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騙地謊言」遍地開花



「騙地謊言」遍地開花



黎廣德



昨天週日,中午看了一場電影優先場,晚上出席一場碼頭工人論壇。兩項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活動,回家後竟然醒悟是一脈相承。



電影「騙地謊言」講述一家美國大公司為了開採現今得火紅的頁岩天然氣,不惜設下圈套,務求把整個小鎮收購,最後卻有峰迴路轉的結局。現實版的香港,沒有頁岩天然氣,卻有更成功的騙局。



碼頭工人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週邊集會露宿,管理公司申請禁制令要求他們撤離,雖然上週法官認為沒有迫切性而暫時拒絕,但本週五便要開庭審理。



翻查長江中心的歷史,便知道這是一場硬仗,連政府也往往自動跪低。



故事得從回歸前一年說起,當時港督彭定康突然宣佈,把兩塊中環最核心的政府地皮 - 拱北行和旁邊的公共停車場,以私人協約方式批給長江集團,毋須招標,令公眾嘩然。政府解釋此舉是為了方便這兩塊地皮與相鄰的希爾頓酒店(當時已被長江收購)整合發展,為了平熄民憤,政府會在地契中要求長江重建一座公廁,向公眾提供八百個車位和5.6萬平方呎公共空間。



長江中心落成至今,違反地契的「意外」不下四次。這「四違反」包括:長江花園延遲一年落成,並且只得3.2萬平方呎,餘下2萬多平方呎公共空間被斬件分佈在不同位置;未能依期將大廈前用作巴士站的政府土地交回給政府,並架起鐵馬和雪糕筒霸路一年多把大廈八成公眾停車位劃為私用;在大廈停車場內一條應開放予公眾、通往紅棉道的非專用車輛通道自設車閘攔路,妨礙公眾使用。



更有甚者,和黃近年一直要求將78個車位改建為超級市場,但城規會反對,和黃提出司法覆核在高院敗訴,和黃上訴,但還未判決,城規會已經兩度放寬法定限制,變相容許長江中心改建圖利,和黃最近已撤銷司法覆核。



對碼頭工人來說,雖然地契沒有賦予和黃在長江中心的公共空間施加任何額外限制的權力,兼且要求管理公司必須開放給公眾作「合法用途」使用,但地契一向被法庭視為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契約,若果政府作為諦約方不肯挺身而出維護公眾權益,市民大眾始終會處於弱勢。現實確是如此,政府變相把公共空間外判給發展商,當公眾權利受威脅時卻撤手不管,這是否港版的「騙地謊言」?



發展局曾經公佈一份共有二百多個項目的清單,揭露私人管理的公眾設施和公共空間遍佈港九新界。可是,相同的把戲還在不斷重演:例如中環新海濱原有3萬多平方呎休憩用地,政府在承諾「還港於民」多年後突然說要移交給解放軍作軍事用途。陳茂波說這處海濱依然可以在非軍用時段開放給市民,但香港人心裏明白,這地段與長江中心的最大分別,是將來的警衛不再受聘於護衛公司,而是獲中央「註軍法」授權、香港法院無權管轄的解放軍。有朝一日,當碼頭工人被迫在軍事碼頭的「公共空間」集會時,會有甚麼結果?



無論是碼頭工人或公共空間,最大的不公義都源於不負責任的外判制度:大財團可以毋須為工人待遇負責;政府把公共空間交給私人管理,便毋須為巿民權利被削弱負責。感謝碼頭工人的堅持,讓更多香港人明白這個城市如何荒謬,權力如何失衡。



在電影中的美國小鎮,無論大財團出甚麼花招,居民最後都可以一人一票決定小鎮的命運,上當與否是自己的抉擇。或許這才是碼頭工人用血汗與淚水,帶給香港人最重要的訊息。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



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暨前《想創維港》召集人



2013年是維港穿上最後一件外衣的大喜日子,因為法例規定不再填海,所以今年完成的工程將會是一條永久海岸線,而且政府承諾,這是為香港人而建的世界級美麗海濱。可惜,外衣還未穿妥,便已在胸前玷污了一大片。



