前,設定方向的基本步。

重擬方案為時未晚

曾余辯論的最大貢獻,是讓更多香港市民清醒過來。特區政府與其費盡心思推銷「起錨騷」,不如撤回方案,或在方案被否後,重回談判桌,提出新方案,仍然為時未晚。

香港目前面對的政改困局,其實只有兩個根源:中央政府是否願意信任香港人,和特區政府是否願意為全民福祉?據理力爭。誰都明白,功能組別背後的既得利益,如果沒有中央官員腰,絕對沒有足夠的政治能量,與清晰不過的民主力量抗衡。

正因如此,雖然多年來政改方案紛紛攘攘,但解之道其實簡單不過:只要當權者信任人民,容許港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港人自,民主之路便可以大步走下去。

如何在余若薇從容不迫地道出響亮民意民意後,將真正「溫和妥協」之道轉達中央官員,才是曾蔭權在五十五分鐘辯論後的最大考驗。

作者為公民黨副主席 黎廣德

[刊於 《信報》 2010年6月18日]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採訪通知] 恆地連環律師信針對馬屎埔村民 民間團體於6月18日法院門外聲援

採訪通知

恆地連環律師信針對馬屎埔村民 民間團體於法院門外聲援

與發展商抗爭已達十四年的粉嶺馬屎埔村民關漢貴先生及陳基裘先生,於六月十八日再度被恆基告上法庭(案件編號DCCJ2393/2009)。一眾馬屎埔村民、關注新界東北未來發展,以及收地製造石棉塵事件的團體,將會於上午十時正在灣仔區域法院門外聲援被告村民,並以表關心。

事緣恆地於十年前,政府公佈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後始積極囤地,粉嶺北一帶村民陸續收到以《業主及租客條例》發出之律師信,要求居住數十年的村民/農民搬離家園。其中,關先生更在本年一月參與了規劃署舉辦之「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諮詢會」後,被恆地發信要求立即在七天內「交吉」。關生不滿恆地所為,認為政府透過現行計劃協助發展商收取村內土地,漠視當地村民的居住權,當其他村民不斷被恆地的收地招數嚇走,關生則希望捍衛居住權利,繼續以法律程序與恆地頑鬥,同時申索早前恆地職員黃浩明先生曾經承諾給予當地村民的賠償安置。直至今年四月,由於恆基得悉關先生成功申請法援,而其農地租約__,因此知難而退,立即撤銷控告。然而,近日關氏及陳氏再次收到恆地的法庭信,指控早前爭取權益的申索令增加了他們的工作,向關生索償。行內人士估計要約十萬賠償金(時序詳見附表),而恆地再次找藉口狀告當地村民,不斷以其龐大的法律資源,消耗村民的心力,威逼村民放棄其居住權,並在毫無基本賠償的情況下遷離家園。

問題一:上庭壓力令村民病患連年

與發展商鬥法十多年,已令村民們心力透支,身體受到龐大壓力。關先生自開始法律程序以來,需要不斷就醫,醫生紙隨法律文件的厚度而增加。近十年腎部開始出現問題,曾入院兩星期,輾轉上過廣州求醫,近日發現腸道亦出現問題,六月十八當日上庭後便要往QE作深入檢查。

關先生父親關炳,多年來亦受連串收地及法庭事件影響,心理長期受壓力困擾,曾經自殘身體,現時需要在老人精神科求醫。由關老先生由一位健碩的農民,變得只剩下60磅,再要上庭的話,恐怕其身體狀況將進一步惡化。關老太亦習慣了村落生活,若迫使她搬上樓房,亦對老人家身體造成莫大影響。

問題二:突興訴訟妨礙石棉事件調查

是次法律程序,疑與近日環保署調查恆地於村內製造石棉塵事件有莫大關連。

今年四月,禁止石棉聯盟曾到村內向村民初步了解石棉事件。就此,恆基職員曾直接向關生查問,是否曾帶外間人士來觀察石棉問題,又道,事件可以私下解決,大事化小。在石棉事件曝光之後,恆地職員甚至向關生提出「換地方案」,表示可以予關氏一塊建有木屋的地搬走,威迫利誘,希望萬事有商量,不要「攪野」。

其後,村民於兩個星期前收到環保署消息,要求關生在6月14日就石棉塵事件落口供。接著,上星期四 (6月10日)便收到恆基的律師信,要在18日當天上庭,過程中「軟硬兼施」,導致14日村民未能向環保署提供口供及相關資料,拖慢了政府處理村內石棉塵問題的進度,影響區內市民健康。

問題三:收地破壞粉嶺北農業生境

馬屎埔村的自然環境,未有像其他非原居民村一樣,因收地而遭到填泥,實有賴村民堅守土地家園,阻止發展商將土地用途改變。

關氏一戶在馬屎埔村口,馬路附近位置,種植一片萬尺本地果園十多年,主要種荔枝、龍眼及桑樹等果樹;而同日也被狀告的另一位馬屎埔村民陳基裘先生,亦在村內路邊一帶附近種了一片萬多尺的蕉田,至今已十八年。果樹林發揮了屏障作用,令當地自然環境一直得以保護,免受馬路及其相關經濟活動帶來的破壞,,並提供生境予雀鳥棲息覓食。若非他們在村邊路旁的堅持,很容易就會如附近村落(如天平山村貨櫃場)一樣,一直朝向村內的土地填泥,破壞整帶的農業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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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連串的法律打壓及收地迫遷,村民已經忍無可忍,亦清楚對方將有龐大法律資源針對村民。關生形容「人生有幾多個十年」能夠與發展商對抗,表示經當日答辯後將會堅持到底,希望能保住一片綠色鄉郊環境及村民應有的居住權,並要求停止對村民的打壓。如希望進一步了解事件詳情,請聯絡村民關生 (90826766)及陳生 (9639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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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關生及陳生會在9時半於灣仔區域法院提堂答辯 ,當日關老太也會上庭。
- 約十時正,其他村民及關心事件的團體及朋友會在區院門外一起問候村民,並由村民及相關朋友發言。當場亦會派發答辯書。
- 下午,關生將會入QE看病。

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官商關照下環保費變商品税

開徵環保税是國際大勢所趨,一般須符合兩項原則:一、將生產或消費行為引致環境破壞的界外成本,轉由污染者負擔;二、環保税的收益用於改善環境的投資。此舉的好處是一方面利用產品價格的誘因,減少污染行為,另一方面是加大環境投資,製造良性循環。

近期特區政府以環保徵為名,推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公眾諮詢及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希望市民考慮負擔額外費用,資助回收廢電器電子產品,及驅使電力公司和巴士公司採用較環保的能源。只要細看這些表面上冠冕堂皇的政策,便會發現深藏背後的理念,不但濫用了污染者自付原則,更突顯了特區政府官商關照的管治死結。

廢物增長商家高床軟帎

工商業廢物近年持續大幅增長,家居廢物則穩步減少,顯示特區政府主要針對市民消費的減廢策略,早已落後於形勢,未能對症下藥。從2002至2008年,每日棄置在堆填區的商業廢物增加了七成,達到2280公噸,工業廢物更增加超過九成至1092公噸,兩者共增加了1469公噸。工商業浪費資源成風,製造了大量垃圾,無論是集資時印製幾吋厚而無人過目的招股書;餐飲業即棄餐具泛濫成災;或商品過份包裝等等,早已為人詬病,但政策措施研究多年,卻無一落實。

家居廢物雖然是都市固體廢物的主要來源,在2008年約佔在堆填區棄置的六成半左右,但近年來每日的棄置量已經由2002年的7519公噸降至2008年的6081公噸,減幅近兩成。可惜,市民大眾努力減廢的成果完全被工商業廢物的增幅所抵消。但新建議環保徵費的矛頭為何單單指向市民,讓污染大户的商家繼續高床軟帎?

