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環評背後的致命真相

真相,往往令權貴不方便。護駕者的任務是把真相變得混沌不清,令權貴免於尷尬。





先說一個令人欣慰的故事。





19907月,政府把工業用柴油的含硫量從2.5%降低至0.5%,全港二氧化硫的每年排放量馬上減少37千噸,葵涌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含量降低了八成,全港則下降一半。香港大學社區醫學系進行追踪研究,發現小學生肺功能顯著好轉,無論是母親或兒童的支氣管疾病均減少,每年死亡人數下跌600名,相等於全港死亡率下降2.2%,長者死亡率下跌達4%,令所有香港人的預期壽命增加。〈註一〉





這一堆數字說明了兩項事實:一、空氣污染是不折不扣的無形殺手;二、政府敢推行一項德政,已足以回每年幾百條性命。





假「平衡」害怕面對真相





 一些開發至上的信徒寢食不安,因為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的判決打破了他們心目中發展與環保的「平衡」。法官判定政府錯解了環評條例,意味日後所有發展項目均須遵循「全力以赴」降低污染的原則,令他們心心不忿。遍讀近日護駕者不下三十篇評論,沒有一篇說明如何才算「平衡」?





任何讀者看完環評報告後都會奇怪,為何大橋通車後政府連一項減排措施也沒有提出? 明明東涌屯門一帶的空氣質素已近全港最差,為何環境諮詢委員會袖手旁觀?





真相令人尷尬:政府先設定2031年是模擬最壞情景,然後作出一系列既方便又樂觀的假設:沒有垃圾焚化爐或機場第三條跑道、廣東車輛燃油的潔淨程度與香港一致、珠三角未來30年的空氣質素按照省政府5年前定下的計劃持續改善等等,再用一個黑箱般的電腦模型(PATH model) ,計算出2031年的污染量,「證明」屆時的空氣質素符合44年前(1987)訂立的指標。結論是環境「大垃圾桶」未有爆燈,路政署可以大橋照建、污染照舊。





這套評估連小學生也會有一大堆疑問,為何能順利過關?





整套環評制度有三重關卡:先由環保署官員審查報告,再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審議,最後由環保署長決定是否批准。這三重關卡運作了13年,竟然沒有足夠的聲音質疑這種「未有爆燈」邏輯的荒謬,可知所謂發展與環保「平衡」的方程式是如何不平衡。曾蔭權班子努力營造的「平衡」,其實是不顧港人死活的假象 ( 連害死多少人也懶得計算) ,證據確鑿。





白白犧牲死不瞑目





剛發表《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的社科院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每個人都有責任對發展作出一定的奉獻和犧牲」,但如果「犧牲」是包括賠上性命,我們至少要知道誰在犧牲?為何犧牲不可减免?正如我們目前不能停用燃煤發電,但總不能不盡全力做好採煤的安全措施,這是當權者最基本的道德責任。





究竟大橋污染要令香港賠上多少條人命?環評報告沒有說明,但從賀達理教授向法庭提交的專家證供,可以看出端倪。





根據醫學研究,空氣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每立方米上升10微克,會導致每年每十萬人中稍多於五人死亡。目前東涌的二氧化氮含量是45微克,人口為10.8萬,所以每年有25人提早死亡。到了2031年,大橋通車後二氧化氮含量是54微克,人口增至22萬,每年死亡人數增至61名。若果同樣推算適用於屯門和元朗,總共三區110萬人口的每年死亡人數為305名。若果計算懸浮粒子和其他污染物的影響,死亡數字肯定更高。〈註二〉





環評報告沒有分項列出2031年光是因大橋通車引致的污染量(這正是法庭認為報告不合格的直接原因) ,我們無法確定每年305名死者中有多少為大橋犧牲,還是因其他污染源致死。





最殘酷的真相:曾蔭權當主席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於五年前做妥詳細報告,只需500多億元,便可令全港空氣根本好轉,比建大橋還便宜。試問誰在拖香港後腿? 〈註三〉





我們不主張因噎廢食,但建設新基建猶如開採新煤礦,拒絕採納最佳安全措施的煤礦礦主,將面對按年遞增的寃魂,他們的良心能夠「平衡」嗎? 有新加入環諮會的學者以為「未死夠人」的說法是誤導,但願他了解真相後不要因急於護駕而喪失獨立判斷。





「司法越權」有何根據





劉迺強再於本週二撰文批評公民黨,我們樂於立足事實,辯論政策優劣,但對流於情緒的攻訐,本文回應從略,惟歡迎大家明天下午到城大研討會公開辯論。〈註四〉





值得探討的一點,是今次法院有沒有如劉迺強所言,「司法越權」和「改變遊戲規則」。我建議大家細讀判詞第7083段,法官仔細推敲環評條例是否一如申請方表述「必須包括獨立的基線定量分析」,推論的過程全部圍繞環評條例下的技術備忘錄、研究概要,終審法院「紹榮鋼鐵案」的判例,以及參考相關英國案例而進行。











法官在結尾第188段強調今次判決「並非針對項目的利弊,亦非有關項目效益是否與負面環境影響對稱」的評語。法庭非常謹慎,明白指出這些政策判斷應由環保署長通過政治程序進行。如果有人認為這是「司法越權」,必須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註一〉政府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Clean Air – Blue Skies”, 200611



〈註二〉污染致死的方程式參考Journal of 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Air Pollution:
Costs and Paths to a Solution in HK”, Anthony Hedley et al, 25/7/2008 .
死亡數字的推算會因應人口變化和各區實際污染度有所出入。



〈註三〉見註一。



〈註四〉公民黨主辦《環評判決‧發展升呢》公眾研討會,2011514日下午2時半在城市大學LT-16室舉行。



[原刊於 《信報》,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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