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 星期一

倒後還是往前 - 文化保育的發展觀

近日香港很多大街小巷中的古舊樓宇突然熱鬧起來,起因是政府剛剛公佈了四百九十六座被評級的文物建築,於是各方的傳媒記者紛紛在城中到處打轉,一窩蜂地向這些古舊建築尋找新聞素材。


其實香港市民對文化古蹟保育的訴求,自從七十年代起就從來未有間斷。目前立法會所在的最高法院大樓便是由於兩個民間團體在七十年代大力游說政府後所保留的古建築。近日來,政府突然從天星碼頭事件醒覺到公民社會對於文化遺產保育的訴求,便馬上希望亡羊補牢。


有趣的是,曾特首把市民的訴求簡單地理解成集體回憶的感情。政府重視文化遺產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我們究竟是否了解文化保育背後的涵義、還是由於政府急於安撫民心、而團團亂轉呢?


文化古蹟的保育必須先建基於一個文化願景。要建設成為一個世界級都會,香港必須有建設成為一個文化都會的決心。香港的文化願景應與世界不同地區的多元文化接軌,同時發展本土文化。因此,香港必需處理「文化全球化」以及文化從屬經濟化的趨勢,例如社會對流行全球的強勢文化產品或價值觀輕易接受的態度,令自我文化內涵變得模糊。


香港人、包括在天星事件上鍥而不舍的年輕一代,真正關心的是尋找自我身分認同、建立本土文化自信、爭取人民參與規劃的空間。香港應該討論如何採納一個「互動發展」的文化願景,對外來的文化採取靈活、理性、開放、前瞻、磨合、包容、有生命力的共同發展的態度,對本土文化也有多元、多層次的理解。這是讓不同想像的文化民主地發展的一份承擔。只有在這樣的文化願景上建立的文化遺產保育政策,才有真正的生命力。


一直以來、政府欠缺一份全面的文化遺產保育政策,只對保留古建築有非常狹隘的理解。現在加上所謂集體回憶的標準,便更加不知所措。


其實政府早在二零零四年初便因應各方的壓力提出了一份文化遺產保育的諮詢文件。當時各界的反應冷淡,是由於政府在文件中只提出一些抽象模糊的概念,例如什麼是集體回憶、是否應該進行區域性、而非單棟建築的保育等等。基於各方責難,政府當時答應在一年內馬上推出第二階段的文件,提出具體的保育機制以供各界諮詢。


可是現今兩年過去了,政府在上周卻仍然表示未能推出第二階段的諮詢文件,並且需要向社會大眾再次諮詢集體回憶的準則。對於關心本土文化發展、甘願在天星碼頭熬夜的年青人,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諷刺。


保育文化遺產並不是為了向後看、更不是為了漫無目的地往後回憶,而是為了打好自身的文化基礎、建立自信往前可持續發展。什麼時候特區政府才能夠明白,文化保育是對社會進步的投資,而非經濟發展的絆腳石?


 


 


1 則留言:

  1. 你好,我是某中學的中五學生 在你blog中,找到一篇"從發展到文物"的文章 與我做的通識專題研習相當切合 我的題目是 "青少年以甚麼角度來決定文物建築物應否保留?" 希望引用你的文章,作我專題上其中一個論點 你答應與否都希望你答覆我 我的email/fb/msn: lovelycatherine19941103@yahoo.com.hk 希望你可以幫幫我 謝謝!心存感激!

    你好,我是某中學的中五學生 在你blog中,找到以上文章 與我做的通識專題研習相當切合 我的題目是 "青少年以甚麼角度來決定文物建築物應否保留?" 希望引用你的文章,作我專題上其中一個論點 你答應與否都希望你答覆我 我的email/fb/msn: lovelycatherine19941103@yahoo.com.hk 希望你可以幫幫我 謝謝!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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