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政府山能保 龍尾有何不能?

本周二,公民社會贏了漂亮的一仗。

經過21個團體兩年來據理力爭,發展局長陳茂波推倒了他的前任林鄭月娥的所謂「擇善固執」,
終於宣布放棄重建舊政府總部西座的計劃,改為留給律政司及相關團體辦公之用。 雖然同場宣布的律政司長袁國

竭力否認早前的方案是「規劃失誤」,或今次決定是向民間團體「 屈服」,但兩位司局

長均未能說清楚政策改變的理據,反而用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 有關決定顯示維護

法治的信心。」律政司若果說搬進西座大樓辦公是「維護法治」, 莫非指當初要拆卸西

座是破壞法治的惡政?



保育西座明明是一個順應民意、尊重文化歷史、 糾正前朝長官意志的好事,陳袁兩位卻

為了保存林鄭月娥司長的顏面而含糊其辭, 白白令梁振英政府喪失了一個爭取民心的機

會。





兩年鬧劇 代價高昂



由曾蔭權政府一手導演,擾攘兩年的重建鬧劇, 究竟令社會付出多少代價?單看政府自

己提出的數字:律政司各部門搬進政府山, 每年可節省開支1500萬元。因此,發展局延

誤兩年才作出決定,已令公帑損失3000萬元, 還未計算其他部門一環扣一環(例如灣仔

政府大樓順延搬遷日期)的連鎖效應。



但更可怕的社會代價,是政府每一步的決策,均視程序公義如無物, 不斷削弱市民對良

好管治的期望,令大家對人治的劣政習以為常。 兩年前林鄭月娥宣布重建的決定前,政

府山未經古諮會評級,土地用途未經城規會審議;兩年後的今天, 陳茂波宣布推翻重建

決定前,政府山同樣未經古諮會最終評級、 土地用途仍然未經城規會審議。一言堂的本

色,始終如一。



糾錯值得讚賞,但糾錯而不認錯,便會埋下重蹈覆轍的種子, 社會無法進步。觀乎今次

陳茂波絕口不提決策失誤背後的根源: 發展局長身兼古物監督的角色衝突,古諮會缺乏

獨立角色,城規程序易被架空,公眾參與機制零亂。 政府似乎沒有改革的決心,令人擔

憂。



市民從中只能得出一個結論:政府既不重視程序、更不管客觀理據, 滿腦子是政治計

算,看見受影響的社群軟弱,便硬闖到底;一旦公民社會硬起來, 便馬上退縮。這種做

法是把統治者與市民對立起來,沒有程序理性作為緩衝, 只有政治動員的博弈。國民教

育如是,政府山也如是。長此下去,社會衝突必然愈演愈烈。





龍尾保育 倚賴政治動員



轉看龍尾人工沙灘的爭議,政府決策的邏輯與政府山如出一轍。 政府不惜透過地區勢力

和區議會作政治動員, 運用環諮會內的保皇勢力把環保理據以一票之微壓下去,然後堅

持按「程序」硬闖,卻「忘記」了根據環評條例第14條, 最恰當的程序是由環保署長或

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 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

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重新再議。



一如政府山保育運動,志願人士發掘出鋪天蓋地的理據, 並沒有成為政府轉的原因;

但清晰的理據是政治動員的基礎,民間團體必須促使民意轉向, 才能令政府最終在政治

計算的天秤面前改變初衷。



政府山成功保育,對於守護龍尾灘運動的意義,正在於此。

[原刊於《明報》,2012年12月7 日]


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人為土地荒 慎防藥石亂投

特首梁振英上場後大張旗鼓,以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為首務,誰料房價節節上升,即使下重藥加了印花稅和買家稅也成效不彰,根源在於市場對政府能否掌控土地供應沒有信心。無論是「梁十招」或疑似政府代言人的「梁粉」所開出的藥方,是否經過深思熟慮?有些藥方甚至與梁振英政綱中「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背道而馳,確實令人擔憂。

只要細看幾項急就章的藥方,例如把社區用地變住宅用地,增加市區發展密度,在啟德重新填海等,便明白每一項建議都對未來城市發展有難以逆轉的負面影響。究竟這些選項是否無可替代?社會是否值得付出此等代價?政府從未仔細交代。

舉例說,政府早前宣佈選定36幅社區用地變住宅用地,意味著減少社區設施和增加密度,對一些已經承受高密度和交通擠塞之苦的地區,只會令環境質素直線下降。例如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和堅尼地道交界的呂祺教育服務中心地盤,該區即將面對合和二期重建的壓力,運輸署多年來以交通超負荷為理由否決合和二期申請(後來在林鄭月娥出任發展局長後才轉軚) ,現今再增加密度,是否要製造多一個猶如時代廣場般令銅鑼灣永遠塞車的規劃失誤?

增加發展密度並非如小孩砌積木,大家切勿忘記董建華在八萬五年代的教訓:當時政府匆匆把將軍澳的地積比率增至9倍,成為全港密度最高、喪失街道文化的新市鎮,今天是否要重蹈覆轍?至於某「梁粉」在啓德填海的建議,更是直接違反終審庭定下的保護維港原則,只會為特區政府添煩添亂,使啓德發展遙遙無期。
儘管政府成立「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作為援兵之計,但大家不能忽略兩項鐵一般的事實:一、現今已有二十萬個合資格家庭申請公屋,這些需求無需再評估;二、梁振英在五年任內能為市民提供的公營房屋,肯定來不及在今天才開始徵收的土地上興建。因此,梁班子要實踐承諾,解決人為房屋荒,這是重中之重:對於2100公頃已經規劃為住宅用途的政府閒置土地,能否地盡其用?

發展局長陳茂波於10月19日在明報發表文章回應我早前的評論:「當局對於有可能提供作發展的土地,一定不會放過」,果真如此,又何來「閒置土地」?政府當然應該有「在準備中」的土地(例如正在從生地變熟地,但頂多花兩三年處理) ,但除非存在著無法解決的技術困難,「閒置土地」根本不應存在,不能將之美化為「土地儲備」便意圖蒙混過關。

以丁屋用地為例,政府預留了933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但林鄭月娥出任局長時已預計政府在未來五年每年只批准1200宗丁屋申請(詳見2010年12月1日立法會文件),即每年需地約16.7公頃,按此推算到2047年,丁屋用地的上限也不過585公頃。政府本來沒有為原居民預留丁屋地的法律責任(陳局長對此沒有否認) ,但即使市民不情願地接受現行政策,只要政府不準備擴大原居民的特權,便可以騰空348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給全港市民使用。最近有政府官員放風說這些「鄉村式發展」土地是已出之物,很難從原居民手中收回。這種說法不僅是混淆視聽(土地用途規劃是政府行使公權力,並非與原居民簽訂了合同)),更是梁振英政府不惜犧牲公眾利益,向鄉紳勢力低頭的危險訊號。

發展局公開的數據有不少「水份」:例如本土研究社發現很多「未決定用途」、「港鐵上蓋」及「綜合發展區」可供住宅發展;明報偵查報導發現不少空置政府宿舍未有計入;一刀切剔除所有斜坡及通道的發展潛力也不妥當(詳見我於10月19日在主場新聞發表的初步回應)。即使暫且接受發展局的數據,從附表可見,政府在閒置土地上有潛力興建46萬間住宅單位,再加上私人發展商提供的單位,為何還說缺地建屋?當然,這些估算是否可靠,全看政府公佈的數據是否準確,可惜發展局至今仍然拒絕公佈閒置土地的詳細清單(迄今只公佈了一份無法細辨的簡圖),令市民無從監察。

若果政府因為管理土地不善而藥石亂投,反而脅迫市民在「人為房屋荒」與「密亂吵環境」中,作出無可選擇的選擇,未來幾年大興土木的建設,將會注定成為梁振英治下永難磨滅的劣政。

[原刊於"主場新聞",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4%BA%BA%E7%82%BA%E5%9C%9F%E5%9C%B0%E8%8D%92%E6%85%8E%E9%98%B2%E8%97%A5%E7%9F%B3%E4%BA%82%E6%8A%95/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政府山與梁班子的去留

近日傳出政府高層有意放棄重建舊政府總部西座的計劃,究竟梁班子是被支持保育政府山的理據說服,還是另有政治計算?

過去兩年來,市民從當初不了解政府山到今天有九成意見要求古諮會把西座評為一級,並有過萬份給城規會的意見書要求把政府山劃為保育區,一面倒的民意實在清晰不過。

與 此同時,很多有心人陸續發掘出更多史料,例如一位匿名專家寫了3 份過萬字的意見書給古諮會( 文件可在古蹟辦網站查閱),其中一段是考證英國文獻,確認大清欽差大臣耆英和兩名公史在1843 年6 月23 日到達港島,穿過皇后大道抵達政府山,與英王代表交換經雙方批准的南京條約。根據這段史實,政府山就是中國與列強之間的第一條不平等條約正式生效的歷史場 景。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在發出全球文物警示後,最近聯同另外兩家國際組織就特區政府的反對意見發出覆函,措辭嚴厲地指出「將政府山三座建築物切割是哲學上自相矛盾及道德上令人困擾」,因此要求港府完整保育建築群。

官員前景難卜未來

不 單止民意、理據和國際輿論都一面倒支持完整保育,當初前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提出重建西座的主要理由──中區缺地興建甲級寫字樓,也被發展局最新公開的資料推 翻:政府在中西區擁有的空置商業用地共4.3 公頃,足以興建400 萬平方呎寫字樓,是西座重建面積的10 倍。最突出的例子是中環美利大廈,政府部門遷出後已丟空超過一年,業界對於將大廈改裝為酒店的建議反應冷淡,為何不翻新為寫字樓,提供比重建西座還多的樓 面面積?