舉例來說,政府在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的諮詢文件中,建議納入管制的產品只涵蓋大型家庭電器、其他家庭電器和電腦產品三項,其中牽涉工商界的只有電腦產品一項。影印機、傳真機、碎紙機、冷熱水機等商用器材,廢棄量驚人,但卻全獲豁免,工商界毋須承擔回收有關產品的責任。

環保徵費背離公義原則

見微知著,特區政府一直無視產品及服務供應商對消費行為的影響,從來不從生產工序、生產物料等上游環節入手推行減廢,只着力在消費鏈的終端部份實施徵費。官商關照的心態,昭然若揭。

更有甚者,政府一直拒絕承諾把環保徵費的收入全盤用於環保投資,例如實施膠袋徵費首年的收入預計為二千七百萬元,將全數撥入一般税項收入,會否用於改善環境,市民不容置啄。

因此,從現今的膠袋稅至建議中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的環保徵費,本質上是針對個人消費,變相的商品及服務稅,這稅項完全違反環保徵費的原意?

實施環保徵費不應背離社會公義原則。政府強調污染者自付原則,表面上人人平等,但弱勢社群不獲豁免,也沒有透過其他福利措施 (例如綜援或生果金) 提供補償。在實施商品及服務稅的國家,生活必需品通常會獲豁免,但香港卻反其道而行,不分富貴貧賤,一律需要繳交,結果變成懲罸窮人的累退税,真要問公義何在呢?

「臨胎症」亢害市民健康

在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文件中,政府詢問市民是否願意多付電費、巴士車費等以改善空氣質素,背後的邏輯同樣是污染者自付原則。其實特區政府是警告全體市民:『若果你不願額外「付鈔」,你便要多吸廢氣,無論你因哮喘、心臟病或像每年千多名市民一樣提早死亡,都是咎由自取,政府愛莫能助。』

這種邏輯完全漠視政府保障公共健康的基本責任,更蓄意迴避政府分配公共資源時最起碼的社會承擔。交通費昂貴已使偏遠地區市民吃不消,政府跨區交通津貼的覆蓋面也相當有限,再加交通費無異於百上加斤,更何況空氣污染的最大受害者是弱勢社群及基層市民。政府罔顧基層市民承受能力已達極限的艱苦境况,推卸保障市民健康的責任,實在匪夷所思。

政府深知,只要用投資高鐵的十份一資金,設立一個60億元的基金,便足以更換二千輛歐盟前期和一期的墨魚巴士,有機會挽救每年幾百人的性命,省回數十億元醫療成本。可惜,坐擁萬億元財政儲備的曾蔭權政府,只熱衷進行一個接一個的顧問研究,及進行形式化的公眾參與活動,顯然是患上了「臨胎症」 (NIMTOO –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政府的管治思維,無法擺脫被特權壟斷的體制的束縛。曾蔭權班子留给香港人的遺產,恐怕是一套千瘡百孔、重商輕民的環保政策。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

[刊載 《信報》2010年6月10日]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請廣傳] 新民主運動第二波研討會

新民主運動第二波研討會

2010年香港的春夏之交,我們感受到我城人民爭取自主的躁動。今天,就應先為民主運動進行回顧與前瞻。回顧就應由八十年代初的中英談判開始, 香港人如何在過渡期到九七前後增加我們在民主前途討論上的位置,及後進入主權移交後的特區政府管治下,我們又如何建立起我城的公民社會。及後來到2010 年,五年前香港人已用人民力量否決政改爛方案,到今年破天荒首次以五區總辭達成變相公投;另一邊廂,溫和民主派的普選聯向中方尋求溝通,可是剛開始未見成果。

六月底好有可能會是第二次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投票通過之日。官員說,泛民議員若否決的話,便再度鑄成「原地踏步」的大錯,但是,倘若人們倉促通過政府推行的政改爛方案,就不是「原地踏步」了嗎?香港爭取政制民主化的二十多年以來,今天的局面至為不堪,面對如此方案,不管否決或通過,政治進程都只能原地踏步。除了通過與否決,要求撤回方案,可會是真的叫人向前走的新民主運動的又一個起始點呢?

主辦:公共專業聯盟、八十後反特權青年、城市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
日期:六月十三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二時至五時半
地點:香港城市大學 LT1 演講廳

流程:

第一節(2PM-3:45PM) 回顧:民主運動,始至八十年代
主持:黎廣德
講者:陳景輝、谷淑美、成名等

休息及短片播放(3:30PM-3:45PM)

第二節(3:45PM-5:30PM) 前瞻:新民主運動第二波
主持:葉寶琳
講者:余若薇、林輝、孔令瑜、陳家洛等

#講者仍在邀約中,進一步消息請上www.procommons.org.hk,inmedihk.net,或facebook瀏覽。

報名:http://www.procommons.org.hk/new-democracy?lang=zh

查詢 : 82006332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拒建居屋 棄甲曳兵的惡兆

復建居屋成為全城熱話,特首曾蔭權上周祭出拖字訣,宣布用5 個月諮詢市民意見。冷不防地產商在本周聯手祭出「下馬威」,迫使政府拍賣的東涌地皮在10 年未見的情下慘淡收場。政府與大地產商的博弈已經由暗轉明,究竟政府是不惜與財雄勢大的地產商硬併,維護公眾利益?還是特首未戰先降,所謂保障市民福祉只是為求自保的堆砌之詞?未來幾個月政府會否復建居屋,將是一個最清晰的指標。

曾蔭權上周在立法會上聲稱本地樓價急升主要有3 個因素: 「第一,樓房按揭利息極低;第二,外來資金流入,走進本地樓市;第三,新樓供應偏低。頭兩個因素反映全球市場走勢,並非香港本身能夠有效控制,而在本地新樓供應方面,政府已在做工夫,會加緊努力。」

「市場失效」是核心矛盾

政府的所謂「努力」是指增加土地供應,卻漠視了一個最核心的矛盾:即由新增土地轉換成新增樓宇的過程中的「市場失效」。正因為市場失效,不但令近年新樓落成量減少,更使新樓供應的種類不能切合市民需要,導致民怨沸騰。而復建居屋正是政府補救市場失效的最關鍵政策工具。