香港人很包容,既然中英兩國政府於一九九四年簽署了《軍事用地協議》,答應在中環填海區「預留150米長的海岸線」興建軍事碼頭,大家都不再深究,只要求政府做好規劃,而政府亦答應興建一條連貫的海濱長廊,以「還港於民」為設計準則。



解放軍軍艦公開訪港是少有的盛事,根據網上紀錄,回歸後只有四次,即平均每隔三至四年一次,每次停留幾天,在昂船洲軍營開放給公眾参觀。從2000年起,儘管中區規劃大綱圖經過多番修訂,中環新海濱一直劃作公眾「休憩用地」,只是在海岸線旁邊標示「軍用碼頭
(有待詳細設計)
。政府承諾,碼頭並非作軍事用途時開放給公眾使用。



務實安排   寄望還港於民



這項安排相當務實,因此大家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引伸出三個合理期望:一、維港海濱保留作「休憩用地」,香港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獲得法律保障;二、政府對軍用碼頭的設計尚未完成,待有設計後送交城規會審批,屆時市民有法定權利提出意見,確保設計符合公眾需要;三、既然軍艦每幾年才訪港一次,公眾享用碼頭旁的用地可以一如過去的皇后碼頭,不受解放軍執勤所影響。



今年二月中,政府一口氣公佈兩個消息,粉碎了市民的期望。



其一、政府刊憲修訂法定圖則,把軍用碼頭旁三萬多平方呎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準備把土地管轄權交給解放軍。



其二、原來政府已在碼頭旁動工興建四幢建築物,並且有一條幾十米長横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型石屎橫樑接近完工,事前未向城規會申請。



恍如晴天霹靂因為政府違背承諾,同時剝奪了香港人固有的權利。試想,解放軍每隔幾年才用幾天的碼頭,為何旁邊一大幅土地要變成永久「軍事用地」,由軍方管轄?



軍事用地   市民權利盡失



香港現有十八幅「軍事用地」列為軍事禁區,這些禁區由駐港部隊管轄,特區政府無權置啄。根據北京人大常委會頒令的《香港駐軍法》 ,「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批准,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發展局長陳茂波上週披露,該地段將移交解放軍管理,並且「駐軍在2000年已作出承諾,會按其運作及保護軍​​用碼頭的需要,在軍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



換言之,任何一位市民或遊客,一旦踏進這段海濱長廊,便進入了解放軍的管轄範圍,他的一切活動只得在解放軍的恩准之下進行,無論是拍拖、看煙花或集會示威,他都喪失了在香港一般休憩用地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解放軍有干預的權力。解放軍不干預是「好彩」,解放軍干預是「依法施政」。若果市民跟駐軍警衛有任何爭執,根據《註軍法》第二十三條,解放軍「執行職務的行為引起的民事侵權案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簡而言之,你要向解放軍討回公道便得跑到北京,香港法院恕不受理。



從「休憩用地」到「軍事用地」的兩字之差,「市民權利」便變成「軍隊權力」,這是最可怕的地方。



事實上,在中環擴大「軍事用地」不僅使市民提心吊膽,更徒令政府和駐尷尬。試想,一片位處香港心臟,距離政府總部二百米,開放給公眾卻由中央軍所管轄的地段,必然成為針對北京政府的異議人士的「抗議寶地」,甚至吸引各海外組織來港「善用」。一旦激發爭端,變成異議團體與中央政府直接對抗,必定引起國際傳媒關注。解放軍或因害怕風險而乾脆把海濱長期關閉,屆時政府的承諾便成謊



違規施工  政府知法犯法



究竟特區政府是不明所以才出此愚策,還是解放軍另有不宣於口的考慮,寧冒風險而作出中環「擴軍」的决定?須知保留海濱作公眾「休憩用地」不會妨礙艦艇停泊,駐軍只需一條出入上落的通道政府只須採取臨時管制措施,便可平衡各方權益
(這碼頭並非用來替代回歸前的添馬艦海軍船塢,該設施早已由香港人花費11億元在昂船洲重置成佔地16公頃的解放軍海軍基地) 政府前年已完成碼頭設計,去年初修訂大綱圖時仍然把海濱劃作「休憩用地」,今年二月卻推翻决定,是否事有蹊蹺?〈註〉



更令人疑惑的地方,是政府漠視法定圖則的要求,明明整條中環海濱劃作「休憩用地」〈見圖一〉,興建碼頭屬於須先經城規會批准才可動工的「」項目〈見圖二〉,卻早在幾個月前偷步施工。究竟政府著急甚麼?