但真正動搖政府拆卸西座的決心,可能不是鋪天蓋地的理據,而是梁振英班子對政治前途的考量。

眾所周知,特首梁振英上 場後的新政不但是「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而且幾乎是「推出一項夭折一項」。火頭處處,親中人士最近傳出梁振英「提早腳痛」的消息,加上梁振英和陳茂波因僭 建及劏房而被市民質疑誠信,如果政府硬闖,豈非拿梁班子的前途作賭注?屆時會啟動城規程序,甚至引起司法覆核,那麼率先倒下的可能不是西座大樓,而是梁振 英政府的官員。

偽裝平衡術日漸失靈

事實上,西座重建是源於前特首曾蔭權所犯的邏輯謬誤。他滿腦子是「發展與保育平衡」, 但所謂平衡是要求庫房「唔好蝕底」,不能因保育文化歷史而減少政府進帳。因為法庭禁制維港填海,政府被迫承諾填海不是為了賣地(但中環填海區仍有近100 萬平方呎商用樓面面積的地皮),更因為保育前中區警署建築群和中環街市,少收了過百億元而令曾蔭權非常「肉赤」。觀乎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推銷西座重建第一條 理由,是「增加公帑收入」,後來眼見庫房水浸,政府還搞「創收」實在太難看,才不再重提。

然而還有官員對「偽裝平衡術」樂此不疲,因為只要 把焦點收窄到圈定的有利範圍, 「平衡」好像永遠能唬人。例如要賣掉政府山,只強調3 座建築物已經保留了兩座,卻不提香港每拆卸100 棟戰前樓宇,還保育不到一棟古蹟是極不平衡。要推銷龍尾工程,只強調大埔區沒有沙灘,卻不提全港有多少使用率低的沙灘,加上數之不盡的堆泥、填河等生態破 壞是極不平衡。

西座變市民中心延續歷史使命

過去170 年來,政府山的功能是公共管治。與時並進,最理想的保育主題是「與民共治」,將西座變為「市民中心」:集中所有推動公民權利的機構,例如平機會、消委會、 申訴專員和私隱專員公署的辦公室,配上方便市民行使權利的設施,例如城規資料、地政圖則和政府檔案的公眾閱覽室,再加設公眾諮詢會場和民間研討會議廳,便 可貫徹西座的歷史任務,發揮「政府與市民的交接點」這項功能。

無論前朝政府犯上多少謬誤,現今頒布古蹟的法定權力,就在古物監督陳茂波手上。他可以選擇成為香港史上決定摧毁政府山的「歷史名人」,也可以選擇讓政府山變成可持續發展的典範。

在民意和道理面前,市民正等待陳局長抉擇。

[原刊於《明報》,2012年11月 15 日]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龍尾不能失:替林超英補足未說完的話

龍尾不能失:替林超英補足未說完的

林超英是謙謙君子,他雖然未能出席11.4的守護龍尾政總集會,卻漏夜發表了一篇網誌短評。集會主持人當眾讀出了林超英的肺腑之言:「這是一個痛苦教訓。為甚麼素來講公義、制度和程序的香港,會讓這項現在看來明顯不符公義、政策和程序的工程,成為不可阻擋的巨大錯誤?…想了很久,悟到一個道理,是上任行政長官的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 」

相信與會者沒有多少人不認同林超英的分析,但正當大家期待他指出如何撥亂反正的時候,他在文章的結尾卻欲言又止:「願望彰顯程序公義,融合理性討論,擺事實,講道理,是今屆政府的行事原則。 」再看文章的第一句:「龍尾灘看來逃不出被毀的厄運,令人扼腕嘆息。」難道林超英服膺失敗主義,就此放棄?
作為認識林超英多年的朋友,容許我冒昧猜測一下他尚未說完的話,因為龍尾的命運遠超於一個泥灘的存亡,相信林超英不會苛責吧。

我明白林超英的心情,因為他協助梁振英在競選特首時收集環團意見,撰寫環保政綱,全是出於赤子之心,希望梁班子執政後能夠重回正軌,扭轉曾蔭權倒行逆施的政策。因此,龍尾的命運是一塊試金石,足以說明梁振英政府未來五年環保政策的取態。但特區政府在政總千人集會後馬上重申龍尾工程按計劃進行,相信林超英比任何人更失望、更憤怒,但他不忍心把過失怪責在梁振英頭上,所以說「在龍尾灘事件中,上任行政長官的個人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恐怕是今天局面的責任人,將來因龍尾建人工沙灘生出的惡,要算在他的頭上」。

缺口一開  後患無窮


龍尾存亡的重要,在於這是梁振英政府的新策略:利用地區勢力壓倒公民社會的第一仗。這一仗的成敗,預示著特區管治策略的轉變。
一直以來,特區政府視區議會為諮詢組織,愛理不理的態度,大家有目共睹。但今次龍尾事件反其道而行,政府擺出一副「唯區議會馬首是瞻」的恣態,不惜安排機會給環保團體「遊說區議會」,甚至由環境局長黃錦星到副局長陸恭蕙,都以「地區共識」作為擋箭牌。

這項轉變,絕非偶然,只要結合中央政策組的最新動態:邵善波與王卓祺頻頻與區議員見面,商討如何「加強地方行政」和「強化區議會角色」,便明白龍尾的意義。

若果龍尾工程硬闖成功,大埔區議會便打開了「地區需要壓倒一切」的缺口,此後梁振英政府很多想做而不願出面的政策,便由區議會先行,再由梁班子「順應民意」而「擇善固執」。此例一開,元朗區議會為滿足房屋需要而要求發展南生圍,屯門區議會為創造就業而發展白泥,西貢區議會為開發旅遊而發展大浪西灣,離島區議會要求縮小大嶼山郊野公園範圍,北區區議會更順理成章要求免簽證發展邊境區,屆時誰能分清甚麼是「地區需要」或「中央需要」?因為十八區區議會早已由建制派控制,永遠萬無一失。

現任政府  不能卸責

從中央對地區,只是從梁振英到曾德成的一通電話便成事,足以製造全港民意,尚可以冠上「加強地方行政」的美名,不亦快哉?甚麼環保團體或保育團體,通通成為忤逆民意,不尊重程序的反對派,正如今天守護龍尾大聯盟的所有支持者。

先此聲明,這篇文章絕非林超英授意,但我相信林超英沒有宣諸於口的焦慮,與我不相伯仲。事實上,梁班子假若尊重程序,最穩妥的做法是運用環評條例第14條的權力,由環保署長或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否則「地區需要壓倒一切」的缺口一開,後患無窮。

龍尾不容有失,怪責前朝無補於事;決策權力在現任政府手中,從梁振英到林鄭和曾德成,從黃錦星到陸恭蕙和王倩儀,都不能卸責。動員羣眾力量,促使梁振英政府回歸正道,才是今天的要務。

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土地管理廢弛 房屋發展大患

發展局長陳茂波在10 月19 日發表文章,回應我早前的評論。特區官員願意更正過去黑箱作業的作風,公開討論土地政策,是比前任政府進步。準確掌握土地資料是發展局的責任,民間的分析只能建基於政府公布的數據,過去3 個月政府屢次把土儲數據愈說愈縮,令人憂慮這些資料是否客觀科學,還是另有政治考慮。

我提出的核心問題,是政府有否地盡其用?陳局長沒有回應,反而不厭其詳地解釋政府擁有的閒置土地如何不足,因此他將為香港人寸土必「增」。社會賦予政府公權力開拓和收購土地作公益發展之用,只要按部就班用心規劃,土地供應自會按需求增加。因此除非官員失職誤事,市民沒有理由擔心土地供應不足。

閒置土地不應存在

陳局長文中說「當局對於有可能提供作發展的土地,一定不會放過」,果真如此,又何來「閒置土地」?政府當然應該有「在準備中」的土地(例如正在從生地變熟地,但頂多花兩三年處理),但除非存在着無法解決的技術困難, 「閒置土地」根本不應存在。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政府嚷着不夠地發展——住宅、商業、特殊工業統統不夠地,卻把土地清單保密,讓土地長年空置,即使是一公頃也嫌浪費,何况有過千公頃?特區政府實在跟市民開了個天大的玩笑。

陳局長說「個別地塊是否適合發展須視乎一系列的因素,例如地塊本身的基建設施是否充足,和周邊土地是否配合」等,這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常識,政府官員在支取高薪後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問題,更是責無旁貸,如今卻反過來成為丟空土地的藉口,實在匪夷所思。政府公布的閒置土地絕大部分已丟空3年以上,應有充裕時間詳細規劃,現在除了放入勾地表的19 幅土地,其他土地竟然「要先經技術評估後才可確定其發展可行性」,是制度漏洞還是主事官員失誤?

陳局長是專業會計師,理應明白資產管理的重要。任何一家發展商買入地皮時,必定詳細評估、制訂發展藍圖,土地狀况和價值的任何變化也須在年報內向股東交代。現在政府連庫存資產的發展潛力也弄不清楚,比上市公司還不濟,試問如何能說地盡其用?假若陳局長不敢追究前任局長林鄭月娥的責任,至少有勇氣要求地政規劃官員檢討吧?

騰空丁地無損政策

以丁屋用地為例,政府預留了933 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但林鄭月娥出任局長時已預計政府在未來5 年每年只批准1200 宗丁屋申請(詳見2010 年12 月1 日立法會文件),即每年需地約16.7 公頃,按此推算到2047年,丁屋用地的上限也不過585 公頃。政府本來沒有為原居民預留丁屋地的法律責任(陳局長對此沒有否認),但即使市民不情願地接受現行政策,只要政府不準備擴大原居民的特權,便可以騰空348 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給全港市民使用。

發展局公開的數據有不少「水分」:例如本土研究社發現很多「未決定用途」、「港鐵上蓋」及「綜合發展區」可供住宅發展;《明報》偵查報道發現不少空置政府宿舍未有計入;一刀切剔除所有斜坡及通道的發展潛力也不妥當(詳見我於10 月19 日在主場新聞發表的初步回應)。若暫時接受發展局的數據,從附表可見,政府在閒置土地上有潛力興建46 萬間住宅單位,再加上私人發展商提供的單位,未來10 年,何愁缺地?這些估算是否可靠,全看政府公布的數據是否準確。根據《明報》本周一的報道,政府的住宅用地數據可能有重複計算之嫌,正好反映了發展局未能駕馭全局。


一經披露便能管理

管理學上有一句名言——「一經量度,便能管理」(what gets measured gets managed),放諸公共管治, 則是「一經披露, 便能管理」(what gets disclosed gets managed)。過去的土地政策黑箱作業,導致管理制度廢弛,不但令社會喪失發展機會,甚至連政府決策層也可能是受害者——想善用土地也無從入手。最近梁班子天天強調財政紀律,難道不明白資產管理正是財政紀律的核心?

善用土地的第一步是實行陽光政策,全面公開土地清單,讓香港人清楚每一塊地的現狀與發展計劃。陳局長承諾地盡其用,不能空喊口號;邀請市民共同監察,是確保官僚不會怠惰鬆懈的最佳辦法。

政府明明說正在修訂新界東北規劃,卻偷步花錢為新市鎮大賣宣傳廣告;明明知道新發展區在梁振英5 年任內連一個單位也不會落成,卻大做文章畫餅充飢,這只會給人不老實的印象。市民耐性有限,很快會看清真相:未來5 年的房屋供應離不開政府現有的閒置土地。梁振英政府指望在房屋政策取信於民,便應回歸正道,地盡其用,縮短公屋輪候期,加快復建居屋夾屋,開展鄉村式公共房屋,讓年輕一代對未來重建信心。

相關圖表


原刊於《明報》,2012年11月1 日]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CY過橋抽板 環保界重新部署


政府昨天公佈在龍尾建造人工海灘的計畫換上新招紙,實質原封不動,標誌著梁振英政府上台不到四個月,便決定犧牲與環保界的合作關係,向地區利益和官僚勢力低頭。


環保團體一直對梁班子抱有很大期望,他們甘願疑中留情,源起自今年初特首選舉時的一連串變化。



其實,梁振英吸納環保界的部署,早於兩年前大浪西灣被富商破壞時開始。當時梁振英眼見市民反應激烈,不但對他過去「為何不可發展郊野公園?」的言論迅速失
憶,更著手成立民間自然保育基金,找來林超英和吳祖南等幾位資深環保人士,煞有介事地尋找全港生態敏感地段,聲稱有辦法籌款買地,長遠解決保育問題。結果
這個鴻圖大計至今只聞樓梯嚮,但梁振英趁機取得幾位環保人士的信任,拉攏他們成為智囊,作為他競選工程的重要棋子。



