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令香港汗顏的蘇格蘭議會

添馬艦的新立法會大樓將於2011 年落成,新大樓工程監督小組最近就大樓設施聽取傳媒意見。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日後新大樓建成,如果官員要避開記者,一定會有「通道」讓政府官員「繞道而過」。此舉固然引發傳媒朋友「無貨可交」的憂慮,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建築設計背後反映的理念:議會為何存在?為誰存在?

為500 萬市民服務的蘇格蘭議會,雖然比香港特區政府年輕兩歲,即在1999 年7 月1 月才成立,但它整個設計背負的公民意識,卻足以把香港比下去。

1707 年,英格蘭和蘇格蘭簽訂條約,將兩個議會併合成一個大不列顛議會。直至蘇格蘭人民在1997 年公投通過成立地方議會,再由英國議會在1998 年通過《蘇格蘭法案》,蘇格蘭議會才在292 年後重生。新的蘇格蘭議會只能處理特定的地方事務,例如環境、醫療、房屋、交通、教育等;而權力比特區政府還少,只得十分有限的徵稅權,不能借貸,也必須收支平衡。

民間團體可申請議會內設攤位儘管如此,蘇格蘭議會仍把建立議會與民眾的關係視作頭等大事,一開始便訂立了4 項最高原則:

一、議會運作必須體現蘇格蘭人民、議員和政府之間分享權力;

二、政府必須向議會問責,議會和政府必須向人民問責;

三、議會必須開放渠道和及時回應民眾,制訂和審議政策及法例時,操作程序必須納入公眾參與;

四、議會必須在運作中讓所有人享有平等機會。

空談這些原則容易,落實時卻需要花很大的耐性和心思,而這正正是蘇格蘭議會令人佩服的地方。

筆者兩周前獲邀參觀蘇格蘭議會時,進入大樓後,就赫然發現議事大廳的門前,進駐了一排爭取平權的婦女組織的攤位(見下圖),3位義工還興高采烈地推銷她們的宣傳品,整個氣氛活像非政府組織在舉辦嘉年華會。身旁的工作人員自豪地解釋,民間團體可以申請在議會內設置攤位,直接游說必定路過的議員和首長,這是公眾與的體現。

蘇格蘭議會更是「電子請願」的先驅,任何人都可以在議會網站上建立一個請願欄目,收集民眾簽名,然後交給一個由跨黨派議員組成的委員會專責處理,決定如何修改法例或政策。去年議會剛為收到第1000 個請願而大事慶祝, 還每年舉辦4 天數千人參加的「政治節」。

蘇格蘭行政首長是議會最大黨的黨魁,每星期均到議會接受質詢,體現政府向議會問責的精神,與香港行政長官一年只甘願到立法會三四次與議員對話的景大相逕庭。

蘇格蘭的面積比香港大 80 倍,但為了貼近民眾, 審議法案的委員會曾經專門跑到一個只有13 名居民的北方小島上召開聽證會。我問一位身旁的議員: 「這樣做值得?」他的答案很直接: 「沒有人民,哪有政府?」
相比起現時把政府總部團團圍的10 呎高欄,和新政府總部的「護城河」 設計所反映的「防民如防虎」心態,蘇格蘭議會出 盡千方百計、「引民入室」的開放精神,又怎能不令香港汗顏?

(原刊於 明報 2009年2月23日 A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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