政府的基本政策目標,應在於建立一個不受人為操控、供求均衡的市場,讓物業市場上有不同價位的樓宇供應,並隨需求變化而調節。

先看看兩組導致供求失衡的數字:新住宅樓宇供應量在2007、2008 至2009 這3 年間一直下跌,每年單位供應量分別為10,500、8776 和7157 間。同一期間,若以單位呎價每呎4000 元作為「豪宅」與低收入中產者能夠負擔的「小康住宅」的分界線,每年「小康住宅」的供應量分別為654、248 和108 間,即佔當年總供應量的6.2%、2.8%和1.5%。而2010 年起至今,呎價4000 元以下的「小康住宅」竟然連一間也沒有,最近新界元朗的新樓盤也高達每呎5600 元。

從市民置業能力來看,家庭月入中位數從1997 年的19,000 元下降至今年首季的17,500 元,所以對「小康住宅」的需求其實有增無減。偏偏一手樓的平均價卻從1997 年的537 萬上升至今天的615 萬(註),為何地產商明知中、下價樓市場龐大卻按兵不動

「少建多賺」策略違背公益

市場失效的情顯而易見:即使「小康住宅」需求殷切,但地產商為了追求厚利,不管地皮位處新界或市區、舊區或新區,均一律包裝成豪宅出售。呎價4000元以下的新樓完全在市場上消失,並非因為土地供應不足(大發展商可隨時運用囤積多年的土地儲備,根本毋須倚賴政府賣地),而是地產商經過仔細計算後,無意興建這類「小康住宅」,寧願「少建多賺」,不肯「薄利多銷」。

這種畸形現象並不罕見,一如「西隧」現今的營運模式:雖然隧道費高昂,使用量不足,但即使加價10%,由於慣性需求的緣故,使用量下跌少於10%,營運商仍然會「少做多賺」,結果造成資源浪費,其他隧道大塞車,公眾利益受損,營運商的利潤卻上升。

解決市場失效的良方,是由政府填補空檔,把地產商無意供應的商品,推出應市。居屋的呎價介乎2000 至4000 元之間,正是填補了市場上「小康住宅」的空白。要增加這種「小康」價位樓宇的供應量,自然須從新建居屋入手。鄭汝樺所謂活化二手居屋市場,只是令二手居屋轉手較為方便,根本不會增加整體「小康住宅」的供應量,對於滿足積壓多年的市場需求絲毫無助。

政府浪費手中「聰明彈」

重建居屋的另一妙用是迫使地產商改變過度「豪宅化」、「少建多賺」的策略。因為很多有置業需要、但負擔能力有限的中產市民,一但預期有定量的居屋長期供應,便不會耗盡家財,甘心以豪宅價把自己綑綁成超班的「房奴」。當地產商預期到市民有這種預期心理的時候,便無法不調整策略,恢復興建貼近小康價位的樓宇,否則流失了這批買家的購買力, 「少建多賺」的如意算盤便無法敲響。

因此,重建居屋對調節市場的威力,在宣布重建的一刻便會開始生效,而並非如某些危言聳聽的測量師所言,因為建築周期需時逾5 年,所以遠水不能救近火,重建居屋只會製造更多負資產業主云云。正因為這種「市場預期心理」的妙用,重建居屋是政府與地產商博弈過程中的「聰明彈」,運用得宜,便能夠擊中要害,扭轉物業市場的失衡。政府一直為重建居屋吹淡風,究竟是不明白「聰明彈」如何運作,還是根本無心站在市民一方,甘願在地產商面前棄甲曳兵?由於特首從小圈子選舉產生,特區政府在龐大特權利益面前,猶如面對一道高牆。無數市民正把手中的雞蛋擲向高牆,但手握「聰明彈」的政府,卻得物而不用,寧願袖手旁觀。

今次東涌地皮一役,地產商不宣而戰地向政府施加壓力,測試政府對於理順物業市場的決心。不少市民猜度,究竟地產商集體杯葛是否等同聯手圍標造價?若有公平競爭法,聯手圍標便是嚴重罪行。今次政府拍賣官直指情「不尋常」,卻無權徹查,這是因為特區政府一直拖延立法,而立法會內反對訂立公平競爭法最烈的,正是處處維護特權利益的功能組別!(註) 見《置業家居》雜誌2010 年3 月27 日「樓市熱話」一文

[刊於 《明報》,2010年5 月14日]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火山灰瀰漫下的英國大選











 


4 15 日,冰島火山爆發噴出的灰雲飄到英國,全國機場被迫關閉;同日晚上,三大黨領袖舉行了英國競選史以來首次電視辯論,改寫了全國的政治生態。筆者由於原定返港的航班取消,被迫滯留英國,得以近距離觀看這兩星期高潮迭起的大選風雲。


 


過去60 多年來,英國由工黨和保守黨輪流執政,第三大的自由民主黨雖然在上次大選取得超過兩成選民支持,仍然一直無法左右大局,誰料到一場電視辯論,使保守黨入主唐寧街10 號的如意算盤岌岌可危,更可能打破兩黨輪流執政的慣性,重新燃點人民參政的熱情。


 


過去幾年,自由民主黨的民望大約企穩在兩成左右,與工黨近三成及保守黨近四成的民望相差一大截。但在電視辯論中,自由民主黨黨魁克萊格(Nick Clegg)  一鳴驚人,民望跳升至三成上下,與保守黨不相伯仲,把工黨現任首相白高敦壓在後頭,迫使兩大黨改變競選策略,承認這場大選已經變成三頭馬車之爭。


 


選民厭倦權貴政治


克萊格的冒起,在於他能夠直截了當,向選民傳遞一個觸動人心的信息:在兩大「舊黨」幾十年來眉來眼去的管治下,政治已經淪為權貴玩弄的工具,不但與人民脫節,更使社會變得極不公平,我們還能忍受下去嗎?


自由民主黨的競選口號,並非如保守黨般套用巴馬的「求變」,而是「造福於你的改變」(Change that works for you ,開出的藥方則是四項以「公平」為主軸的政綱:


一、公平稅制——堵塞富人逃稅的漏洞,建立更符合「能者多納」原則的稅制,保障照顧弱勢社群的基本開支;


二、公平機會——推行小班教學,讓八成多無法負擔昂貴私營學校收費的兒童,同樣享有優質教育的權利;


三、公平經濟——推動綠色經濟,創造多元化就業機會,改革銀行監管方式,避免金融業「一業獨大」;


四、公平政治——改革議會選舉制度,全面民選上議會,引入選民公投罷免失職議員的新制度。


驟眼一看,你可能誤以為這是公民黨的政綱,卻原來英國今天面對的社會問題,確實與香港有不少驚人的相似之處。


 


公平社會成核心命題


 


在金融海嘯中,英國政府為了挽救銀行業,導致今天債台高築,無論誰上台執政,都必須設法減債,否則有步希臘破產後塵之虞。減債無非只有兩途:增加稅收或縮減開支,而這兩者的取捨則直接指涉「誰受惠、誰負擔」的要害,亦即是「如何建立公平社會」的核心命題。


 


英國選民對於政府動用公帑挽救金融業,但銀行高層卻大派花紅,早已民怨沸騰。最新的調查指出,英國頭1000 名富翁,去年總資產暴增三成,達3350 億英鎊之巨,相當於國債的三分之一。


 


與此同時,全國失業率升至十多年來新高,但房價卻一直上漲。單在倫敦市,已有180 萬家庭輪候政府「廉租屋」;年輕人在沒有父母資助的情下,首次有能力置業的年齡,從10 年前的30 歲,升至今天的37 歲。估計在2020 年,平均年滿45 歲的「年輕」夫婦,才有能力購買他們人生中的第一幢住房。


很多英國選民不禁發問:這就是他們胼手胝足,辛苦建立的公平社會嗎?