今年初,林超英等代表梁振英邀請環保團體就特首競選政綱提出建議,結果最後定稿的政綱相當貼近環保界的原意,著實把唐英年甚至何俊仁比下去。梁振英更率先
答應出席環保界主辦的特首政綱論壇,在台上用他至今廣為人知的語言偽術,令在場人士相信他擁抱環保理念,並且有扭轉前朝惡政的決心。結果梁振英在完場時的
場內民調,得到三位候選人中的最高評分,廣為傳媒報導。當時中央政府對唐梁之間的取態尚未明朗,所以這是梁振英爭取高民望而取得中央轉軑支持的重要一役。


環保界對龍尾保育的堅決取態,梁振英從林超英和吳祖南口中,早在當選特首前已知之甚詳。但昨天「被碌咭」的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暗示,這項硬闖決定是由特區最高領導人拍板,所以有兩層重大意義。


其一、大家寄望梁振英擁抱環境保護、文化保育和可持續發展等逐步取代主流的新價值,只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其二、梁振英政府的決策模式離不開傳統的政治計算,保守勢力主導的格局不變,甚至會變本加厲。


環保界一直講究以理服人,過去幾年為了確認龍尾的生態價值而動員了無數人力物力,但最終政府一句說話要「尊重程序」,便抹殺了所有努力。既然梁振英早在競選時指出過去決策程序的不足,這虛弱無力的解釋只是突顯了他與環保界決裂的決心。


今天的局勢與廖秀冬任環境局長時有幾分相似,她在位時屢次向環保團體吐苦水,暗示自己支持環保的取態在董建華班子中勢孤力弱,沒有外力襄助,諸事難成。這會否是陸恭蕙和黃錦星今天的寫照?


環保界要重新部署,只得雙管齊下:既不放棄以理服人,更要動員群眾,使梁班子的天秤,不至於在政治計算時,一面倒向守舊落伍的一方。龍尾戰役,今天才開始序幕。





[原刊於 《主埸新聞》,http://thehousenews.com/nature/cy%E9%81%8E%E6%A9%8B%E6%8A%BD%E6%9D%BF%E7%92%B0%E4%BF%9D%E7%95%8C%E9%87%8D%E6%96%B0%E9%83%A8%E7%BD%B2/#.UIpUVv6QjQo.facebook〕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地盡其用?請政府拿出證據 - 黎廣德對陳茂波局長有關土地政策的初步回應

地盡其用?請政府拿出證據

- 黎廣德對陳茂波局長有關土地政策的初步回應

今天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先生發表文章,回應我早前發表的評論,我對於陳局長願意以開誠佈公的方式討論市民關心的土地問題表示歡迎。發展局是對本港土地狀況掌握全面數據的唯一機關,若果主事官員繼承過往作風,不肯公開資料,社會便無法對特區政府的土地政策作出理性和成熟的討論。

我在10月10日文章內的分析,是建基於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在7月4日公佈的資料,陳茂波局長隨後多次更新資料,把原本公佈政府4000公頃閒置土地的可用面積縮少,例如住宅用地從2100公頃縮小至391公頃,似乎要令市民得到土地嚴重不足的印象,從而支持政府開拓土地。

我在此重申,公共專業聯盟認同政府有長遠開拓土地的必要,但現今市民關注的焦點,是政府有沒有地盡其用。公共專業聯盟的專家組將會仔細研究政府本週公佈的資料,但根據初步分析,陳局長今天的文章引伸出下列疑問:

1. 混淆「不可發展土地」與「不可施工土地」?
陳局長把1318公頃政府土地列作不可發展,因屬於人工斜坡或道路/通道。這類地段可能不適合施工建築,但並不等於完全沒有發展潛力,因為過往有不少例子將這種地段連同整個地盤計算地積比率,令地盤總樓面面積不會因有斜坡或通道而減少。例如:市建局的尖沙咀K11地盤將街道計入樓面面積,最近與城規會打官司勝訴的啟德大廈也把斜坡計入樓面面積。發展局應仔細分析,不應一刀切扣除此類地段的發展潛力,否則是誤導市民。
2. 主動放棄,如何寸土必「增」?
陳局長把331公頃政府土地列作不可發展,因屬於政府臨時工地或零碎地塊。陳局長表示要為市民寸土必「增」,為何會一刀切認定這些地段不可發展?因為很多政府臨時工地可以整合縮小(例如九龍灣麗晶花園旁的一塊路政署工地,「臨時」了十幾年後才在居民壓力下於今年騰空出來) ,部份零碎地塊也可以通過換地和整合地盤發展。發展局主動放棄,是否有違為市民拓展土地的承諾?
3. 評估經年,仍在五里霧中?
即使在七除八扣後,陳局長承認有391公頃在「住宅」及「商業/住宅」地帶內未經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但卻表示當中仍然有「其他的土地也非可供即時發展,有些地塊要先經技術評估後才可確定其發展可行性。」這種說法實在令人非常驚訝,因為政府擁有絕大部分土地多年,竟然不掌握手上資產的現況,若果是上市企業,可能已因沒有合格的審計報告而早被停牌。
4. 檢討丁屋政策,交待法律責任?
陳局長承認有932公頃鄉郊土地主要預留給原居民興建丁屋,是留給6百多萬非原居民的391公頃住宅用地的兩倍多。我歡迎陳局長同意檢討丁屋政策,但他未有交待,政府是否有為原居民預留土地的法律責任?若果這項法律責任根本不存在,政府為何不把932公頃鄉郊土地交給全港市民共同使用?

政府若要洗脫囤積土地的嫌疑,陳局長宜儘快解答上述疑問,並向市民交待政府如何地盡其用的具體方案,同時公開全部閒置土地的清單和現況。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2年10月19日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土地「被失蹤」 香港不如烏坎村

[節錄] 如果不是發展局出彈弓手,今年7月4日本應是香港人收大禮的日子,因為7百萬市民當天首次得悉,大家共同擁有過萬億元的資產,不過回歸15年來一直「被失蹤」。這些資產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公佈的3900公頃,由公眾擁有而丢空不用的土地,其中包括2100公頃住宅用地。這些土地已屬政府所有,毋須向私人徵收,更已根據城規會通過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劃定了住宅、商業、工業、社區、休憩等指定用途。

為甚麼在寸金呎土的香港,你有地丟空而不用?我們的兩萬億元儲備已經借了不少給美國人消費,為甚麼自己明明有空地曬太陽卻擠在平均每人不到150平方呎的蝸居內?是不是香港人有自虐狂?

如果你檢查腦袋證實沒有自虐狂,便該問問特首梁振英,是否他和高官都有虐待狂?因為丟空的2100公頃土地,只需用中密度的五倍地積比率蓋房 (即一平方呎地建五平方呎樓面面積,比將軍澳的一呎變九呎低得多) ,剛好足夠讓香港人的住房面積增加一倍。譬如你今天的蝸居只得200呎,可以變成400呎;即使你今天有豪宅1000呎,也可以變成2000呎。在你自己的地皮上起屋 ,建築成本大約每平方呎1000元。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家裏多100呎空間,只需儲夠10萬元便可成事,你願意嗎?

..... 全文請參看《主場新聞》,連結為,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5%9C%9F%E5%9C%B0%E8%A2%AB%E5%A4%B1%E8%B9%A4%E9%A6%99%E6%B8%AF%E4%B8%8D%E5%A6%82%E7%83%8F%E5%9D%8E%E6%9D%91/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討回港人的「被失蹤」土地



雖然麥齊光工程師擔任發展局長僅 12天,但他在任內公開了一份關係重大而政府多年來秘而不宣的資料:你和我和700萬港人在全港共同擁有3900 公頃丟空不用的土地, 其中包括2100 公頃住宅用地。這些土地已屬政府所有,毋須向私人徵收,更已根據城規會通過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劃定了住宅、商業、工業、社區、休憩等指定用途。



這 些土地不是政府官員的私產,只是由政府代表公眾持有。由於從2009 年起因改動規劃而新增的住宅用地只有76 公頃,足以證明政府擁有而丟空了3 年以上的住宅用地超過2000 公頃〈註一〉。香港的基建設施十分完備,以工程界的能力,可以把境內任何一幅土地在兩三年內從「生地」變為有水、電、道路配套的「熟地」。土地是香港珍貴
的資產,把土地丟空猶如把金條撒在地上,庫房沒有回報(臨時用途的租金微不足道),社會喪失發展機會。



囤積土地窒礙發展



正因為政府擁有依法開拓和徵用土地的公權力,任何政府均應地盡其用,只要配合按部就班的拓地規劃,就可確保土地供應源源不絕。正如商界為了提高投資回報而廣泛採用「及時制度」(Just in time)管理一樣,積存貨品是現代管理的大忌。



政府囤積大量土地超過3 年,絕不正常。



究竟是官員計錯數,還是缺乏想像力,找不到有效利用土地的用途?抑或政府故意囤積居奇、抬高地價?這是維護公眾利益,還是方便利益輸送?



先 看市民最關心的住宅用地:香港人均住房面積是145 平方呎,比珠三角城市平均365 平方呎的一半還要低。即使未考慮每年新增家庭的住房需求,政府也應該把增加市民居住空間列為政策目標。發展局長陳茂波在新界東北諮詢會上,聲稱政府擁有的
2100 公頃閒置住宅用地,有1200公頃預留作包括丁屋在內的「鄉村式發展」,約500 公頃屬斜坡及道路而不能使用,只剩400 公頃可建住宅。這種說法有兩大疑團,政府必須交代清楚。



丁屋用地毋須預留



其一、根據《基本法》和城規條例,政府均無預留土地
供原居民興建丁屋的義務。事實上,丁屋政策從一開始便已預設「自然死亡」的機制,因為根據法規,原居民只能在原有村界的300 呎範圍或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指定的「鄉村式發展」地段上興建丁屋。因此,只要城規會不在大綱圖上新增「鄉村式發展」地段,丁屋用地便會「買少見少」,直至政
府無地可批為止。循此思路,陳茂波口中的1200 公頃可以全數撥作一般住宅用地,不會違背原居民在《基本法》框架下的固有權益。這些地段是否維持低密度發展,可以從速檢討,再由城規會按程序決定,但絕非
拖延不用的藉口。



其二、從麥齊光公開的資料判斷,政府統計的慣例是把用作運輸道路的土地分項列出,不會與住宅或工商業等其他用途合併計算
〈註二〉。例如現今全港18 區已規劃作住宅用途的土地共有9760 公頃,運輸道路另佔4998 公頃,兩者不會混為一談。另外,即使個別土地內包含斜坡,發展商也懂得把斜坡所應佔的地積比率轉移至相連地段「起到盡」,不會令整幅土地的可建樓面面積減
少。究竟陳茂波是因為不懂行而被誤導,還是他刻意抹殺這500 公頃土地的發展潛力?



