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6日 星期六

追尾事件揭三重人禍

 是天災還是人禍?這是溫州高鐵慘劇後全國有心人的懸念。可惜,這個答案永遠不會出自官方之口,因為即使溫家寶以總理之尊擔保,公眾對官員的解釋均嗤之以鼻,國家部委的公信力已蕩然無存。

從 出事的一刻開始,政府官員已經陣腳大亂。首先是鐵道部祭起「白馬非馬」的邏輯:動車不是高鐵。無論根據國際標準還是鐵道部的一貫演繹,凡時速在二百公里以 上的列車便是高速鐵路,所以和諧號列車都是高鐵。正如今次出事的兩輛和諧號列車CRH1 和CRH2,便是可以跑到時速達二百五十公里的China Railway High- speed 型號。

混淆名詞愚民為主

鐵道部把動車組(即指由若干帶動力的車輛和 不帶動力的車輛組成的列車,有別於以往倚賴動力火車頭帶動的列車,但與列車的速度無關)簡稱為動車,再把動車這名詞應用於時速二百五十公里以下的高鐵,本 來就是有違國際慣例的不精準用語。今次含混其辭,索性以「動車事故」來掩飾一場「高鐵意外」,實在是愚民心態作祟的產物。

「七二三」晚的意外發生後,接着的搶救行動令人瞠目結舌:天還未亮便停止搜救、遺體未清便拉倒吊車、車還未驗便掩埋殘骸、原因未明便急於通車……。這種種有違程序、以至違背常識的做法,連累溫總六天後親訪災場,都被視為失信於民的「補鑊騷」。

無論如何,這場舉世矚目的意外是否人禍,必須有個了斷。即使以現今公布的零星資料觀之,人禍又豈止一重?

頭 一重人禍在操作層面。根據鐵道部解釋,雷擊引致設備失靈,但由於訊號系統設計上的缺陷,前車路段的紅燈變綠燈,以至後車追尾碰撞,所以「人禍」在於鐵路部 下屬企業的一家研究設計院的失誤。這套解釋固然疑點重重:為何車站列控調度員沒有察覺問題?為何其他訊號系統沒有發揮警示作用?為何安裝在後車上的自動防 護系統沒有獨立運作?

雖然目前沒有具體證據,但從常理推斷,技術層面的人禍不僅存在於系統設計,更可能同時存在於人員操作、培訓、管理和設備質量、安裝、調試、維修各方面。但「操作人禍」的細節能否水落石出,則必須追溯到鐵路行業的管治。

鐵 道部是國務院內唯一政企合一、政監合一、政資合一的行業,稱為計劃經濟的最後一個堡壘。今年2 月撤職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一大「成就」,便是頂住2008 年的政府機構改革,拒絕讓鐵道部併入「大交通部」,堅持球員球證一起當, 認為「自己管自己」有利高速發展。以今次意外為例,儘管調查組由國務院成立,但組成人員包括鐵道部副部長在內的多位官員和關係密切的專家,仍然無法擺脫 「自己查自己」的嫌疑。

很明顯,鐵路行業犯上兩項公共管治的大忌:投資逾二萬億元的高鐵已經「大得不能倒」;監管者與執行者之間已經「親得不自在」。這正是第二重「管治人禍」的根源,但更深層次的矛盾還在後頭。

權力高度集中是鐵道部

的特點,但它的權力和資源來自何方?答案只得一個: 權力比鐵道部更集中的執政黨。若果發展高鐵的理想模式是由多家企業充當執行者,再由一個政府部門擔任監管者,讓權力受到制衡,那授權發展高鐵的政府,是否更應該受到制衡,以保證權力和資源不受少數利益集團所支配?

權力集中衍生人禍

眾所周知,今天共產黨堅持一黨專政的理由,與劉志軍認為「自己管自己」有利高速發展的邏輯同出一轍,所以原本憲法規定的體制內制衡力量,包括傳媒和人大,只是形同虛設,更遑論體制外的民間自發組織,一概淪為「被和諧」的對象。

人民無法有效監督政府,正是「體制人禍」的病源。

溫州惨劇揭示出追尾的真相:政治體制停滯不前,滋生公共管治的貪腐;管治模式持續落後,給先進的科技追過了頭,最終讓操作失誤導致車毀人亡。體制、管治和操作這三重人禍互相追趕,不管引進的科技如何先進、中國工程師的頭腦如何精密,追尾意外又豈屬偶然!

公民黨副主席

黎廣德

 

[刊於"信報" 6.8.201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