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政府山能保 龍尾有何不能?

本周二,公民社會贏了漂亮的一仗。

經過21個團體兩年來據理力爭,發展局長陳茂波推倒了他的前任林鄭月娥的所謂「擇善固執」,
終於宣布放棄重建舊政府總部西座的計劃,改為留給律政司及相關團體辦公之用。 雖然同場宣布的律政司長袁國

竭力否認早前的方案是「規劃失誤」,或今次決定是向民間團體「 屈服」,但兩位司局

長均未能說清楚政策改變的理據,反而用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 有關決定顯示維護

法治的信心。」律政司若果說搬進西座大樓辦公是「維護法治」, 莫非指當初要拆卸西

座是破壞法治的惡政?



保育西座明明是一個順應民意、尊重文化歷史、 糾正前朝長官意志的好事,陳袁兩位卻

為了保存林鄭月娥司長的顏面而含糊其辭, 白白令梁振英政府喪失了一個爭取民心的機

會。





兩年鬧劇 代價高昂



由曾蔭權政府一手導演,擾攘兩年的重建鬧劇, 究竟令社會付出多少代價?單看政府自

己提出的數字:律政司各部門搬進政府山, 每年可節省開支1500萬元。因此,發展局延

誤兩年才作出決定,已令公帑損失3000萬元, 還未計算其他部門一環扣一環(例如灣仔

政府大樓順延搬遷日期)的連鎖效應。



但更可怕的社會代價,是政府每一步的決策,均視程序公義如無物, 不斷削弱市民對良

好管治的期望,令大家對人治的劣政習以為常。 兩年前林鄭月娥宣布重建的決定前,政

府山未經古諮會評級,土地用途未經城規會審議;兩年後的今天, 陳茂波宣布推翻重建

決定前,政府山同樣未經古諮會最終評級、 土地用途仍然未經城規會審議。一言堂的本

色,始終如一。



糾錯值得讚賞,但糾錯而不認錯,便會埋下重蹈覆轍的種子, 社會無法進步。觀乎今次

陳茂波絕口不提決策失誤背後的根源: 發展局長身兼古物監督的角色衝突,古諮會缺乏

獨立角色,城規程序易被架空,公眾參與機制零亂。 政府似乎沒有改革的決心,令人擔

憂。



市民從中只能得出一個結論:政府既不重視程序、更不管客觀理據, 滿腦子是政治計

算,看見受影響的社群軟弱,便硬闖到底;一旦公民社會硬起來, 便馬上退縮。這種做

法是把統治者與市民對立起來,沒有程序理性作為緩衝, 只有政治動員的博弈。國民教

育如是,政府山也如是。長此下去,社會衝突必然愈演愈烈。





龍尾保育 倚賴政治動員



轉看龍尾人工沙灘的爭議,政府決策的邏輯與政府山如出一轍。 政府不惜透過地區勢力

和區議會作政治動員, 運用環諮會內的保皇勢力把環保理據以一票之微壓下去,然後堅

持按「程序」硬闖,卻「忘記」了根據環評條例第14條, 最恰當的程序是由環保署長或

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 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

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重新再議。



一如政府山保育運動,志願人士發掘出鋪天蓋地的理據, 並沒有成為政府轉的原因;

但清晰的理據是政治動員的基礎,民間團體必須促使民意轉向, 才能令政府最終在政治

計算的天秤面前改變初衷。



政府山成功保育,對於守護龍尾灘運動的意義,正在於此。

[原刊於《明報》,2012年12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