建屋大業只欠東風



即使大家接受陳茂波最 保守的估算,政府可在閒置土地上興建最少38 萬間平均面積700 平方呎的住宅單位〈註三〉,是東北新界新發展區可建單位的7 倍,足以滿足今天在輪候公屋的20 萬個家庭的需要,還剩18 萬個居屋或私樓單位供中產家庭選購。這套「建屋大業」毋須收地,大部分毋須重新規劃,所需資金與興建第3 條機場跑道相若,只欠梁振英政府的一個決定。若果加上地產商在私人土地上興建和市建局收購舊區重建的單位,房屋供應量可遠高於此數。



再看商 業用地,政府一直說寫字樓供應不足,
但閒置土地中商業用地有25 公頃,可以提供2400 萬平方呎的寫字樓或商場(以平均9 倍地積比率推算)。這些土地很多位處市區,單計算中西區、灣仔和油尖旺,便超過10 公頃。光是中西區的閒置土地已可建逾400 萬平方呎寫字樓,10 倍於政府執意重建的中區政府合署西翼大樓。由此可見,完整保育政府山,對甲級寫字樓供應是否充足,不會有絲毫影響,反而政府拒絕釋放閒置土地的政策,是對
本土商業發展的最大障礙。



最後看閒置的工業用地,共有300 公頃,其中126 公頃在元朗,比北區的106公頃還要多。這對發展局重新規劃新市鎮的選址,是重要啟示。新市鎮要為本地人提供就業機會,便必須在居民易於到達的地點發展工
業,所以有鐵路直達的元朗區錦上路和新田一帶( 將會在北環線設站),遠比北區坪輋打鼓嶺這些貼近邊境卻遠離鐵路站的地段,更符合本土發展和就業配套的要求。



去殖民化地盡其用



政 務司長林鄭月娥經常重複說: 「政府不會賤賣土地」。這句乍聽合理的說話,其實是自打嘴巴。當政府推銷高鐵、港珠澳大橋和第三條跑道等耗資幾百億至過千億元的項目時,不斷重申政府庫房
是否有財務回報不重要(若只計算現金收支,這些項目全部蝕本),最重要是項目帶來的社會經濟效益。但在運用政府擁有的閒置土地時,為何只計算有多少真金白 銀到手,卻一句不談善用土地能令市民安居樂業、令工農商百業發展所帶來的社會經濟效益?



政府自欺欺民的另一手法,是過分強調賣地收入對政府財政的重要性,藉詞拒絕改革。事實上,過去5 年政府賣地收入總計1000 億元, 不及同期綜合財政盈餘3063 億元的三分之一〈註四〉。換句話說,即使政府以零地價的方式「還地於民」,香港仍然會水浸庫房。



英 殖統治者視土地為政府的家當,藉賣地收入壓低稅負,削弱民眾對官員問責的誘因,以方便管治。回歸後董曾兩任政府均未能擺脫前朝的慣性思維,以致經濟民生皆
陷困境。今天市民對「地盡其用」的訴求,無疑是對一貫奉「囤地增收」為圭臬的官員,當頭棒喝。可以預期,政府官員必定會提出千百個理由抗拒改革,死抱土地 儲備不放。梁振英班子能否駕馭行政機關,走上「土地非殖化」的新路?



香港人向政府討回「被失蹤」的土地,重新發掘每一片土地的使用價值而非交換價值,不僅是為了改善居住條件,更是啓動民主規劃的鎖匙。



〈註一〉見前發展局長麥齊光2012 74 日就潘佩璆議員提問的書面答覆。



〈註二〉同上,見書面答覆的附件一。



〈註三〉按照1200 公頃「鄉村式發展」以0.4 倍地積比率,400 公頃市區用地以5 倍地積比率推算,可建樓面面積為2.67 億平方呎。



〈註四〉若加上發展商向政府補地價的收入,5 年總計約2600 億元,仍然低於同期的綜合財政盈餘。



黎廣德:麥齊光在任內公開了一份關係重大而政府多年來秘而不宣的資料:你和我和700萬港人在全港共同擁有3900 公頃丟空不用的土地。



[原刊於 《明報》 20121010 ]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政府錯判的危險趨勢

由上屆政府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主理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演變至今已經成為梁振英政府的政治炸彈。針對最近爆發的爭議,特區政府有兩個危險的趨勢。其一是把要求重新規劃的社羣推向極端,將他們曲解為反對發展、反對開拓土地。其二是急於要向大地產商低頭,再度改變發展模式而犧牲公眾利益。

第一枚炸彈是「土地劃界」:政府從未明言用甚麼準則,決定「被開發」的地段。

政府內部不成文的指導思想,是在劃界時盡量避開原居民村,集中向沒有鄉委會撑腰的非原居民村埋手,而不理會土地質量(例如是可耕農地還是已破壞土地) 或社會影響(例如受影響的社羣能否適應搬遷後的生活) 。儘管政府聲稱這計劃已籌備了18年,發展局竟然未進行最基本的「土地質量調查」或「社會影響評估」。

新界北區總共有800多公頃的已破壞土地(即用作貨櫃場、回收場的棕土地帶) ,可供優先發展。若果政府重視本土農業發展,便應先從發展區剔除55公頃未受破壞的農地。

若果政府要令市民信服,新發展區不是為了配合深港融合、不是為了配合梁振英執意開發邊境的「特區中之特區」,便應該把最偏遠、最難配合本土需要的坪輋/打鼓嶺剔除在新發展區之外,而集中發展有鐵路連接的地段。

第二枚炸彈關乎「發展模式」:曾蔭權政府當初宣佈採用「公私合營模式」發展,變相提醒發展商在區內加速收地,作為與政府瓜分利益的籌碼。

林鄭月娥在今年中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宣佈放棄「公私合營模式」,改用傳統的政府收地模式發展,表面上是為了避免利益輸送的嫌疑,但背後是否與支持梁振英的地產商的利益尤關,實在啓人疑竇。但面對幾家已經「落釘」的地產商反對後,發展局長陳茂波又再暗示轉軚。

粗略估計,如果政府將區內167公頃住宅用地的一半撥作公私合營,與地產商均分收益,以5倍地積比率和新界土地市價每平方呎6500元推算,此舉等同政府將1400億元公帑送入地產商口袋。這筆錢足夠興建興建第三條機場跑道,或興建20萬個公屋單位滿足所有正在輪候的家庭,尚有餘錢興建4萬間居屋單位。整天叫嚷「民生無小事」的梁振英政府,在這牽涉過千億元、影響數十萬人福祉的大事大非面前,究竟會如何取捨?

沒有人要求停止開拓土地,但今次爭議引出的新炸彈,是政府要交待它擁有2100公頃劃作住宅用途的閒置土地,究竟有沒有浪費?每塊土地丟空了多久?既然這些土地是市民的公共資產,政府有責任提交一份「土地運用清單及時間表」,否則即使它修訂新發展區規劃,仍然難以取信於民。

特區政府會否誤判形勢,重蹈「西九文化區」堅持單一招標的覆轍,把項目拖足5年才推倒重來,令香港再度停滯不前?

[原刊於 《主場新聞》, http://thehousenews.com/NT-northeast/%E6%94%BF%E5%BA%9C%E9%8C%AF%E5%88%A4%E7%9A%84%E5%8D%B1%E9%9A%AA%E8%B6%A8%E5%8B%A2/]


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東北新界的三枚炸彈

上周末爆發的「光復上水站」衝突,為本月底完結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諮詢增添了陰影。儘管這場政府諮詢已經開展了4 年,但由林鄭月娥主理的發展局一直拒絕面對根本矛盾,以至今天整個計劃仍然埋下三枚政治炸彈,隨時引爆更大規模的官民衝突。


第一枚炸彈是「土地劃界」


政府究竟用什麼準則,決定「被開發」的地段?政府做了不少技術研究,但對於哪些土地應被列入新發展區這個根本命題,只是輕輕帶過,更非公眾諮詢的範圍。


古洞北、粉嶺北和坪輋/打鼓嶺共775
公頃的可開發土地,約六成屬私人擁有。政府內部的指導思想,是在劃界時避開原居民村,集中向沒有鄉委會撑腰的非原居民村埋手,而少顧及土地質量(例如是可
耕農地還是已破壞土地)或社會影響(例如受影響的社群能否適應搬遷後的生活),所以發展局從未進行基本的「土地質量研究」或「社會影響評估」。


新界北區總共有800 多公頃的已破壞土地(即用作貨櫃場、回收場的棕土地帶),為何偏要把55公頃未受破壞的農地劃入發展區,或要求虎地坳村等非原居民讓路給特警訓練場?政府迴避「土地劃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會使這些疑團成為蓄勢待爆的炸藥。


第二枚炸彈關乎「發展模式」


曾蔭權政府在2007年宣布採用「公私合營模式」發展,變相提醒發展商在區內加速收地。表面上,這種模式是公私兩利:政府省卻因收地而需賠償安置村
民的麻煩;大發展商可以用每平方呎幾十元的收地成本,賺取幾十倍以上的暴利(按照政府建議的5 倍地積比率,每平方呎農地可變成5
平方呎樓面面積,若果1 平方呎樓面面積有2000 元售樓利潤,便可以令1 平方呎農地產生1 萬元毛利)。


「公私合營」的犧牲者,是從發展商手中取得一丁點甜頭卻喪失機會賣地給政府的零散業權人,和不受法律保障的租戶。例如在馬屎埔村,不少居民只有幾十年前與原居民簽訂的簡陋租約甚至口頭協議,發展商購入地皮後可以把他們攆走而毋須提供補償或安置。


林鄭月娥在今年中宣布放棄「公私合營模式」,改用傳統的政府收地方式發展,以避免官商勾結的嫌疑。對於已經大舉「落釘」的大發展商來說,這無疑是把
即將到口的肥肉變成瘦肉,但這項改動的最大得益者並非已被迫遷的村民,而是沒有在事前「落釘」、如今卻獲得「公平參與」機會的梁營地產商。若果「保障公眾
利益」到頭來變成「利益均沾」的借口,勢必引起社會更大反彈。


第三枚炸彈在於「粗暴融合」


特首梁振英一直醉心於開發邊境區,在上任前提議讓內地人免簽證進入邊境區,但鑑於民意反彈,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上月澄清,特首政綱並不等同政府政
策,但這種「澄清」只是另一項語言偽術,既沒有表示放棄為內地人開發邊境特區的計劃,更沒有保證新發展區不會變成中港融合的犧牲品,猶如今天的上水站。


政府多年來替港人「洗腦」:「中港融合就是好」。當香港人從自身經驗出發,從廣東道到上水站,開始思考「為何融合」和「為誰融合」的命題,發展區的
規劃內容必然受到更大挑戰。例如: 如何保證發展區的5
萬多個住宅單位是為解決本土房屋需求而建,而非變成內地人的第二居所或炒賣工具?究竟坪輋區北部的特殊產業是為了方便大陸資本引入內地人才,還是為港人創
造就業機會?香港人均住房面積是145 平方呎,珠三角城市平均是365 平方呎,若果香港要追上珠三角的住房水平,便需要興建相當於22
個沙田新市鎮的住宅樓面面積。為何香港人的居住條件已經差得可憐,梁振英政府卻急於按照深圳的需要規劃新界東北?無論是內地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邊界模糊
化等同香港「高度自治」的萎縮。「割地賣港」的疑慮已經與新發展區掛鈎,政府無法再以官僚答案敷衍過關。


割裂思維火上加油


這批炸彈的共同觸發點是正在抬頭的本土意識,加上梁振英政府把加速中港融合變成政治任務,正如火上加油。


多年來,香港欠缺一套整全的本土發展指標,曾蔭權政府的十大基建,正是典型的割裂式開發,即使全部建成,政府也說不出對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有何實質
貢獻:例如,香港人的住房空間何時可以追上珠三角水平?每千人只有3.8 張醫院病牀的比例何時能如歐盟的5.5
張看齊?現今四成考獲大學入學資格而又被拒諸門外的學生何時才有足夠大學容納?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正是這種割裂思維的產物,政府提出的美
好願景從未與市民生活質素掛鈎。若果梁班子不迅速調整,將新發展區納入本土發展的議程內重新規劃,必定無法拆除這些政治炸彈。最壞的結果是一如西九文化
區,因曾蔭權堅持單一招標而蹉跎五載,再次令香港發展停滯不前。


[原刊於《明報》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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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

失信於民何以善後

失信於民何以善後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這本來是孔子告誡統治者,一旦失去人民信任,政權必快垮台的道理。可是這條戒律未必放諸四海而皆準,因為古今中外,獨裁政府憑藉威權與打壓,往往可以苟延殘喘相當時日,今天的北韓正是一例。


這條戒律放諸特區是否適合,並不取決於各黨派的主觀意願,反而需要客觀分析:一個沒有誠信的特首,是否真會令特區政府這部十幾萬人操作的機器失靈,以至最終無法轉動?


