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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尋機管局的網站和年報,找不到2009年全球航空業的哥本哈根承諾,最具體的「減碳行動」是:『2008年,機場管理局簽署了《航空業就氣候變化的行動承諾》,以響應這項全球計劃,力求紓緩航空業對氣候變化造成的影響,詳情請瀏覽Enviro.aero 的網站。』。到了該網站,只有一些務虚的說明,細節欠奉。
此外,機管局網頁內最顯眼的一段是『機場於2013年獲國際機場協會頒發「機場碳排放認可計劃」的「優化」級別證書,管理及減少碳排放工作備受認同。』顯然機管局管理層頂多把眼光放在機場運作,對於航空業的碳排放含糊其詞,對第三條跑道引致碳足跡增加的影響更企圖置身事外。
第三條跑道碳排放 相當全港五年總量
須知機管局並非一般商業公司,而是特區政府成立的法定機構,由政府全資擁有,代表政府執行政策和管理資產。政府兩年前已經提出要將全港碳強度在2020年減低百份之50至60,雖然當時未有明確包含航空業,但政策方向很清晰,機管局不能背道而馳。
事實上,機管局的取態正好反映出現時特區政府的問責缺口:機管局主理第三條跑道項目卻毋須為政策目標負責,運輸及房屋局負責制定政策卻把項目下放給機管局主理,環境局制定減碳目標卻與運房局完全割裂。
有見於此,由三個團體組成的《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小組》決定把第三條跑道項目的碳足跡列入評估範疇。由於國際上評估碳足跡的方法學已相當成熟,小組聘請的英國顧問亦有評估倫敦希斯路機場的經驗,所以儘管機管局未有向研究團隊提供額外數據,評估過程堪稱順利。為方便與機管局的數據對比,小組採納了機管局沿用的2012至2061年航班預測數據,估算出因第三條跑道項目而額外產生的碳排放量約為2億1600萬噸,相等於全香港七百萬人共五年的總排放量。
究竟這巨額碳排放量對氣候變化有多大影響?香港市民須為此付出多少社會代價?對第三條跑道項目的回報效益有何啟示?將在下文詳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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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航空業拖延減碳難辭其咎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全球最兇險核電站威脅香港
中國政府冒險試用尚未成熟的新設計,要明白這決定有多兒戲,只消對比一下英國政府審查核電技術的程序,便可知一二。
[原刊於"明報", 2013年8月30日]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環境班子切勿一錯再錯
環境班子切勿一錯再錯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環境保護是特首梁振英競選政綱的賣點,去年他委任負責環境政策的班子,也曾經給人有心有朝氣的印象。但最近垃圾堆填區政府闖關失敗,令人擔心很多百廢待舉的環保死結,能否在未來四年的餘下任期內理出頭緒?
政策推行貴乎天時、地利、人和。以固體廢物政策為例,去年底新班子找來專家學者開了兩次閉門工作坊,某些官員雄心勃勃,誓必要三管齊下:全面擴建堆填區、興建焚化爐和源頭減廢。從長遠看這似乎是理所當然,但當時筆者提出異議,認為以梁振英政府的政治能量,在三項中能完成一項已是萬幸,而首選必屬垃圾徵費無疑,因為這是催生配套設施和啟動回收再造業的鎖鑰。有技術官僚即場反對,堅持說沒有Plan B,非三管齊下不可。如今事實擺在眼前,盲動冒進的結果不單是一事無成,更令政府元氣大傷。
汲取教訓 擺脫梁振英作風
要了解環境局失敗的底因其實不難。從天時看,未有為源頭減廢作出大動作便硬銷堆填區是時序錯亂,自廢道德光環;從地利看,當初以為把三個堆填區綑綁上馬會更易過關,是低估了將軍澳民怨炸彈的殺傷力;從人和看,誤判梁振英在建制派中的箍票能力,以至連林鄭月娥也飽受鄉事派和工聯會揶揄之時,要修補裂痕已經太遲。
但壞事未嘗不可變好事,關鍵在於環境班子能否從失敗中汲取教訓,擺脫梁振英政府剛愎自用、心存僥倖的作風。
第一條教訓是政策優次必須鮮明,不僅要看得到,更要有行動支持。
現今市民已認定梁振英沒有誠信,因此政府的承諾一文不值。無論「資源循環藍圖」說得如何漂亮,除非用行動證明,沒有人會當真。既然社會一致贊同政府做好源頭減廢,環境局應趁勢推出有力措施,以垃圾徵費為核心,輔以各種資源回收的配套設施,提前實施。
在堆填區爭議聲中林鄭月娥同意成立基金,支援回收再造業,這是不能錯過的契機。這項基金實應變成政府常規開支,用於建立一套「資源全回收資助計劃」,把現在「假回收、真堆填」的大部份膠樽、玻璃樽、輪胎、廚餘、電池、廢木材、飲料紙包盒、紙杯等等,納入統一資助計劃,只要回收商提交證明有關物料已經於本地回收再造並在市場出售後,便可以取得定額補貼。政府毋須插手甄選回收商的應用技術或再造產品,只要對出示單據和物料流程有嚴謹驗證,便應讓自由市場發揮力量,容許百花齊放,令回收再造業多元發展。補貼金額宜寬不宜緊,讓回收再造商多賺一點不是罪過,既可吸引更多人入行投資,最終提高了拾荒婆婆的收入,難道有人會上街抗議?
