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

社會公義:新興的發展議題

「民主、法制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如果一個社會的財富只集中在少數人手裏,那是不公道的,也是不會持久的,社會也不會穩定。要實現社會公義,就要把社會公義提到制度上來看待。」 說這話的不是一個社會運動街頭鬥士,而是在本月走訪日韓的溫家寶總理。


儘管香港與中國內地平均的經濟發展水平並不一致,但弔詭的是:在全球一體化格局下,我們同樣面對嚴峻的貧富差距和社會不公的問題。


更加弔詭的是:溫總理明確指出必須通過制度改革來解決社會公義的問題。曾特首卻在上月的特首辯論中語帶激憤地表示,突顯貧富不公等同宣揚階級鬥爭。除非你相信溫總理會跑到日韓宣揚階級鬥爭,否則只能懷疑曾特首的管治思維與國際思潮完全脫節。


單從反映貧富差距的堅尼係數來看﹙數字越高、差距越大﹚,香港是零點五二五,內地則稍高於零點四。香港的貧富懸殊遠甚於內地。


固然、判斷貧富差距不應該只以堅尼系數作為單一指標。但是、只要再檢視一些宏觀現象:低收入人口的比例持續上升,三份一的老年人口生活於貧窮線下,四份一的兒童生活於清貧家庭,甚至中產階層的收入也有向下流動的趨勢,我們便不能不憂心貧富懸殊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其實、近年來很多社會上引起爭議的議題均牽涉到社會制度是否公平的根本課題。


例如、中小企業面對激烈競爭,生存空間愈趨狹窄,卻缺乏公平競爭法的保障,大企業的壟斷行為無所顧忌。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已經變成窒礙經濟發展的因素:個人創業的意欲減低,創意萎縮,消費者的權益卻得不到保障。長遠來說,只會使香港推行知識型經濟的願景變成一紙空談。


就連市民最貼身、往往牽涉一生積蓄的物業買賣,空談多年也未能就銷售面積落實保障買家的定義,發水樓層出不窮。消費者和地產商只能在一個不對稱的球場上對拼,公平制度又從何談起?


即使是空氣污染等環境問題,其實也是一個社會公義的議題。試想、個人健康最受空氣污染影響的是什麼人口?日夜在路邊擺賣、呼吸汽車廢氣的小販和推銷員;在工廠區邊緣的住宅人口;在一些偏遠的污染地區、例如元朗、天水圍和東涌的居民。每年香港因為空氣污染而提早死亡的人口約有一千六百名,難道弱勢社群和貧窮社區不是首當其衝嗎?


改變不公義的制度不是一場零和遊戲。弱勢社群得到更好的保障,享有更佳的發展機會,不但能促進社會和諧,更可以加快社會整體的可持續發展。我們倚靠自由市場的無形之手創造財富,但必須同時以政府的有形之手保障弱勢社群的最低生活水平,並維持一個公平的競爭體制。


不管是商業特權或政治特權,都是破壞社會公義的元兇。改革進步只會損害少數特權份子的免費午餐,這是階級鬥爭嗎?


溫總理要求把社會公義提到制度上來看待,特區的領導班子是否能夠不負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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