梁振英心裏明白,他因為沒有民主普選的授權,所以必須在議會外直接取得民意支持,才能有效管治。因此梁班子的頭號任務是「落區聆聽民意」,在宣誓就任後第二天便馬不停蹄,分批跑遍港九新界。


這項策略並不新鮮,撇開「做騷」的副作用,其實是曾蔭權就任初期強調的「公眾參與」的翻版,旨在讓公眾參與制定政策和增加認受性。「公眾參與」的基
礎源自
「可持續發展」理論【註】,但成功與否取決於兩項要素:一是包容,即各方持份者可以公平參與;二是信任,即參與者須相信自己的意見能夠影響政府决策。


諮詢失靈用人唯親


經歷了今年七一40 萬人遊行的震撼,特區官員已視「包容」為畏途。只須稍為了解梁班子過去兩周的落區安排,主辦單位如何千方百計防止異見人士入場,便明白「公平參與」已不可行,而對大部分無法參與的市民,更無從「信任」政府會接納自己的意見。


即使個別局長真有虛心聆聽的良好意願,在特首誠信被廣泛質疑的格局下,根本無法建立有意義的公眾參與機制,政府防民之心愈重,市民敵意愈大,勢成惡性循環。簡而言之, 「諮詢失靈」是難以彌補的客觀事實。


梁班子為了充撑場面,自必會擴大諮詢架構,一如剛開始籌備的扶貧委員會和人口政策委員會,諸位局長的各類諮詢組織也不會例外。


以現時格局看,一是甘心襄助梁班子的有識之士難求(從司局長人選已可見一斑);二是問責官員講求安全系數,害怕有委員不賣賬而令諮詢架構失控(上月
古諮會為
政府山評級便是一例);三是胡錦濤主席已明言要「培育年青政治人才」,故此現屆政府委任只紅不專的建制人士將會比上屆更多。最終結果是用人唯親,諮詢組織
若非政治花瓶,亦只會助長官員偏聽。


眼見時局凶險,稍有頭腦的問責官員都會設法自保:不二法門是蕭規曹隨,少做少錯,或找一些雷聲大、雨點小的政策讓全社會忙亂一番(例如寧願登記村屋僭建物也不執法制止丁權抄賣;寧推停車熄匙也不取締墨魚巴士),便於營造勇於任事的印象。


如此一來,梁振英「穩中求變」的政綱無貨可交,卻須不斷落區刺激民粹,以圖維持民望。期望愈高、失望愈大,形成一個累積民怨的循環。


到此一步,原本已裂痕重重的建制派有多少還願意綑綁上陣,甘冒壯烈犧牲之險?


即使在今天,三位司長中已有兩位開始婉委地跟梁振英劃清界線:林鄭月娥暗示不會與缺乏誠信的人共事,曾俊華明言特首委任副財政司長與他無關。


官員自保建制跳船司局長尚且如此,其他行政會議成員、建制派議員和商界支持者,對董建華在50萬人上街後十八個月落台的歷史記憶猶新,更明白胡錦濤
在年底的中共十八大便會下 台,梁振英在中央的靠山可能不保。建制派心中難道沒有及時跳船的心理準備?這種跳船心態會否加速了「自我實現的預言」?


更有甚者,梁班子愈不穩, 「尋租」活動愈烈:願意繼續支持政府的既得利益者必然開出更高條件(鄉議局的取態是典型例子,大財團在幕後的開價則無從得知),結果公共政策被特殊利益騎劫,受害的自然是普羅大眾。


事至如今,所謂「要求特首詳細交代僭建問題」,只是建制中人過時的客套語言。根據已經公開的證據,即使行內的專業人士,也無法想像梁振英如何能圓謊。


單看一例:梁宅的發展商公開證實在賣樓前已僭建地庫和大閘,又故意在買賣合同上加入「即使有違法構築物也不得毀約」條款。梁振英親筆簽署合同,疑似
把謊言隱 藏了12 年。再加上梁辦聲稱興建木花棚的時序與照片不符,剛?諾讓記者拍照便迅速拆掉玻璃棚等等,梁振英已走入自己鋪設的死胡同。


四環相扣舉步維艱


諮詢失靈、用人唯親、官員自保、建制跳船──四環相扣的惡性循環,源於特首失信於民,隨着司局長的醜聞發酵,只會愈演愈烈。如何為失信於民的特首善後?從特區的利益考慮(而非中央或西環的面子),可以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由梁振英以懇求港人寬恕的態度,坦承犯行,然後把是否留任特首的決定,交由市民公決。中策是梁振英在交代真相之後,公開表示自願跟隨立法會的表決來決定去留,然後由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信任特首動議」,能通過便留任,被否決便請辭。


無論是上、中兩策,若果市民在了解真相後同意他留任,或立法會有足夠的黨派願意把政治資本押注在他身上,梁班子便有望斬斷惡性循環的枷鎖,勉力向前。


當然,若果梁振英判定自己在上、中策的方案均無法過關,他唯有提早請辭。


最不光彩的下策是梁振英以「語言偽術」硬闖,藉中聯辦發動建制派為他護航,讓譴責動議和司法程序虛耗社會精力,同時大張旗鼓地推行民粹主張,浪費資源,把特區拖入四環相扣的死胡同。


從七一遊行所見,累積多年的社會矛盾日益激烈。無論政見如何,大家都希望改善民生的政策,能愈快實施愈好。


可惜好夢難圓,40 萬人的汗水是實實在在的憤怨,管治衰敗的惡性循環一旦形成,便非個人意志能夠轉移。與其把香港作賭注,倒不如忍痛止血。


朱熹演繹孔子的戒律: 「無信則雖生而無以自立,不若死之為安。故寧死而不失信於民,使民亦寧死不失信於我也。」特首梁振英能否在這關鍵時刻,不讓黨性掩蓋人性,作出常人應做的抉擇?


註:見1992 年聯合國地球峰會簽訂的《里約宣言》第十條

[原刊於《信報》2012年7月9 日]

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測量師與熱汽球

測量師與熱汽球


有一個人駕駛熱汽球,發覺自己迷失方向。他降低高度,看見地面有人經過,馬上向他大喊﹕「喂,我答應了朋友約會,已經遲到半小時,但現今不知身在何處。你可以幫忙嗎?」

地面上的男人舉頭回喊﹕「你正坐在一個熱汽球內,離地30呎,北緯53至54度,東經114至115度之間。」

汽球內的人再大喊﹕「你是否一位測量師?」

「對,你怎麼知道?」

汽球內的人氣得面紅耳赤﹕「你剛才的資料在技術上十分精確,但對我半點用處也沒有,我仍然不知身在何方。」

這則笑話在專業界流傳已久,放在候任特首梁振英身上,可以方便大家看懂山頂「僭建門」背後的真相。

到今天為止,梁振英位處山頂的大孖宅共發現六處僭建物,據說兩個玻璃棚和花棚是在他搬入後加建,另外四處是在他2000年購入大宅時已經存在,包括一個在車房下的200平方呎地庫。

當然,即使在大宅再挖出多幾個僭建物,也是梁振英的「無心之失」,因為大家要有憐憫之心,他只是「產業測量師」,不是「建築測量師」。千怪萬怪,不能怪在他頭上。

翻開香港測量師學會的網頁,便知道「產業測量師」的業務範圍﹕「產業測量師均接受過專業訓練,其擁有的專業技能和知識,對於如何發展、使用及管理物業的細節瞭如指掌,能夠為客戶提供具實效的意見。產業測量師的工作涉及產業的規劃、發展、用途、管理,以至土地及樓宇估價,為客戶以私人協商、招標或拍賣方式租售物業,及處理物業投資的財務及經濟事務。」

相比之下,「建築測量師」的業務範圍則窄得多﹕「由興建前至竣工階段,以至房屋管理、樓宇檢驗及維修,無論大小建築工程,建築測量師均參與監督每一個重要環節。」

簡單說,「產業測量師」是通才,「建築測量師」是專才。「產業測量師」樣樣皆通(因此叫General Practice),但要仔細勘測建築物,便由「建築測量師」落手落腳。

淡水變鹹水 豈能多問?

現今的情十分滑稽,猶如你家裏要大裝修,找一個室內設計師連工包料一條龍承包,到收貨時發覺洗手盆出鹹水、廁所出淡水。你找設計師算帳,他大聲說我不是有牌水喉匠,為何要找他負責?

梁先生拋出「產業測量師」及「建築測量師」之辯,是因為無時無刻記掛替專業界推廣業務。大家學懂這兩者的分別,便可以少花冤枉錢﹕要僭建時找「建築測量師」,要甩身時找「產業測量師」。

今天爭辯兩種測量師的業務範圍,只是掉入梁先生的語言陷阱,倒不如爭辯什麼是地球人,什麼是外星人?如果你在一位曾經擔任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的產業測量師面前,說他看不懂建築圖則,不明白自己的車房底下開了個兩房大洞是否正常,不曉得門前加建玻璃棚是否應先諮詢屋宇署,他必定說你侮辱他的資歷,還會拚命地「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不過,我們看見梁先生在鏡頭面前如此謙卑,大家應該格外珍惜。因為他是賠上了整個專業生命,再無法向客戶聲稱自己對「使用及管理物業的細節瞭如指掌」,也就是鐵定心腸,一旦下台亦永不重操故業。

事到如今,已經不是某些抽水天王如劉健儀、葉劉淑儀之流,跳出來大叫的「誠信」問題。對於一個說了「N屆都唔選特首」又當上特首,六四時登報罵共產黨後徹底失憶,李旺陽「被自殺」後14次說「不評論」,然後若無其事地穿黑衫低頭默哀的人,你還用「剩下多少誠信」來量度他,你的肚裏不止可以划船,簡直可以裝得下鐵達尼號郵輪。

令香港人最氣憤的,是「撿了便宜還賣乖」。總共400多呎的僭建面積,在山頂最少時值3萬元一呎,也就是佔了一千多萬元的便宜足足12年。若果梁先生買屋時發現實際面積比圖則少了400呎,以他樣樣執到正的性格,他會讓賣家以一句「無心之失」便收錢走人嗎?