梁振英宣揚「港人港地」,林鄭月娥推銷「家是香港」,卻在全港最核心地段犧牲港人福祉。市民要求本土利益優先政府守法,這兩條文明社會不能踰越的底線,政府一舉踐踏,莫非真要測試香港人的忍耐力?



〈註〉朱凱迪黃俊邦有多篇析政府論據的精彩文章,見獨立媒體網站http://www.inmediahk.net/



圖一:在2013215日政府提出修訂前一直有效的法定圖則 S/H24/7



圖二:法定圖則內對「休憩用地」的註釋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解放軍中環搶地 政府幫兇

解放軍中環搶地 政府幫兇

大部份香港市民都矇然不知,特區政府準備將中環海濱一幅三萬平方呎地段,撥給解放軍作軍事用途,已向城規會提出修訂分區規劃大綱圖,今天是接受公眾提交書
面申述的最後日期。一旦特首梁振英批准大綱圖的修訂後,解放軍有權興建十米高共1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的軍事設施[後註],毋須經城規會批准或公眾諮詢。這
項新設施距離市民集會的添馬公園或立法會大樓只有200米,剛好攔腰截斷了連接中環至灣仔的海濱長廊。究竟政府的葫蘆賣甚麼藥?



這片地段本來已規劃作公眾「休憩用地」,只是標明可供軍事碼頭上落之用,兼且政府在過去十年,曾經信誓旦旦地向民間團體多番表示,解放軍艦艇只會間歇性停
泊上落,公眾人士可在其他所有日子自由使用海濱用地。民間團體不反對軍艦停泊,因為這項安排早在回歸前已存在,況且一個類似皇后碼頭的設施對公眾享用海濱
的影響很輕微。



但今次修訂忽然把「間歇性軍事碼頭用地」變成「永久性軍事用地」,兼且可建三層樓高的設施,沒有任何附加限制,甚至規劃署有違一貫做法,在大綱圖內不列明
甚麼是第一欄「准許用途」和第二欄「須申請用途」,意味著「解放軍話點就點」,毋須局限於碼頭用途(建碉堡?軍火庫?還是軍眷商場?),更毋須理會海濱規
劃的原意,着實令人大吃一驚。


追本尋源,今次政府的修訂可說是「三違反」:

一、違反向香港人「還港於民」的承諾,令市民喪失一條連貫港島北岸的海濱長廊;
二、違反終審法院批准維港填海的原意,因為在中區建設軍事設施,並不符合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和「無可替代」的原則;
三、違反由政府一手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所制訂的「海港規劃原則」,特別是其中第七條要求「行人通道暢通無阻」及第八條「令公眾盡量享用海濱」的原則。



香港人自己的土地,在霎眼之間便會變成香港人不能踏足的土地。梁振英政府要大舉填海建立土地儲備,卻拒絕明言土地用途。政府已經承諾的用途尚可以在一夜消
失,未經承諾的土地用途真為香港人利益嗎?即使我們以最大的善意看待特區官員,他們真正有權把良好意願變成現實,有力頂住四面八方的權勢而為港人把關嗎?


城市規劃離不開政治,沒有民主政治支撐民主規劃,多少民間團體和專業人士的多年努力,最後都會荒腔走板。維港海濱如此,今天大家四處奔波的九龍塘李惠利地皮何嘗不是?


根據規劃程序,過了今天提交書面申述的截止日期,公眾在下月仍有三星期向城規會提交意見的最後機會。香港人能否保住中區海濱長廊,保住自己的土地,以至藉此啓動民主規劃的改革,就在此-役。


[後註]:文章發表後,政府於2013年4月15日晚發出新聞稿澄清,雖然軍用碼頭高限為主水平基準上10米,但「而現時軍用碼頭的地面已是主水平基準上4.2米」。因此,按照政府的解釋推算,建築物最多樓高兩層,可建樓面面積最多為6萬多平方呎。