 


與此同時,兩大政黨卻在傷口上撒鹽:多名國會議員被揭發濫用公帑,報銷私人開支,但政治體制改革之議則多年來在兩黨之間拖拖拉拉,慢似蝸牛。這種兩黨表面競爭,實質維持現狀的格局,使人民對政治建制信心下降,議政熱情日減。


電視辯論引爆政治火山


 


但今次史無前例的電視辯論把政策爭議帶進家家,加上自由民主黨對建制的挑戰,使英國重拾整代人已經遺忘的政治熱情。


 


民主制度的可貴之處,正在於選民可以運用自由意志,在失望中尋找希望。自由民主黨一系列建基於公平價值的政綱,正好回應了選民求變和厭倦舊建制的訴求。有趣的是,工黨同樣掌握選民心理,以「一個全民公平的未來」(A future fair for all)爭取連任,而保守黨則發表一份題為「邀請你加入英國政府」的競選綱領,強調改革體制,還政於民。除此以外,英國選民還可以選擇蘇格蘭或威爾士的地區政黨,或極可能在今次大選中首次取得議席的綠黨,甚至主張退出歐盟的獨立黨,好不熱鬧。


由於英國下議院沿用單議席簡單多數制,三黨僵持不下的結果,很可能是工黨總票數得票最少,卻取得最多議席。屆時自由民主黨的取態,便足以決定工黨或保守黨中,哪一黨能組成聯合政府。若果將來下議院的選舉制度,按照自由民主黨的要求改革,向比例代表制靠攏,英國便有可能像德國一樣,長期出現多黨共治的聯合政府。


 


即使在英國這種老牌民主議會國家,一旦選民漠不關心,特殊利益便會佔據所有政治權力真空,然後不斷重複告訴你:維持現狀是如此合理,你毋須操心,更不要管什麼「口舌之爭」,讓我們管治下去好了。這種耳熟能詳的論調,香港人豈會陌生?


投票箱的蝴蝶效應


 


其實香港的貧富懸殊、樓價失控、教育機會不公、資源分配失衡、政治權力壟斷的現象,比英國嚴重何止10 倍。眼看電視辯論後,英國選民在大街小巷的酒吧裏,口沫橫飛地爭議政黨開出的藥單、如何才算公平合理、誰有能力、誰可信賴、如何用選票達到目的,令人驚覺香港人在「冇得揀」的政治制度下,損失是何等慘重。


 


英國大選證明了民主與民生不可分割,但當政黨無法公平競爭的時候,選民也無法為自己和下一代的福祉作出抉擇。民主不彰的直接代價,是無法建立公平社會,絕大多數人成為受害者卻無處發聲。


 


投票箱有如一隻魔術箱,誰也無法預知一次結果對未來的影響。正如「蝴蝶效應」的混沌理論所言,無人能準確預測一隻蝴蝶振翅,如何導致一場風暴誕生,但誰也不能否定,一張投進票箱裏卑微的選票,與未來時局巨變的關係。


 


有歷史學家指出,上次冰島火山在1783年爆發,氣候變遷導致民不聊生的連鎖反應,是6 年後法國大革命的導火線。200年後,一場火山灰使英國機場關閉六天,損失數十億英鎊。3 場電視辯論(最後一場在本周四舉行)猶如引爆了政治火山,使很多本來對政治冷漠以至絕望的選民,重新發現自己手中一票的價值。英國大選投票後10 天,便是香港5 16 5 區補選投票日。無論在英國或香港,選民的每一票,都是一次蝴蝶效應的重要實驗。


 


[刊載於《明報》,2010429]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公共專業聯盟對《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的回應

公共專業聯盟對《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的回應


對於今天政府所發表的《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以下簡稱 「建議方案」),公共專業聯盟表示深切遺憾。

較早前,泛民主派和「終極普選大聯盟」協調產生一個循序漸進的方案,從2012至2020年逐步落實雙普選。但政府今天提出的建議方案只屬對原方案 的小修補,未有為2017年及2020年逐步落實普選提供路線圖,也拒絕承諾在2020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政府完全不理會泛民主派的協調方案,對此我們 感到十分失望。

我們呼籲選民在5月16日踴躍投票,以選票表達對全面普選的訴求。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林鄭為民請命還是為商請命——舊樓重建的潛規則

上周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功能組別議員的護航下,一口氣否決了直選議員提出的14 項修訂,通過了把舊樓重建強拍門檻,從九成調低至八成的公告,並向議員拋下了一句「不要感情用事」。那邊廂,議員揶揄局長聲稱自己「為民請命」之說是自欺欺人。這條新例影響深遠,關乎全港小業主的私有產權和幾十萬租客的去留,確實有必要以理性分析代替感情用事,看看今年4 月1 日後的重建新局。

林鄭月娥「為民請命」的理據是這條新例賦權一幢物業內同意重建的八成業主集齊業權後,便可以強制拍賣的手段對付冥頑不靈的兩成「釘子」,所以她認為這「並不是大型發展商與小業主的對,而是大多數小業主和少數小業主之間的問題」(註一),因此她的新例維護了多數人的權益。這個立論似乎理直氣壯,但真相是否如此,須取決於兩項條件:八成小業主的權益是否因新例而增強,兩成被強拍的小業主的權益是否得到合理補償。

要為這兩個命題尋根究柢,不但需要經濟分析, 更要了解重建物業市場「玩家」,約定俗成但不宣諸於口的「潛規則」;而問題的核心,則在於「兩不對稱」:小業主和地產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和「資源不對稱」。

「兩不對稱」妨礙公平交易

一般小業主在物業市場買賣舊樓,主要是反映了「現有用途價值」,因為一般人根本不懂得計算什麼地積比率和重建成本,更不懂得如何合併地盤、如何鑽盡地契和城規會審批的空子,所以「重新發展價值」只是一個似有若無的抽象概念。相反,有意收購舊樓重建的地產商,必定已經做好功課,有全盤收購策略和成本效益分析。正是這種「資訊不對稱」,一方在明、一方在暗,大多數小業主只懂得比較地產商收購時出價是否比舊樓買賣價更高,而無從比較收購價相對於「重新發展價值」是否合理。只要收購價比舊樓買賣價為高,加上物業經紀鼓其如簧之舌,小業主很容易趨之若鶩, 「蝕底」反以為「有賺」。

公平交易只有在買賣雙方的資訊大致對稱、沒有人為因素妨礙競爭的時候才會出現。沒有人反對地產商以本身發展物業的專長圖利,但公共政策的目標應在於確保公平交易,防止市場扭曲;政府不能推說自願買賣便等同公平交易。在股票市場,政府嚴禁內幕交易,正是為了避免「資訊不對稱」製造市場不公,為何對重建物業市場的不公卻視若無睹?