梁先生讓記者夤夜入屋拍照,無非要說明香港人在冤枉他,因為他的地下室比唐英年小,只放雜物沒有紅酒,僭建的空間還騰出來給負責保安的G4休息,簡直應該由長毛送上「仁義之家」的牌匾。冤枉好人是會天打雷劈的,香港人你聽到嗎?

政府山斷龍脈 有報應?

梁先生並不寂寞,因為他的左右手,說不準也是快會「替補」他上台當特首的人,也是「撿了便宜還賣乖」的高手。據傳為下任政務司長的林鄭月娥,連續幾天真人表演,擺明利益衝突而又自詡為勇於負責的官員。她確實沒有「插手屋宇署工作」,但過去幾天會見記者的時間都「巧合」地安排在梁先生之後,即使屋宇署發現四宗額外僭建物,也先讓梁先生自行「引爆」,減低殺傷力。這與處理九龍塘約道唐宅僭建時,處處搶在唐英年之前公布調查進度,截然相反。

林鄭局長的道行之高,早已在公布政府山「最終方案」時表露無遺。為了回應市民官商勾結的質疑,她宣布不賣地給發展商,卻採用公私合營的BOT方式讓地產商享受30年利益(到屆滿後會否如今天的海運大廈般再私人續約30年,自然不是她的責任),還用「雙信封」招標評分制使政府更易揀到合心水的發展商。但幾天之後,同一個發展局向外公布,卻說為了憂慮官商勾結,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將會放棄公私合營模式,改由政府出錢收地後再開發,使今天已經在該區購入大量地皮的地產商恨得牙癢癢,因為賣地給政府每呎只賺幾百元,比公私合營少賺何止十倍。

究竟是因為新界東北的地產商不合心水,還是因為鄰近政府山的地產商太合心水,才會出現如此矛盾的邏輯?如果你不明白,不要緊。只要你相信林鄭局長是公平公正便已足夠,她連利益衝突也不避嫌,怎麼會利益輸送?

朋友來電﹕「梁振英公開支持林鄭賣『家山』,拆西座,是否因斷了香港龍脈,斬掉尾巴,以至幾日後便有報應?」

香港人坐在熱汽球上,即將要靠測量師的提示,告訴我們飛向何方。

若果你和普選有個約會,而約會的時間已過,恐怕只能丟下仍在地面上大喊的測量師,靠自己手機上的GPS導航,或許會找到意外驚喜的落腳點。

文 黎廣德

[原刊於 《明報》,2012年6月24 日] 


強拆政府山一錯再錯

強拆政府山一錯再錯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研究召集人

在曾蔭權政府落任前兩星期,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趕着發表處理政府山的「最終方案」(Final Solution)。朋友間的電郵馬上瘋傳:這是否影射希特勒在形勢失利時,下令秘密滅絕猶太人的黑色幽默?

林鄭月娥宣布方案後,不管是內容或時序,無不令關心文物保育或城市規劃的專業人士嘩然。不少人懾於她快將升任司長,在公開場合不願多談,但私下無不憂心忡忡:今年7 月後還剩下多少規章制度?
特區是否加快向標榜「以法治國」的內地人治模式看齊?

林鄭月娥的聰明之處,是每走一步都可以避開制度監管,還找到似是而非的理由「回應市民訴求」。

2010 年底,林鄭月娥首推政府山「又賣又拆」的建議,理據無非只得兩個:為庫房增加收入和增加甲級寫字樓供應。第一個「創收」理由,在去年庫房錄得大超預算的 700 億元盈餘後,已經不堪再提;第二個理由同樣尷尬:政府被發現在中環有5 幅可供發展的地皮,再加上海濱新填地,共可建逾300 萬平方呎的寫字樓。

利益輸送惹人質疑

理據空洞卻又堅持賣山,市民自然有地產霸權、利益輸送的質疑。林鄭月娥的「最終方案」是政府保留土地擁有權,改用「建造、營運及移交」(BOT)的公私營伙伴方式進行西座重建,把30 年的使用權和營運收益交給地產商。

驟 眼看來,這比賣地進步,因為政府至少保留土地業權。可是林鄭月娥主理地政多年,必定清楚知道,除了中區聖約翰座堂,全港土地的業權均歸特區政府擁有,所有 賣地都是出售使用權,分別只是一般地契在2047 年到期,而BOT 則到2043 年終止,相差4 年而已。既然BOT 或賣地都是向地產商輸送利益,這一番折騰,對誰有好處?

由於BOT 招標採用「雙信封」制,由政府委任的評審員考慮所謂「質素及技術」評分,有更多主觀成分。這對於有相連地盤或深懂得投其所好的地產商大有好處,因為毋須出最高價便可成事,吃虧的只是市民。鑑於評標過程保密,不管誰中標,政府都可以引用評分高低,搪塞公眾質疑。

BOT 對林鄭月娥的好處更大,因為地產商出資重建,政府毋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令公眾無法監管。重建後除了公共空間和約一成樓面面積交還政府外,整個項目交由地產商管理,自然像領匯一樣「無王管」。

理據薄弱逃避監管

面 對社會上「還山於民」的訴求, 「最終方案」的另一「讓步」,是放棄將土地用途由「政府、機構及社區」地帶改劃作商業用地。這是發展局「鑽空子」的手段,因為將來32 層高廈的七成樓面,仍然是商用寫字樓,但發展局選擇保留「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方便城規會利用簡易程序批准商用寫字樓存在,卻毋須改變土地用途,避開 城規會審議和公眾諮詢(按照城規條例第12 條),使市民難以挑戰政府薄弱的理據。

最令人咋舌的一幕,是林鄭月娥在簡介會上,被記者質疑為 何搶在古諮會開會前公布最終方案,她說為了「掃除政治障礙」。關心政府山的團體無權無勢,只能向古諮會委員提交資料,頂多通過媒體表達訴求。事實上,很多 珍貴的文物史料,全因熱心市民努力不懈,才在過去一年公之於世〈註一〉。政府不但不感激公眾人士的義務貢獻,反而認定他們是必須掃除的「政治障礙」,特區 官員還有半點公道之心嗎?

林鄭月娥搶閘公布的客觀效果,既違背古物及古蹟條例的精神〈註二〉,更是公然向古諮會委員施壓,使他們「兩面不是 人」:本應是專業判斷的投票變成是否支持林鄭月娥的政治表態。這種手段使古諮會的威信蕩然無存,更摧毁了政府幾十年來建立的諮詢制度。本來中區政府合署建 築群整體已經評定為一級文物,但偏偏要搞精神分裂,分座評級。結果西座是一級與二級各得8 票,主席陳智思在投票結束宣布結果後才補加一票,宣稱西座就是二級。陳智思和部分委員相繼辭職,成為林鄭月娥的代罪羔羊。

國際輿論不屑一顧

林 鄭月娥不僅視立法會、城規會、古諮會和公民團體如無物,更對國際知名的保育專家不屑一顧。三大國際組織,包括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供專家意見的國際古蹟遺 址理事會(ICOMOS)20 世紀文物科學委員會、國際建築師聯會(International Union of Architects)及國際現代運動建築遺址協會(Docomomo International)致函特首曾蔭權,表示特區拆卸西座的方案,將會令中國政府違背對保育古蹟的國際承諾,並罕有地向全球發出「文物警示」〈註 三〉。’

林鄭月娥的反應是指民間團體向國際組織提供的資料「斷章取義」,完全抹殺了國際組織早已在函件中表明,他們是仔細審視所有政府的公開 文件和顧問報告(包括政府最新在6 月7 日公布的文物影響評估),和進行實地考察後才認定「西座是建築群中最精緻的元素,反映出社群與政府接軌的設計概念及建築細節」。一位從未受過文化保育專業 訓練的特區官員,居然三言兩語便把國際專家的集體意見掃地出門,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古今中外,獨裁者有兩個特點:第一是自信「永遠正確」, 第二是「視制度如糞土」。據悉, 「最終方案」還未有經過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審批,堪稱「一言堂」的顛峰之作。候任特首梁振英表態支持林鄭月娥的處理手法,他是否刻意利用西座的去留,測試香 港人忍耐獨裁管治的底線?七一遊行的人數,也許是最佳答案。

註一:例如:時任港英政府工務司鄔勵德及中區政府合署建築師John Aitken 提供的資料,均由關注組成員蒐集得來,詳見www.governmenthill.org

註二:古物及古蹟條例第18 條訂明:「委員會可就任何與古物、暫定古蹟或古蹟有關的事宜…… 向主管當局提供意見。」行政機關在古諮會未提供意見前作出決定,顯然使古諮會喪失法例賦予的功能。

註三: 政府山的「文物警示」是ICOMOS 首個針對中國項目而發出,亦是全球第二個, 詳見http://icomos-isc20c.org/id3.html

[原刊於 《明報》,2012年6月20 日]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兩電霸權 能源政策空白的惡果

中電主席米高嘉道理爵士上周向政府發炮,是罕有的高調發言,但很多傳媒和議員不明所指,只因他表示未來電費需大幅增加而嘩然。

嘉道理及其管理班子維護中電利益不遺餘力,當然不會無故發難,但其實他們真正點出了香港能源政策的缺失,更揭示了現今失誤延續下去的諸種風險。正因如此,若果下任政府繼承無心無力的低水平管治,恐怕真會如候任特首梁振英所言, 「蹉跎歲月」,自吃苦果。

嘉道理發言的核心,是政府「應做唔做,唔應做又做」。他明白民主社會的運作,
並不抗拒政府監管,因此說「無論社會的最終選擇為何,中電均有能力以有效和負責任的態度,在最短的時間落實這些選擇」。當然,這種說法的前提是中電會從它
的觀點和利益出發,游說政府官員,影響社會輿論。

那麼,究竟特區政府替市民作出了什麼選擇,令本港日走下坡?