編註:市民可以在限期前(4月15日或之前),將反對書電郵至 tpbpd@pland.gov.hk,註明「反對S/H24/8將中區填海區的轉為軍事用途」。



[原刊於"主場新聞",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填海諮詢本末倒置窒礙發展



填海諮詢本末倒置窒礙發展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填海造地是香港城市增長的一貫模式,不應排拒作為未來發展的可選策略之一。社會各界應理性探討,政府則有責任提供資源,按步就班地引領各方諦造共識。可惜,發展局剛公佈的填海及發展岩洞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犯了本末倒置的大忌,恐怕會激發更多社會分歧。



城市如何發展,歸根結底是社會大眾的集體價值判斷。正如回歸後維港填海爭議,經過多年官民訴訟後,在2003年政府終於明白公眾参與的要害,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讓各界共同建立發展維港海濱的願景,訂定發展目標,再請專家制定不同方案供公眾選項,最後才落實規劃圖則和工程方案。這種從宏觀到具體,先目標後方案的程序,是城市規劃的必經階段。



用上同樣邏輯,今次諮詢應有三個步驟:



一、制訂城市發展願景:估算人口增長量、確立環境質素指標和人圴住房面積目標;



二、確立土地開拓策略:包括如何善用閒置土地,檢視丁屋政策,徵收新界棕地、市區重建和填海拓地的可行性、環境成本和社會效益,讓公眾知所取捨;



三、進行填海選址:以善用其他拓地方案為前提,替不同選址進行累積社會環境影響評估,方便社會各界以客觀數據為基礎進行理性討論。



三部曲殘缺  猶如浮沙建屋



顯而易見,這個「願景 - 策略 - 方案」三部曲在今次諮詢中殘缺不全,取而代之的是「賊佬試砂煲」模式:第一階段推出25個填海選址,第二階段縮減至6個選址,但發展願景和土地策略始終欠奉,兼且沒有公佈環境影響和成本效益的數據。這種諮詢方式,猶如在浮沙上建屋,難有扎實的基礎。



以人工島方案為例,在香港島和大嶼山之間填海2400公頃,幾乎等同4個油尖旺區的面積,可容納人口逾110萬。政府錯估人口數據屢有前科:前年估計2039年有890萬人,去年估計已縮減了50萬人〈註一〉。究竟人工島上的新增人口從何而來?是為了配合中港融合的外來移民,還是要迫本地婦女多生多養?這是關乎香港未來的抉擇,政府豈可裝作若無其事便加諸港人頭上。



明報社評以「土儲愈多改善空間愈大  填海造地應更大膽規劃」為題,指出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少得可恥,「希望現在規劃填海,將來有大幅增加可住之地,樓價不再瘋狂飆升,居住面積可以有所改善。」這種說法相信點中很多香港人心中的渴求,也吻合筆者多年來催促政府善用新界已破壞土地,發展副都市中心的理念〈註二〉。但這項推論有一大漏洞:改善人均居住面積只是坊間一廂情願的說法,特首梁振英從未為此訂出目標,發展局長陳茂波更未有因填海而對此作任何承諾。沒有配套的人口政策(例如特區取回單程証審批權) ,房屋政策(例如大增公營及資助房屋) 和經濟政策(例如發展二元房產市場),土儲再多也無法改善港人居住空間。



「虛擬願景」 難以取信於民



經濟日報社評也以「填海並非萬惡 為下一代覓地」為題批評環保團體反對發展,認為填海可以改善民生、解決環境擠迫、租金攀升、產業多元化等種種問題。這項立論猶如一根大棒,把政府從未承諾的民間訴求視為必然發生的美好將來,用來嚇唬所有妨礙「虛擬願景」實現的反對聲音。只要回顧香港過去幾十年的發展,大大小小的填海從來未有停頓,但美麗願景卻從未實現,今天要市民相信「填海就是萬能」,恐怕並不容易。



事實上,今次選址中有兩個不乏前瞻性:以青衣西南而言,政府早應面對航運業走下波的現實,放棄興建10號貨櫃碼頭而改變土地用途;把沙田污水廠遷入岩洞而結合馬料水填海,可能是成本效益最高而生態破壞最少的選址。但陳茂波無法說明填海拓地的具體用途和對市民有何得益,只是空泛地以「增加土地儲備」為名搪塞,突顯了「工程先行、願景欠奉、目標不明」的困局。表面上對填海選址開放討論,實質上對填海背後的假設不容置疑,是向專權政治倒退,走向可持續發展的反面。



為何發展? 為誰發展? 