如果政府要維護多數渴望重建的小業主的權益, 首要急務是減低「資訊不對稱」,使他們清楚明白物業的「重新發展價值」,讓他們有類似「重建合作社」的選擇,才定是否接受收購。但降低強拍門檻的客觀效果,是讓收購商更容易「誘騙」足夠數量、不了解市的小業主「上轎」,便可以強制完成交易,變相使掌握資訊的收購方實力更強,欠缺資訊的小業主實力更弱。

更有甚者,這種「資訊不對稱」的惡果也同樣出現在「土地審裁處」身上。雖然土審處有一名專業估價師為法官提供意見,但法官只能基於控辯雙方提交的資料作出裁判,而無法主動調查研究,更無法例授權考慮地產商合併地盤後的發展價值。從過去的案例可以看到,地產商可以輕而易舉找十位估價師舉證,小業主聘請一兩位估價師已是沉重負擔。因此,小業主和地產商之間的「資源不對稱」促成了土審處和地產商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即使法官立心如何公正,都無
扭轉「裁決偏袒地產商」的客觀效果。

「潛規則」令強拍變強賣

當程序進入了強拍階段,地產市場的「潛規則」便派上用場。理論上,由於強拍是以整棟物業一齊出售,任何地產商均可以出價,像競投官地一樣,按照本身對後市的判斷,競投出一個充分反映地盤發展潛力的市價。但現實上,最少有3 個因素使公平競爭變成天方夜譚,使剩下的兩成小業主無法取得市價補償。

其一、坐擁八成業權的「大業主地產商」, 針對臨時加入的「第三者地產商」,可以輕易以本傷人而自己損失輕微。舉例說,一棟物業有10 萬平方呎,合理市價是每平方呎5000 元。若果真有「第三者」出市價競投, 「大業主」即使出價每呎6000 元,他的「損失」(即超出市價的額外支出)只是需要真金白銀支付給仍然擁有2 萬呎業權的小業主每呎額外1000元,即共2000 萬元。反之,若果「第三者」以每呎6000 元追價,他的「損失」是總共10 萬呎每呎多付了1000 元,即共1 億元。明乎此,精明的「第三者」根本不會參與這種「有輸無贏」的遊戲。

其二、很多「大業主」把舊樓地盤合併發展,但強拍時卻以單幢物業進行, 「第三者」若只能投得一幢物業而沒有相鄰地盤,根本無法盡用發展潛力,自然不會以市價競投。

其三、大地產商有能力在各舊樓地盤「分散落釘」,猶如美蘇冷戰時期的「同歸於盡」策略(Mutually AssuredDestruction),所以行家最理性的選擇是互不侵犯、互不競爭。而且愈是由「志在必得、有仇必報」的大地產商操盤強拍,其他行家避之則吉的誘因便愈大。

「兩不對稱」的死穴一天未解開,理性分析的結果很清楚:降低強拍門檻確實可以讓更多急於重建的小業主得償所願,但代價是所有小業主都要賤賣資產,而且愈賣愈賤。不知就裏的小業主會誤以為這是一項德政,但政府明知市場失效,公平交易的條件根本不存在,卻聲稱「現時未有證據顯示現有法定框架未能有效運作」(註二),還把被蒙在鼓裏的小業主的取態,曲解為支持修例,實在是匪夷所思。

若果林鄭真心相信自己是站在多數小業主的一方,公眾只能自嘆倒楣,碰上一個不理會經濟分析亦不懂市場潛規則的局長。若林鄭深明箇中奧妙,卻標榜大義然,那究竟她在為誰請命?

(註一)林鄭月娥2010 年3 日11 日就修例致所有立法會議員的函件,第6段
(註二)同上,第9 段

[刊於 《明報》,2010年3月25日]

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針對「八成門檻」的四帖解藥 公共專業聯盟對修訂舊樓強拍條例的意見

私有產權,是本港資本主義制度的基石;保障私有產權,是基本法的莊嚴承諾。因此,強制拍賣私人擁有的物業,必須謹而慎之。自1999年起實施的舊樓強拍條例,11年來的經驗已經證明,條例無法保障小業主和租客的權益,無助樓宇安全,亦無法有效加快提升環境質素的市區。欠缺周詳規劃的大規模市區重建,只會大大提高維港兩岸的發展密度,加劇空氣污染、交通阻塞、熱島效應等問題。條例漏洞百出,亟待堵塞。

公共專業聯盟認為,政府不應為了顧全面子,在未有全盤對策之前,倉促把強拍門檻從九成降低至八成,否則,既得利益的壟斷會更嚴重,日後的改革將更艱難。修訂條例猶如舊樓重建的一劑猛藥,市區更新的機制未調理好以前,亂服猛藥只會使城市發展更形虛脫,矛盾加劇。必須為舊區更新提供一套整全的政策措施。

公共專業聯盟建議,無論明日的修訂條例是否通過,特區政府應從速落實以下四方面的措施,作為理順市區更新的四帖解藥:

1. 「復修為先」策略
市區更新 復修優先:推動及協助舊樓業主維修樓宇,辦法包括盡速落實「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整合房協和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政府的樓宇更新大行動及屋宇署協助無法自行管理維修工程的業主維修樓宇;協助設立業主立案法團或其他物業管理機制,以改善樓宇管理保養工作。同時加強執法及監管機制,降低建築物出現嚴重破損的機會。

2. 引入「重建合作社」
制訂「重建合作社」機制,使小業主可以集體選定重建方案,監督項目實施,擁有重建股權,及分享成果;按環境優先、公益先行擬定重建方案;政府可透過市建局或其他非牟利機構,扮演「促成者」角色,提供專業支援和適當的潤滑劑。(註一)

3. 堵塞強拍條例漏洞
針對地產商鑽空子,造成「以大壓小、互不競投」的不公現象,政府應該修訂遊戲規則,使條例在實踐時(而非僅在字面上) 能夠保障小業主和租客的權益,同時成為促進業主之間和解合作的誘因。 

4. 文化創意工廈區
工厦重建不能一刀切,扼殺文化創意工作者的生存空間。政府應利用劃定土地用途的辦法,避免破壞過去多年來在工廈區自然形成的文化創意聚落,並把現時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的六座工廠大廈開拓為文化創意空間;放棄把政府部門遷進工廠大廈的構思,避免對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生存空間構成進一步的擠壓。 

公共專業聯盟相信,這四帖解藥,足以使舊區更新成為城市永續發展的火車頭,而非社會矛盾的爆發點。


註一:第一及二個建議,詳情可參看公共專業聯盟:《居民主導 成果共享─市區重建策略研究報告》,2009年12月。
http://www.procommons.org.hk/for-the-people-by-the-people-research-report-on-the-urban-regeneration-strategy?lang=zh

八成門檻的九分謬誤



政府準備在4月1日起,將舊樓強制拍賣的門檻由九成業權降低至八成,面對愈來愈多的質疑。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為了保駕護航,向立法會議員呼籲「可不可信我,起碼這一次」,令人不禁聯想起葉劉淑儀當年硬銷23條立法時的一句名言「你信我喇!」為什麼一項事關市區重建和私有產權的重大政策,不能用客觀數據和科學分析以理服人,而要訴諸公眾對一位官員的信心?