嚴格來說,曾蔭權政府過去7 年的能源政策是一片空白。只消看看最關鍵的能源組合目標,自從環境局兩年前提出一個令大眾嘩然的諮詢方案後(在2020 年用五成核電和四成天然氣發電) , 便一直沒有定案。這是「應做唔做」的最佳示範。

政治干預市場失效



管目標不明,政府卻採取了兩項措施,使未來道路愈走愈窄。其一是否決在本港境內興建天然氣轉運站。由於本港周邊有不少已建及在建的轉運站,以珠江三角洲區
域發展的視野來解決這些基建需求,更能保護生態和提高成本效益,本是無可厚非的決策。問題卻出在第二項措施:2008 年特區政府越俎代庖,
直接與國家能源局簽訂備忘錄,指定由內地供應天然氣給香港發電。

嘉道理今天憤憤不平,正是因為被迫「打死狗講價」:由於香
港向內地買氣變成 政治任務,
壟斷了「西氣東輸」項目的中石油要價多少,中電便得支付多少。若果政府當初容許電力公司在自由市場採購天然氣,中電有更多談判籌碼(例如租用或合建轉運站
以進口天然氣) , 市民將來也不用「捱貴氣」。政府「唔應做又做」的例子,又多一項。

雖然嘉道理有不滿的理由,但並不表示中電不會按照管制計劃協議「賺到盡」。事實上,兩電的股東資金回報率多年來高企在20%左右〈註〉,比政府拿來向公眾解說的資產回報率高出一倍,令全球同行側目。

歸根究柢,催生兩電霸權的罪魁禍首,是主事官員的狹隘視野和縱容商界騎劫政策的政治體制。要了解能源政策為何對本土發展如此重要,最好是對比一個成功例子:被公認為廢核先行者和可再生能源科技領導者的德國。

德國能源轉型化解社會矛盾

去年福島核災爆發後,德國馬上宣布廢核,決定把原來佔18%發電量的核電廠在2022 年前全部關閉。外間以為這是德國人在恐慌面前的非理性抉擇,其實這是德國社會自從20 年前推行新能源政策後,利用福島核災順水推舟、深思熟慮的國策。


一套德國政府稱之為「能源轉型」的策略,源於1991
年推行的一項電力條例,首創利用優先上網和優惠上網電價的方式,鼓勵可再生能源,此後不斷改良和增加配套政策,使今天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重上升至兩成,創
造了40 萬個新職位,相關企業去年的銷售額達400億歐元。德國成功地以法例推動市場的模式已引來50
多個國家仿效,令他們滿懷信心地制訂了2050 年總耗能量減低一半,和可再生能源佔發電比重八成的目標。

德國的「能源
轉型」並非沒有風險,例如最近當地一些太陽能企業倒閉,原因是近年
中國急起直追,導致全球太陽能設備產量過剩,使德國以技術帶動出口的盤算遭遇挫折。但德國的策略從大處着眼:國家能源安全(減少入口倚賴),應對氣候變化
( 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推動地區和平(避免因爭奪能源引起衝突),無懼一時的市場起伏。

香港的條件與德國大不相同,但有一個共通教訓: 能源沒有「自然」市場, 什麼「大市場、小政府」只是廢話。前瞻性政策足以催生高效率市場;放任不管或斬件式干預,均會誤國殃民。

香港的能源前景正處於轉折的關口:國務院剛決定繼續凍結新建及在建的核電站,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將於明年進行中期檢討,但社會各界還未有深入討論。新政府能否參考德國的成功例子,制訂前瞻性方案,作為與兩電談判和改革市場的基礎?

法例推動市場剷除霸權土壤

利用協議監管兩電的模式已經過時,只要香港有決心與全球大勢接軌,改用法例推動市場,訂立具體目標,很多現屆政府不敢想像的願景都會變成可能。參照國際經
驗,改革的方向很清晰:本地電網獨立營運但與內地聯網、電廠由多家公司分散擁有,發展智能電網,不論本地或內地電廠均可競價上網,可再生能源享有上網優先

權,利用優惠上網電價鼓勵可再生能源投資,設立綠色基金資助節能計劃,放寬城規限制以鼓勵陸上太陽能和離岸風能,推動電動車作為智能電網的儲電緩衝系統等
等。

改革市場後兩電霸權的土壤不復存在, 回報過高的爭論將成為過去。德國發電企業的股東資金回報率在10%左右,電網企業只有5%至7%,但投資者絡繹不絕。這正是一個為民請命的政府所應致力達至的社會平衡。

令人憂慮的消息傳來:擁有六成青山發電有限公司(中電發電資產的真正擁有方)股權的埃克森美孚準備向中國南方電網出售股權,政府打算放任不干預。但主事官員
是否想清楚,這項收購會否造成更大壟斷,令廠網分家、本地獨立成網的改革更困難?南方電網在內地不准投資於發電企業,為何到香港可以破壞規矩?

能源策略的成敗,不僅影響全港電費價格水平和城市競爭力,更關乎香港在國際社會中能否抬起頭來。德國家庭的電費單上分列出可再生能源的補貼金額,但絕少人斤斤計較,因為他們相信,廢核是道德的抉擇,減排是對子孫後代的投資。梁振英和他的班子,能有如此識見嗎?

〈註〉公共專業聯盟: 「兩電加價初步分析報告」,2011 年12 月22日,www.procommons.org.hk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研究委員會召集人

[刊於 明報 A32 觀點 版  2012-05-18]


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黎廣德: 一石二鳥的移民計分制

候任特首梁振英未有顧全現屆政府顏面,為針對「雙非」問題而公開出招,既要求明年「零配額」,亦宣稱不保證內地孕婦來港所生子女可以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大有不計後果「一刀切」的味道。

不過,如果下任政府把處理「雙非」簡化成堵塞漏洞的問題,那便平白浪費理順香港人口結構和移民政策失衡的一次大好機會了。


歸以來,
香港「被動接收」的移民(包括雙非子女和由內地審批的單程證人士)達七十七萬人,特區政府「主動審批」的移民(包括各類輸入人才計劃和投資移民)卻只有一
萬一千人。前者對比後者的「被動指數」高達七十倍,足以證明現今的移民機制不但沒有配合本土需要,更已成為窒礙社會發展的消極因素。【註】

移民機制須作改革

 「一刀切」能否解決「雙非」問題,還是製造更多社會矛盾,甚或衝擊法治制度?

由於梁振英拒絕解釋具體措施,實際後果現在無從估計。正本清源,只有改革移民機制,才符合本土發展的長遠利益,並為化解「雙非」問題奠定基礎。

我們建議引入「技術移民計分制」,取代「雙非」配額,化被動為主動,把人口政策納入正軌。

計分制以申請者的個人條件為評核準則,可與「家庭團聚」和「投資移民」類別並存,組成一套三足鼎立的移民機制。

 移
民機制的改革,應該依據下列四項原則,以切合本港核心價值:一、切合本土發展需要。移民機制必須因應本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變化,彌補本地人口在質
與量方面的不足;二、家庭為本、尊重人倫。以家庭為申請單位,不會因移民來港而拆散父母子女;同時尊重本地居民家庭團聚的優先需要;三、面向全球、一視同

仁。貫徹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特質,以同一套準則審批所有移民申請,不因國籍、種族或宗教而存有任何歧視;四、香港審批、自主執行。按照「一國兩制、高度自
治」的原則,所有移居本港的申請均由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準則和自主審批。

世界各地熱門吸納移民的國家,如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地,均設有技術和專業移民的類別,並廣泛採用計分制。

這些國家的計分制,雖然細節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是先按照本土需要,選定計分的元素,再考慮當前的社會狀況,為每項元素的不同水平定期調整分數,然後根據社會需求和承受能力,確定年度配額,最後選取分數及格的申請,批准移民個案,直至配額用完為止。

四項條件計分基礎

綜合多國經驗,本港引入的「技術移民計分制」可以採納以下四項主要計分元素:一、年齡(青壯年人士最高分);二、學歷和專業資格(愈高學歷愈高
分);三、職業類別(如屬本港所需的技術人才、具國際認可的專業資格人士愈高分);四、與香港的聯繫(例如,是否在香港接受教育,是否具有在港工作經驗,
是否獲得本港企業聘用等)。

計分制以家庭為本,申請人及其直屬家庭成員可以一同來港定居。計分標準可以向較高學歷的年輕
夫婦傾斜,不但有助甄選香港最需要的人口類別,提升工作
人口比例,更可增加本地生育率,紓緩人口老化的趨勢。新機制向全球開放,客觀透明,杜絕「走後門」,有利香港維持國際城市的胸襟,增強競爭力。

正如大禹治水,面對壓力不能只靠圍堵。計分制為內地(以及全球各地)有意來港定居的人士提供合法的申請途徑,對「雙非」壓力起了疏導的作用。因此,隨着計分制的實施,目前由衞生署發出的三萬多的「雙非」配額,可分階段削減,直至完全取消為止。


民政策關乎全港長遠利益,不應純粹以「私家醫院能否大賺特賺」為出發點。但究竟是用「一刀切」零配額博取公眾掌聲,還是讓配額逐年減少,隨着計分
制所引入的年輕夫婦有更多生育需求,而使整體婦產科服務軟着陸,更有利醫療資源重新調配?這是下任政府須向市民交代的公眾利益課題。


計分制實施後,即使內地孕婦來港所生子女仍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真正有意來港而符合計分資格的夫婦,循正途申請的誘因,遠大於冒險闖關。不符合計
分資格而只是為了「買保險」,或逃避一孩政策而到外地「超生」的孕婦,只要粵港政府加強行政措施,便會因來港闖關的成本太高而往別國另謀出路。

疏導圍堵雙管齊下


然內地孕婦違規闖關的個案未必可百分百堵截,但只要「疏導」和「圍堵」雙管齊下,該等個案應比現今的每年一千多宗為少,相對於每年數萬宗的移民個
案,闖關對人口政策的宏觀影響也就微不足道了。釋法、修法,甚或政府以違法方式製造司法案件的迫切性,自然隨之下降,特區政府也可避免走入衝擊法治的死胡
同。

為了配合計分制,扭轉「被動指數」,特區政府應向內地政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改良為「家庭團聚計劃」,確保程序公義和增加透明度,善用現今每天一百五十個名額,加快滿足各種類別的家庭團聚需要。


正實施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多年來只成功吸納了二千多名移民。這些零散的計劃可
合併於計分制之內,透過計分標準的調整,更有效達到輸入人才的政策目標;至於「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則可按照經濟周期的需要,予以調整。

現行移民制度千瘡百孔,為內地權貴鑽空子而大開方便之門。候任特首梁振英在政綱中提出重設「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正好是改革的平台。他是否有心排除政治阻力,建立一套扎根於本土利益的移民政策,兌現競選時「維護核心價值」的承諾?計分制是最佳的考驗。

作者 黎廣德 為公共專業聯盟研究委員會召集人

註:詳見公共專業聯盟《香港移民機制的困局》研究報告和《技術移民計分制芻議》,2012 年4 月(www.procommons.org.hk)

[原刊於 《信報》 2012年4月18日]


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自毀長城的自駕遊

去年2月,時任政務司司長的唐英年與廣東省簽訂《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2011 年重點工作》,為了「讓兩地居民都實質體驗到粵港合作帶來的成果」,宣布推出「自駕遊」。

 當時,他只提及香港私家車北上廣東,卻略去內地車南下香港的環節,亦從未諮詢公眾;運房局準備下月接受香港車主申請北上,是希望為南下計劃營造米已成炊的印象。

 「自駕遊」面紗的背後,其實是「左軚車自由行」,鼓勵內地的有車階級驅車直達旺角飲早茶,往海洋公園消閒或銅鑼灣掃貨,再到中環或尖沙咀晚宴後,便過境回家。去年來港內地客有二千八百萬人次,令香港鬧市早有人滿之患,為何政府仍要暗中推動內地車南下?