試想,若果財政司長明天宣佈為了增加財政儲備,-窩蜂開徵銷售税、增值稅、環保稅等等,但不肯說明用途,市民能不上街暴動嗎?對香港人來說,增加土地儲備所付出的代價比起政府開徵新税不遑多讓,只是方式較為隱晦而已。若果填海拓地的得益者,不是普羅市民改善居住面積或產業多元化,而是廣建豪宅大賺特賺的財團、或佔本地工程份額越來越多的內地國企,或受惠於梁振英政府大有為政策的特殊工業,今天支持填海的一番好意豈非變成愚民的工具?



政府若不懂善用土地,開拓新土地便等同浪費資源。發展局至今不肯公佈390公頃閒置住宅用地的清單和使用時間表,亦未有提出如何善用新界800多公頃棕地和933公頃「鄉村式發展」土地的策略。未雨綢繆是好事,但丟開了今天的急務而高談為下一代綢繆,難免有惺惺作態之嫌。



市民對填海有「陰謀論」的心態,正是由於政府沒有汲取維港填海的教訓,拒絕面對為何發展和為誰發展的核心問題。要擺脫今天的困局不難,發展局只須以六年前規劃署制訂的《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為藍本,從速補足發展願景與土地策略的兩部曲諮詢,向市民承諾改善民生的具體目標和配套政策,便有望為填海方案諦造共識。但是,以梁振英深藏不露的作風,他建立土地儲備的真正目的能夠坦然和市民共議嗎?也許這才是香港人恐懼的根源。



 



〈註一〉見《不是土地供應 - 香港土地供應的迷思與真象》,2013年,本土研究社出版



〈註二〉見拙著《釋放香港》第七章:吾土吾家,2009年,快樂書房出版



 



[原刊於《明報》,201345]







廢止勾地揭示深層次矛盾



廢止勾地揭示深層次矛盾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政府終於在上週聽從民間建議,取消勾地表制度,恢復按季定期賣地,並預先公佈全年賣地表。這項改變有積極意義,但並非發展局長陳茂波或特首梁振英所說的「政府取回主導權」,而在於釐清角色,令政府直接面對市民,沒有推搪塞責的餘地。



勾地表是過去政府操控土地供應的面紗:表面上是配合自由市場運作,實質是暗室操作(無人知曉有多少發展商曾經嘗試勾地,或政府決定勾出與否有多少背後原因) ,方便政府把土地供應的決定推諉給抽象的「市場需求」。如今脫下了面紗,政府便須直接落場,在「質」與「量」兩條戰線上,與不同的持份者角力。不管下一步的表現如何,梁班子此舉可說是比曾蔭權政府更有承擔。



第一條戰線是土地用途之爭:土地的「質」取決於城市規劃的優劣,背後關乎對社會公義的價值判斷。政府擁有規劃全港土地用途,及以公益為名而徵用私人土地的公權力。土地到了政府手裏,先決定如何用,再決定如何賣。



例如今次賣地表內有22幅土地目前並非作房屋用途,須先經城規會修訂規劃大綱圖才可賣地。為何九龍塘前李惠利地盤不能交給浸會大學作中醫院?為何屯門掃管笏或牛池灣豐盛街地盤不宜保留作社區用途?這些問題没有絕對答案,必須倚靠有公信力的機制全盤規劃以達致社會共識。雖然政府操控城規會的安全系數已經很高(主席是發展局常務秘書長、成員全由特首委任、規劃署兼任秘書處),陳茂波若果明目張膽地把城規會當作橡皮圖章,只會引發新一輪抗爭。



強賣土地   勢變規劃暴力



城規會近年來不僅被公民社會挑戰,更被地產商不斷司法覆核(例如地產建設商會正力圖推翻城規會設定樓宇高度限制的權力,正在法院審理),導致不少決定無法執行。政府顧問在1992年的報告已經指出改革的迫切性,但政府在10年前稍微修訂城規條例後便停頓下來。發展局若不按照承諾推行改革,增加城規會的獨立性、透明度、專業度和公眾参與水平,反而更倚重現行機制通過政府建議,恐怕很快便寸步難行,強賣土地隨時會被市民視作規劃暴力,令城規制度破產。