發展局推動這項新政的理據,在於「提高私人物業業主重新發展其樓宇的能力,以便更有效地補足市建局的工作,協助解決樓宇失修問題,並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經濟需要。」(註一)這些解釋涵蓋了兩項政策目標:解決樓宇失修問題和加快重建步伐。第一項目標毋庸置疑,但第二項目標卻不無爭議,在社會日益關注市區密度過高,基層市民在市區安居愈來愈艱難,城規會為公眾利益把關的能力下降至最低點之際,一刀切地不計地區、不分好壞地加快重建,不啻是一場城市發展的豪賭。



城市發展的豪賭



即使暫且不深究林鄭應否代市民在這場豪賭上押注,究竟八成門檻能否達成政府宣稱的兩項政策目標?



樓宇失修的根源在於「住客無權、監管無力、業主無心」這三重魔障,加上政府投放的資源沒有對症下藥,並未針對最需要支援的「四無樓宇」,即「無法團、無保安、無維修、無管理」的舊樓。



住客無權是因為租住舊樓的市民往往是議價能力最低的階層,即使樓宇殘破不堪,亦無法更無權迫令業主維修。監管無力則是特區亟待矯正的一個重大施政失誤:即使「建築物條例」早已賦予屋宇署人員很大的酌情權,只要他們對樓宇安全有合理懷疑,便可以入屋檢查,若業主不按時修葺,更可以由政府派遣建商先進行工程,再向業主追數。可惜這種舊樓租客樂見其成的政府干預,在現實上由於「不做不錯、少做少錯」的官僚心態,絕少發生。



至於業主無心,則在於「等重建、拒維修」的心態:無論業權人是發展商或準備善價而沽的投資者,他們的興趣在於日益升值的地皮和重建發展的機會,而對於日趨殘破的上蓋物業則毫不介懷,任何維修費用均是可免則免。



顯而易見,八成門檻對於樓宇失修「三重魔障」的頭兩重於事無補,對於第三重是否有效,則視乎地產商會否主動針對失修的樓宇進行重建。誰都明白,地產商選擇重建只會擇肥而噬,而政府又拒絕議員的建議,不會把樓宇失修作為優先重建的條件。因此,新例只會加劇業主「等重建、拒維修」的現象,對樓宇安全有百害而無一利。



林鄭月娥指出,強制拍賣條例自1999年實施以來,只有20宗案例,平均一年不到兩宗,相對於目前約4000幢年屆50以上的樓宇,實在是成效不彰。市區重建步伐太慢確是事實,但只要細心一想,即使強拍門檻從九成降至八成,適用案例奇蹟般跳升10倍,也只有每年20宗,相對於每年新增500幢慶祝50歲壽辰的樓宇來說,依然是杯水車薪。事實擺在眼前,聲稱要依賴新例加快重建,無異自欺欺人。



降低門檻自欺欺人



更有甚者,政府聲稱現行條例已足以保障小業主權益,卻無法解釋一些明顯被地產商鑽破法律空子的漏洞:為什麼20宗案例中有18宗毫無競投、以底價成交?為什麼法庭明知地產商會合併地盤、卻無權替小業主考慮合併重建的價值?為什麼明知小業主對地產商、猶如大衛對哥利亞,無法有足夠財力聘請估價師和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卻不設立更公平的遊戲規則?



不可忽略的是,新例會即時影響數十萬租住舊樓的弱勢社群。私人重建有別於由政府重建,租客被逼遷時毋須安置或賠償,業主更可以振振有辭拒絕維修;文化創意工作者,更是「活化工廈」的政策下,業主大幅加租的犧牲品。加劇貧富矛盾,扼殺創意空間,豈是一個聲稱渴望和諧的政府所應為?



市區重建的根本障礙,在於欠缺一個能夠公平地讓小業主分享發展成果的機制。小業主只能被動地「等地產商」、「等市建局」,不能主動地主導發展、參與重建。因此,市區重建變成一場互相角力、互相扯皮、互相耗損的遊戲。



「重建合作社」對症下藥



要徹底打破僵局,必須引入「重建合作社」的模式,讓業主集體選定「合作重建」方案,擁有重建股權,監督項目實施,分享發展成果。市建局可以大變身,成為「市區更新局」,從發展商的角色蛻變成「促成者」,向小業主提供專業支援,按照「環境優先、公益先行」的原則擬定重建方案,使個別業主有多元化選擇,例如提前出售重建股權以套取現金、分享重建利潤、或預選樓換樓及舖換舖,同時以公共資源提供過渡性貸款和協助安置租客,作為加快重建的潤滑劑。(註二)



成敗的關鍵是讓全港小業主化被動為主動,使市區更新成為城市永續發展的火車頭,而非東歪西倒的雞肋。各項配套措施,例如完善規劃機制、提升文化保育優次、推行樓宇復修為先策略、扭轉市區與新界發展的佈局失衡等等,自然不可或缺。在未有全盤對策之前,降低強拍門檻,只會加深既得利益的壟斷,使下一步改革難上加難。



事實勝於雄辯,即使我們能為林鄭月娥局長的誠信投下一分信心票,這項千瘡百孔的新例仍然難脫九分謬誤。與其倉卒上馬,何不從長計議?



■(註一)《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DEVB(PL-UR)70/41/85),第4段



(註二)公共專業聯盟2009年12月發表《公平重建 復修為先──市區更新策略研究報告》,詳見www.procommons.org.hk


[刊於 《明報》,2010年3月16日]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反對降低強制拍賣門檻至八成「反侵權 反迫遷」說明會

日期:3月14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30

場地:灣仔駱克道3號,小童羣益會大厦六樓607室

這是制止政府在3月17日通過惡法的最後機會!屆時將有立法會議員和專家解釋法案內容及指出條例漏洞,並有受害業主和住客親述被迫遷經歷,同時商討制止惡法通過的行動。

降低強制拍賣門檻至八成是利益輸送

(1) 條例違反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精神,多年來的強拍案例證明,小業主和租户無法獲得合理賠償,更有不服上訴的小業主被罰賠償數百萬元訟費

(2) 在千瘡百孔的城規體制下放寬重建,祇會出現大量摩天高樓及屏風樓,未能實際改善社區環境

(3) 舊樓業主「等重建、拒維修」的心態可能變本加厲,使樓宇失修問題惡化,弱勢租户的處境雪上加霜

(4) 地產商只會擇肥而噬,只收購重建後大賺的樓宇,真正安全欠佳的舊樓通常不會被選中

我們要求立法會擱置修訂條例,反對政府於今年4月1日強行實施「侵犯私有產權、明益地產商」的措施!