 表面原因是方便內地居民。但據稱初期的名額很少,有辦法從廣東省政府拿到名額的「貴客」,恐怕不是高官便是大款。不過,他們其實早已有辦法用中港車牌的公務車過境, 「自駕」只是方便在香港鬧市炫耀名車而已。

 真
正原因恐怕在後頭——港府一直高估跨境交通的需求,以西部通道來說,現今車流量每天約一萬輛,比原來預算足足少了二萬輛;再看港珠澳大橋,預計通車後二十
年每天也只有四萬二千輛,比原先設計少一半,大橋收入不但無法償還八百三十億元投資,可能連貸款利息也無法負擔。特區政府為了「填數」而未雨綢繆,豈非極
具「遠見」?

 違背政策自摑三巴

 可惜,特區政府這種「填數」手段卻摑了自己三記耳光,因為它違背了交通、環保和經濟等三方面的既定政策。

 香港路面狹窄,少用私家車、多用公共交通網絡是特區的一貫政策,這也是政府斥巨資興建高鐵、落馬洲支線、沙中線等鐵路的理據,也是去年政府堅持要增加汽車首
次登記稅、以減少路面車輛的理由。偏偏「自駕遊」卻鼓勵左軚車在鬧市爭路,除了增加意外風險,同時也浪費鐵路投資,與交通政策背道而馳。這是第一記耳光。

環境局剛宣布採納新的空氣質素指標,雖然明明政府有權馬上實施而毋須以立法為藉口拖延至2014年,但已明確承認路邊空氣污染急須改善;內地車燃油的含硫量
高,所以排放廢氣一架左軚車可頂十架本地車。「自駕遊」是否要令每年因空氣污染而提早死亡的三千二百個冤魂倍增?這是第二記耳光。

 為
了應付全球氣候變化,實施低碳經濟發展,既是中央國策,亦是特區政府宣布以2020
年碳排放強度減少一半為目標的原因。內地車來港後它們的「碳足印」便要算入香港的排放賬目內,等於香港要多花錢減排(例如補助電動車、多用天然氣和風力發
電或購買碳信貸),才能達到原定目標,納稅人被迫補貼享受左軚車自由行的豪客。這是第三記耳光。

 曾蔭權的夕陽政府捱三記耳光不算一回事,但最終代價必然由港人埋單。無論是交通或環境承載量,香港猶如一個盛滿牛奶的大碗,要從外面倒污水進來,就必然擠掉牛奶:吸廢氣的行人、多交登記稅的車主,以及向庫房貢獻的全體市民,都會被犧牲。

 粵港條件各不相同政府暗示北上南下要對等,否則對廣東省不敬。真的是對等?香港道路全長二千公里,廣東省是十四萬公里;車輛入境香港後無法與市區隔離,廣
州、深圳等市區都有辦法阻隔外地車輛;香港第三者保險最高賠償額一億元,廣東省大約是十二萬元人民幣;在香港發生意外可倚賴司法解決,在內地靠錢靠關係也
不靠法院……。香港與廣東對等?無疑天方夜譚。

 廣東省如果認為容許香港私家車入境是利大於弊,而部分香港車主甘願冒險北上,這是互惠互利的買賣,港府可以配合。但北上與南下毋須綑綁,兩地政府可按照本土條件各自決策,這根本與面子無關。

 中港交往日趨頻繁,但特區不能自毀長城,放棄本土發展的自主權,否則摩擦加劇,中港利益均會受損。內地車的審批權不在特區政府而在內地公安局,一如今天的單程證名額,屆時會否變成雙非孕婦直通車,或有證等於無證的鬧市飆車?

 南
下「自駕遊」的決口不能打開,那不在於首批入境車數目的多寡,而是因為這個發展方向會把香港引入死胡同,逐漸淪為一個喪失自我的大陸消費城市。上周末,公
民黨在銅鑼灣設街站呼籲「擱置自駕遊」,竟有不少內地人簽署,更有人趨前說:
「自由行已很方便,粵港政府是多此一舉。」保住香港獨特的城市生態,反而有利中港經濟蓬勃發展。香港為誰而建?
「自駕遊」的爭議,其實是一場對未來城市願景的角力。

 (詳細論述可參考「香港為誰而建?」聯署聲名www.ipetitions.com/petition/hong-kong-who-is-it-for/,或參加2 月19 日下午二時在城市大學LT-18室舉行的公開論壇)。

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

 

[原刊於 信報, 14.2.2012]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土地與人口 重奪本土發展的自主權

政府推出了一個被譽為「雄心萬丈」的填海計劃,涉及全港25 個選址。自從董去曾來,市民盼望一個既有願景亦有執行力的政府,已近乎死心。無論這項構思是否不可思議的「敗部復活」,土地規劃確實是不可迴避的發展議題,關鍵在於現今的探索是否走對方向?



地規劃不能立足於浮沙之上,首要基礎是人口規劃。發展局建議建立土地儲備,因為到2039 年預測人口會達到890
萬。姑勿論這項估算應否因政府經常報大數而令人質疑(例如政府在4 年前曾經把2030 年的人口預測從920 萬下調至840
萬)〔註一〕,未來的人口增長取決於今天的政策。


居留權政策製造矛盾


3 位特首參選人對人口政策點到即止,只着眼於短期的資源緊絀,尚未意識到(或不願指出)人口規劃失誤的全盤風險。


「香
港為誰而建?」
——這是全社會必須討論的根本命題。今天人口政策的癥結是居留權政策,而居留權政策的根本矛盾是內地單程證審批權和父母均非港人的「雙非嬰兒」。到了
2039 年,前者逾150 萬,後者至少有120
萬〔註二〕。單程證名額香港無權審批,以貪污或權勢「打尖」來港的指控時有所聞,不符合公平客觀的基本原則。


「雙非嬰兒」
要到18
歲,才有資格把年滿60歲而在內地無依靠的父母申請來港。根據統計署調查,近一半個案只是打算「買保險」而無意定居香港,但另一半被送來港的兒童只能投靠
親友,無法在正常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有社工表示已經有社會福利署需要介入照顧的個案)。大約從2030
年開始,待他們有能力將年邁父母申請來港時,又會面對新問題(屆時本地人口老化,65
歲以上人口佔25%)。另一半自小到大在內地成長的港嬰,一旦內地經濟情况有變或出現社會動盪,有可能以10
萬計湧港來「兌現保險」,屆時對本土價值和社會資源有多大衝擊?


現行政策製造社會矛盾,亦不符合人倫之道:香港無法按照未
來發展的需要分配居留權,取得居留權的港人卻被迫在撕裂的家庭中成長。特區政府收回單程證審批權,修改《基本法》,建立一套尊重人倫和切合本土需要的新移
民政策,取代「雙非嬰兒」自動獲發居留權的安排,才是治本之道。居留權問題不處理,人口無法預測,土地規劃更無從說起。


發展目標模糊不清


增加土地供應並非只為了容納新增人口,更必須針對香港人已經忍無可忍的「可恥待遇」:香港人均住房面積為145 平方呎,大大落後於珠三角的360 平方呎和國際上宜居區域的平均水平430 平方呎。



意味什麼?籠屋、劏房和棺材房大行其道,使香港成為國際笑柄。新婚夫婦即使能夠置業,面積也愈來愈縮水,年輕一代看不到改善生活的出路。政府不但沒有想辦
法讓市民住得寬敞一點,反而為了掩飾政策失誤而推出「限呎地」,唐英年甚至提出每間面積100 平方呎的「青年公屋」,他們是否嫌香港人住得不夠可憐?


人均住房面積應該增加多少?居住密度在市區降低還是在新界調高?不同區域和用途的土地如何制訂地積比率?每一項答案都會對城市風貌、社區生態和環境質素有深遠影響,政府諮詢文件卻全交白卷。



管前設條件含糊不清,發展局聲稱共需土地4500 公頃,扣除現成供應外,尚欠1500
公頃。但細看政府早前公布的「香港2030」策略研究,當時的結論是全港共需1200 至2000 公頃新增土地,但已知供應量有1500
公頃,所以毋須額外尋找土地,更毋須填海〔註三〕。為什麼幾年之間自打嘴巴?究竟是早前曾蔭權政府因為不願賣地而低估需求,還是今天因為執意填海而低估供
應?


重南輕北的陷阱


發展局指有6
項土地供應來源,簡而言之就是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兩類。公家填海的優點是由政府主導,毋須處理私人業權,更可就地棄置泥頭。即使撇開填海造地的環境影響,
這些優點會變糖衣毒藥,成為政府藉口,避開壓抑新界發展的三座大山:丁屋、棕土和圈地。丁屋用地已有過千公頃,政府向原居民低頭不敢止血,更鼓勵城規會寬
鬆處理,因而入侵綠化地帶,威脅郊野公園生態。同時,近千公頃的回收場、貨櫃場和非法堆填區形成半開發、半廢棄的棕土地帶,經濟利用價值低劣,更造成土壤
污染和交通錯配等諸種問題。趁此亂局,各大地產商紛紛收購新界農地,單以六大地產商為例,總共擁有的土地儲備(包括部分市區土地)面積已達1200
公頃〔註四〕。部分項目被環保團體批評為「先破壞、後開發」,令良田變荒地,荒地變廢墟。他們低價購入農地,進可攻(說服城規會更改用途),退可守(靜待
政府發展時高價而沽或以公私合作開發的方式圖利),猶如內地俗稱的「圈地」,令政府規劃新界時處處受制於人。


我們要跳出
「被規劃」的框框,首先要立足本土,夷平這三座大山。填海可以討論,但面對迫在眉睫的新界土地問題不解決,是否捨本逐末?梁振英聲稱新界是「珠江三角洲的
中心點」,
「用好新界的戰略位置」,豈非自欺欺人?土地儲備可以有正面作用,能夠抑制地產商炒作和維持經濟動力。但沒有清晰的願景和發展指標,市民擔憂土地儲備只為
地產霸權或首長工程服務,政府難以說服港人未知其利、先受其害。


土地與人口是建構城市願景的雙核心,繼續任由他人主宰,我
們珍惜的香港很快會消失。港人面對內地孕婦與遊客爭奪資源的壓力,本土意識日益高漲。政府維護本地人權益與提醒內地人遵守香港的文明標準,是不能推卸的基
本責任。但政府的責任須更進一步,應按照本土發展需要,提出人口和土地策略的選項,邀請全體港人共同制訂「香港2039 本土議程」(
可參考聯合國推廣Local Agenda 21 的經驗)。香港人有權為自己的城市作主,請曾班子不要把市民引向牛角尖,還希望在落台前博取掌聲。


〔註一〕HK2030 Working Paper No. 41,"Modified population and employment

assumptions", Planning Department, March 2007


〔註二〕參考政府統計署「香港人口推算2010-2039」,從2012-2039 年,每年有5.475 萬個內地單程證名額和每年由「雙非」父母所生的嬰兒為4.3 萬名


〔註三〕HK2030 Working Paper No. 45, "Stage 4 Assessment of Housing Land requirement and supply", Planning Department, October 2007


〔註四〕根據「新鴻基、信和、恆基、新世界、長和系及九龍倉/會德豐」共6 家集團公開的資料統計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研究委員會召集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工程界選委、公民黨副主席


[原刊於 《明報》,2012年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