另一個例子是西鐵朗屏南和元朗站兩幅屬於政府業權的土地,政府將在下年度招標發展而非按民間建議用作居屋或夾屋,亦未有盡用葵芳和天水圍西鐵站地盤,令未來幾年減少了興建11,000多個資助房屋單位的機會。啟德發展區除了放在賣地表的三幅土地外,還有一幅在體育城以北的熟地本可興建7000多間公屋,至今卻渺無音訊。既然新居屋「綠悠雅苑」超額認購50多倍,輪候公屋又已超過20萬個家庭,為甚麼政府寧願賣地或丟空閒置熟地而犧牲公營房屋?這直接關乎梁振英有否盡力履行政綱承諾的誠信問題。



第二條戰線是土地供求之爭:賣地數「量」的多寡,從政策看是為了解決房困,從私利看則觸動所有樓市持份者的神經。梁班子擺出一副不惜打破高地價政策的姿態,無論樓市升降均會定期定量賣地,對於一眾擁有大量土地儲備或高位散貨未遂的地產商,這是一場重大利益博奕。



樓市逆轉只是早晚的問題,屆時地產商或會杯葛投地,或會鼓動專業界和學術界的「盟友」(包括政府諮詢架構內手握物業的成員?),搬出「樓價下跌影響經濟民生」的門面話向政府施壓 (難道樓價飆升則有利經濟民生?)。但事到如今,梁振英政府已無退路:若果樓市一旦下滑便減少賣地,甚至停建居屋,政府便會被視為托市元凶,幫地產霸權抬轎之餘還變成眾矢之的。



樓市爆破後  有否「B計劃」?



政府目前似乎只有加稅壓抑房屋需求的「A計劃」,但站在市民利益的角度,政府應及早為樓市泡沫爆破做好「B計劃」,不能重蹈11年前「孫九招」飲鴆止渴的覆轍。「B計劃」的關鍵在於調整思維,及時利用跌市後低地價和低樓價的契機,發展多元經濟,加快解決房困的步伐。現時只有金管局聲稱已做足防範金融體系風險的措施,但一系列的問題在跌市後必須第一時間處理,例如怎樣防止銀行收縮信貸影響中小企營運?如何補足因房產業收縮而損失的就業職位?如何調節政府公共工程量以確保建造業平穩發展?如何穩定人心使消費零售不致下滑?如何使過去因高地價而卻步的產業回流、加快經濟轉型?



對於自詡奉行保守理財哲學的財政司曾俊華,這是向市民負責的基本功課,為何他在預算案中隻字未提?沒有抗衡逆境的「B計劃」,政府定期定量賣地的決心恐怕隨時動搖。



一些地產業人士經常散播迷思,說甚麼樓市下跌會令所有已置業者受害。心水清的市民自會明白,若果你今天擁有一層市值300萬元的私樓自住,要換一層條件相約卻大一倍的單位,便要多拿出300萬元。假若樓價一律下跌一半,你自住的單位値150萬元而心儀的單位值300萬元,你屆時只需拿出150萬元便可換樓,負擔自然輕鬆得多。所以政府只要有適當經濟策略,在泡沫爆破後維持整體就業和收入水平,大部份市民已可受惠,遠比一些置業貸款的建議來得實際;至於個別投資者的賺蝕風險,政府並無義務介入。



從政府在土地用途和供求這兩條戰線上如何走位,便可看到梁班子的真正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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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中產、曾俊華式中產、還是地產富豪;取消勾地後,政府立場更無所遁形。政府真要解決深層次矛盾,便必須為城規改革和經濟轉型付諸行動,而香港市民則應該拿著梁振英開出的兩張期票:加快基層上樓和協助中產置業,要求盡早兌現。




[原刊於《明報》,2013315]





福島核災兩周年研討會



福島核災兩周年研討會







(觀看圖片原大: http://blog.yahoo.com/albertlai/photos/1251099/originalSize)



[原刊於香港公開大學20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