請加入行動

(1) 一人一信向政府表達意見

(2) 致電你當區的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表達意見

(3) 我們誠邀你於3月14日下午2時半參加在灣仔駱克道3號607室舉行的「反侵權 反迫遷」說明會,共商制止惡法的行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注團體:關注城市規劃社區大聯盟、人民規劃行動、環保觸覺、灣仔金國大廈業主、K28波鞋街關注組、銅鑼灣希雲街業主、創建香港、中西區關注組、保護堅尼地道小組、肇輝臺關注組、關注北角京華道發展大聯盟

協辦政黨:公民黨

網址:http://www.communityalliance.org.hk

聯絡傳真:30119577

聯絡電郵:sallysally007@gmail.com

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令富裕城市蒙羞的傷痕

馬頭圍道塌樓慘劇餘波未了,論者紛紛獻策,政府則亡羊補牢,把焦點集中在如何維修舊樓、如何監管工程等方面。其實這次慘劇的本質,是自特區政府成立後,貧富懸殊加劇、地區發展失衡、資源分配不公的一次現場爆發。試圖把事件簡化成一次意外 或一項技術失誤,若不是文過飾非,便是自欺欺人,只會讓特區政府的城市發展策略一錯再錯。


要了解這些政策交織失誤的來龍去脈,須先認清這次慘劇的3組主角背後的基本事實:一、塌樓住客不但包括了支付「豪宅呎價」的分租房客、服務最基層的性工作者,還有輪候了4年公屋仍然未有落的單親家庭;二、政府官員一直置身其中,失修舊樓早已包括在屋宇署不斷巡查、不斷發出維修指令之列;三、舊樓業主並非老弱無依之輩,而是全棟由一家公司持有,並且曾經高價放盤出售。


對於塌樓住客來說,「生活逼人」是他們租住這些殘破斗室的最大理由。正因如此,他們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無論是石屎剝落、鋼筋鏽蝕、牆角滲漏,以至投訴後業主愛理不理,也只能啞忍,把生死託付在命運之神手中。


「守護神」站在何方?


政府官員本來可以擔當這些弱勢社群的守護神,因為《建築物條例》已經賦予屋宇署人員很大的酌情權,只要他們對樓宇安全有合理懷疑,便可以入屋檢查,若果業主不按時修葺,更可以由政府派遣建商先進行工程,再向業主追數。可惜這種舊樓租客樂見其成的政府干預,在現實上絕少發生。正如《明報》131日揭發的九龍城舊樓案例,屋宇署一直對業主從寬執法,發出維修令後任由業主拖延的個案,比比皆是。


至於舊樓業主,固然有一部分是捉襟見肘的老人家,但隨愈來愈多的舊樓轉手成為「投資物業」,業權人不是發展商或隱形「艇仔」,便是準備善價而沽的投資者。他們的興趣在於日益升值的地皮和重建發展的機會,而對於日趨殘破的上蓋物業則毫不介懷,任何維修費用均是可免則免,反正入住的租客本來就毫無議價能力,所以居住條件每愈下,自不待言。


在住客無權、監管無力、業主無心的情下,即使不塌樓成災,安全禍患的出現,只是遲早問題。負責官員對此瞭如指掌,法例俱在、資源俱備,為何不及早防範?發展局近年大事宣傳的「樓宇更新大行動」有否對症下藥?


億元公帑補貼發展商


政府早已為「樓宇更新大行動」撥款20億元,納入資助計劃的樓宇共有1241幢,但其中只有123幢屬於最需要支援的「四無樓宇」,即「無法團、無保安、無維修、無管理」的舊樓。換句話說,九成的資助是錦上添花,跑到了並非最需援手的業主的口袋裏。若果按照馬頭圍道一列唐樓中有一半物業屬於公司持有推算,政府已經資助的16億元當中,起碼有7億元是用於補貼發展商和投資者,而且這筆錢只准花在外牆和公用地方的維修上,對於室內殘破、每天擔驚受怕、瑟縮於籠屋和板間房的租客卻毫無裨益。出任社會福利署長時以精打細算著稱的林鄭月娥局長,為何浪費公帑至此?


政府經常搬出舊樓年老自住業主,指他們缺乏維修資金,成為難以解決的問題。其實這些困難完全可以透過政府資助、貸款以至逆按揭的方式解決。從政策公平的角度考慮,只要這些年老業主符合類近申請居屋的資產和入息條件,他們獲得一定程度的公帑資助維修(正如申請居屋的夾心階層獲得公帑資助一樣),以改善生活環境,完全符合社會的期望。加上政府早已撥備巨資,雪中送炭的條件俱在,年老自住業主早已並非舊樓維修的障礙。


歸根究柢,這才是核心的矛盾:政府嚴格強制維修舊樓的「受害人」只有一個,就是一心盼望以最低成本獲取最大重建利潤的發展商。因為一旦維修舊樓的成本增加,持有舊樓的投資者和「艇仔」最終會把成本轉嫁到發展商手上。


加快重建弄巧反拙


在塌樓事件後,有些政黨發布似是而非的危險言論,乘機推銷「加快重建」,以及支持把強制拍賣的門檻從九成降低至八成的建議。其實,舊樓失修的最大元兇,正是「等重建、不維修」的心態。一旦強制拍賣的門檻降低,只會引發更多業主撒手不管「等運到」,而發展商重建的快慢卻主要取決於市場需求,與舊樓地盤供應多少並無必然關係。結果,像觀塘裕民坊被土發公司宣布為重建區後,一直失修10多年至市建局收購為止的情,將會氾濫成災。


環顧全球的國際大都會,舊樓失修問題像香港般嚴重的可說絕無僅有。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比比皆是,並非什麼人類歷史上從未碰過的難題。對特區政府來說,真正的難題只有一個:在權貴利益面前挺直腰板,站在城市貧民的一方。為何發展?為誰發展?始終是一個小圈子政府難以坦然面對的死結。


塌樓慘劇是一筆貧富衝突的血債,一道令富裕城市蒙羞的傷痕。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刊於《明報》2010年2月23日]


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新高鐵專家組就高鐵對大角咀舊樓影響及風險評估的建議

鑑於馬頭圍道塌樓慘劇及大角咀橡樹街舊樓裂縫事件發生後,市民大眾對舊樓安全焦慮日增,公共專業聯盟「新高鐵專家組」就高鐵項目對大角咀舊樓的影響進行了初步分析,並特别參考了環評條例技術備忘錄內的條款及终審庭2005年「紹榮鋼鐵」對「環保署及機管局」的判例,結論如下:

一、儘管港鐵公司已基本完成了高鐵的詳細設計,但向大角咀居民發放的資料十分有限,未能釋除居民對舊樓安全的憂慮。判定一項工程設計是否達標,不但包括客觀安全標準,更同時包括使用者的主觀「舒適度」。因此,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者,對於釋除居民疑慮,責無旁貸。

二、事實上,按照正常項目進度,由於港鐵公司已基本完成了高鐵的詳細設計,港鐵已經對受影響的每一棟樓宇,完成了「樓宇現狀測量」(Building conditions survey) 及「建築物影響評估」(Building and Structure Impact Assessment) 。

三、根據《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條 例 》內的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程 序 的 技 術 備 忘 錄,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應該盡可能採用「定量環境影響評價」(4.3.1(c)) 。由於公眾對舊樓安全危害生命的關注,參照技 術 備 忘 錄第12條的規定,制定「定量危險評估」是最切合時宜的安排。附件4圖1的風險指引,可以作為安全風險是否達標的參考。

四、根據终審庭2005年「紹榮鋼鐵」對「環保署及機管局」的判例,「定量危險評估」對於一項可能危及生命的環境影響,是必不可少的步驟。正因為項目倡議人當時未有進行「定量危險評估」,終審庭判定「環保署及機管局」敗訴的主因,以致項目環境許可證被法庭徹消。

因此,公共專業聯盟「新高鐵專家組」提出以下建議:

一、港鐵公司應向大角咀居民馬上公佈已完成的「樓宇現狀測量」報告 (Building conditions survey) 及「建築物影響評估」報告 (Building and Structure Impact Assessment) 。

二、港鐵公司應參照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程 序 的 技 術 備 忘 錄第12條的規定或國際最佳守則,馬上開展對大角咀舊樓羣進行「定量危險評估」。

三、在未完成「定量危險評估」前,港鐵公司應推延相關隧道段落工程的合同簽約時間,避免因為將來一旦需要修改走線設計時蒙受損失。

四、政府應參照「昂坪360」工程項目的做法,由獨立團體主動邀請大角咀居民和持份者代表,與港鐵代表一起組成「聯合監察小組」(Sustainability Advisory Panel) ,讓居民持續監察項目進展及提供意見。

[有關建議的附錄,請參看有關網頁:
http://betterrail4hk.wordpress.com/2010/02/08/tai-kok-tsui/

For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XRL Expert Group Regarding the Effects on the Old Residential Blocks in Tai Kok Tsui from the XRL and on the Risk Evaluations, please refer to the following website:
http://betterrail4hk.wordpress.com/2010/02/08/tai-kok-tsui/]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高鐵義舉的五百億貢獻

「香港國際機場和深圳機場都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主要機場,興建接駁鐵路,可以進一步加強兩個機場之間的連繫。我很高興深圳市政府亦十分支持兩個機場合作的建議,兩地政府將成立聯合專責小組跟進。我們希望可以在明年年初擬訂具體工作計劃。」這是特首曾蔭權在二○○七年十月發表連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內的鴻圖大計。

就在今年「一.一一六」高鐵撥款通過後三天,政府向一家傳媒私下披露,表示「連接深圳及香港機場的『港深西部快速軌道』,因考慮到鐵路的經濟效益有機會受到挑戰,經過處理落實高鐵的問題,當局將項目暫緩『上馬』,不會輕易推出有關項目」。

言下之意,曾蔭權十大基建之一的港深機場鐵路已經胎死腹中,反對高鐵政府方案的人士已經為香港叫停了一個造價逾五百億元的大白象工程,為每名香港人省回八千元。一場高鐵義舉所產生的社會效益,豈不彰彰明甚?


倣效八萬五掩耳盜鈴

政府不公開承認項目叫停,只是曾蔭權為了長官面子, 倣效董建華的「八萬五」,政策不再說便不存在的掩耳盜鈴法,希望事件不了了之,市民盡快忘記。從曾蔭權上任之初的強政勵治,到如今的龜縮不前,不到三年時間,實在令人唏噓。

這項規模龐大、堪與高鐵媲美的港深機鐵工程,其實大有瞄頭,從一開始便繞過正常的規劃程序,實屬「首長工程」的典範。

香港鐵路系統的建設,過去二十多年來,一直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長遠規劃。一九九○年,政府完成了第一次全港鐵路研究,成為往後鐵路發展的藍圖。二○○○年,政府進行了第二次全港鐵路研究。二○○七年十月,規劃署公布了時四年完成的「香港二○三○: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這三項最全面的研究均隻字未提所謂「港深機場鐵路」的概念,但特首不可能無中生有,難道這個項目從天上掉下來?

答案就在於智經研究中心二○○七年八月發表的《建構港深都會研究》報告內,當中提出興建一條跨海鐵路以連接本港及深圳機場,聯手打造港深超級空港;並估計若鐵路建成,全程只需十七分鐘,更建議將鐵路與規劃中的全國高速鐵路接駁,加強港深都會作為華南地區高速鐵路終端的地位。

原來,特首拋開了整個公務員系統,在兩個月後發表的施政報告中,煞有介事地把項目列入十大基建名單之內。隨後兩年不斷進行閉門研究,項目構思更翻來覆去,一時提出要在深圳前海設車站,一時又說要拐往新界洪水橋吸納新客源。二○○八年,智經委託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研究中心及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進行專題研究,最近更乾脆把項目易名為「港深西部快速軌道」,名目之多使人目不暇給。但兩年多來,政府始終未有發表過一份報告,正式向公眾交代。

直到今天,社會對高鐵的關注才使特首省悟,不計效益的首長工程在今天的香港,不會有好下場。

這場代價不菲的鬧劇(政府從未交代花了多少研究經費,以及智經的研究有否涉及公帑),值得港人汲取深刻的教訓:為何特首可以繞過規劃機制,內部制衡是否失效?為何政府內部多年來培育的專業意見,在關鍵時刻缺席?一言堂文化是否已泛濫成災?我們究竟浪費了多少公務員的腦袋?

其實在高鐵西九總站的構思中,已經清晰看到長官意志的禍害。政府規劃高鐵項目,不但因為九鐵與地鐵合併而磋砣了四年,港鐵在二○○七年接手項目的時候,曾經向政府要求擴大研究範圍,包括考慮錦上路設總站,以及一地兩檢無法落實時,乾脆興建鐵路快線到福田接駁高鐵的可行性,但這些要求都一一被政府高層否,因此港鐵至今從未認真研究西九總站以外的替代方案。單單因為這個三年前的一言堂定,香港人便要多付幾百億元,菜園村要滅村,大角咀居民要受損失,九龍區在未來要?受更多塞車之苦。


叫停大白象工程

今次高鐵義舉(反高鐵的涵義常被曲解,未能包括很多贊成高鐵但反對政府方案的市民)的另一正面教訓,在於說明了防止首長工程的最有力武器,是市民的覺醒。正如美國獨立宣言草擬人傑弗遜所說:「自由的代價賴於永恒的警醒」,防止政府濫權,全賴於社區參與和專業知識的結合。

這次高鐵民間組織和八十後青年的動員,可能在無意中創造了香港基建史上的一項傳奇:利用和平理性的公民力量,把一項大白象首長工程制止於萌芽。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