第二條教訓是政策選項必須有開誠布公的科學依據,不能因政治權宜而堆砌數字。
以塑膠回收率為例,環保署一直明白數字有水份,由於香港對「回收物料」的定義比內地更寬鬆,因此成為「洋垃圾第一收容港」,不僅加重堆填區負荷,更浪費和污染不少新界土地。既然此事在傳媒曝光,環境局理應順水推舟,公開要求其他政策局配合,大幅收緊廢料入口政策,不再畏首畏尾。
對於垃圾徵費,大家必須關注主事官員會否以害怕擾民為藉口,實則是為了少做少錯,扭曲政策原意,例如只以商業垃圾試行或以整楝大厦計費而非每户按垃圾棄置量收費,減廢成效均會大打折扣。若果因此而令市民對源頭減廢失去信心,便會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催毀整套資源循環藍圖。
對於環境班子來說,今天是最壞的時光,也是最好的時光。繼續以擴建三個堆填區先行,捆綁硬闖,無疑政治自殺。當今致勝之道在於如何身處梁振英政府之中而又與梁振英切割,從而贏取市民信任,這才是政治藝術的最高境界。
[原刊於"明報", 2013年8月5日]
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公民聯署行動 抗衡核電圍城
公民聯署行動 抗衡核電圍城
黎廣德
江門市核燃料加工廠在羣眾壓力下火速下馬,但對香港人來說,核電圍城的威脅絲毫未減。反之,江門項目警醒了香港市民,廣東省爭造「全國第一核電大省」之心一直未變,温家寶兩年前在福島核災後宣佈全國核電停建檢討的承諾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核電圍城可能正從藍圖變成現實。
廣東省從未公佈一個完整的核電擴張計劃,但若把各地方政府和核工業公司過去幾年公佈的協議拼揍在一起,便可以看清廣東的野心和珠江三角洲四千多萬人口面對的風險。除了正在興建的嶺澳、陽江和台山核電站,還有在籌建的選址包括海豐、汕尾、珠海、河源和肇慶,而香港就處於這二十多台核反應堆組羣的中央。
一直以來,廣東省從未有就能源或核電政策諮詢市民的傳統,而特區政府更就此噤若寒蟬,即使大丫灣核電廠發生事故,也是被動地等通知。但能源佈局是區域性策略,香港既有向廣東購買核電,亦有向廣東輸出煤電,香港人是不折不扣的持份者,既有出錢出力,也是發生意外時的潛在受害人。
就以河源市為例,這是輸港東江水的源頭。不要說發生福島式的核災,只要有任何輻射洩漏污染水源,便等於馬上截斷香港近八成用水,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之故,為了我們和下一代的安全健康,我們要求:
一、廣東省政府公開所有核能設施增建計劃的詳情,並承諾在作出任何相關决策前,公開諮詢粤港澳三地市民,保障公民知情權和表達自由。
二、香港特區政府向廣東省政府表達香港市民對核電安全的關注,以及停止在珠三角地區增建核電廠或核能設施的訴求。
三、粵港兩地政府將廣東核能設施增建計劃納入「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議程,並且建立一個容納民間代表參與諮詢決策的機制。
如果你不甘心自己的安危任人擺佈,不甘心讓子孫後代生活在核電大熔爐當中,請即加入「公民聯署行動」,並通知粵港澳的親友一起行動。江門事件已經說明,人民的聲音可以決定未來的走向。
「公民聯署行動」網頁 www.nonuke.hk
面書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4602822405215/
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反核燃料廠禍港 明天最後期限
反核燃料廠禍港 明天最後期限
黎廣德
在距離香港西北僅120公里的江門鶴山市,中國核工業集團與廣東省合謀正偷步建設一個大型核燃料加工廠。這個項目不但未得中央政府批准立項,更未有進行環評研究,但地方官員在廣東省委的支持下,已於今年三月與中核集團簽訂投資協議,四月悄悄開始前期工程,七月用十天時間諮詢公眾,意圖令項目怱怱上馬,製造既成事實。
這個項目是把鈾原料純化、轉化、濃縮,製成核燃料棒供應給核電廠,更大的野心是成為「標誌性的亞洲核燃料加工及裝備製造中心」。
如果香港人把這核燃料廠看成是一個內地項目,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便大大上當。因為這是廣東省官員一直聲稱要把廣東建成「中國核電第一大省」的核心項目,一旦核燃料廠上馬,便可以大條道理,把因福島核災而暫緩建設的十多台核反應堆加速上馬,同時增加核電供港,配合特區政府兩年前公佈,用增加核能來減低碳排放的能源大計。
看清廣東省的野心:在香港東北50公里的大亞灣和嶺澳已有六台核反應堆運行,在臺山和陽江兩地共12台已在興建,根據中國核工業第五公司的網上資料,正在籌備建設的還有位處汕尾的廣東第四核電站,在肇慶的第五核電站,在粵西的陽西核電站,位處供港東江水源頭的河源核電站,和與澳門毗鄰的珠海市荷包島核電站。
一旦成事,共有四千多萬人口的珠江三角洲勢必成為全球最密集的「核電大火爐」,香港正正處於大火爐的中央。
經過日本福島的教訓,為甚麼廣東省會對核電的風險視而不見?
核工業是一塊資本密集的大肥肉,地方官員無不恨得牙癢癢,從鶴山市今年三月的公佈便會看得明白:「進入2013年,鶴山的產業轉型升級正迎來新的發展契機,總投資額400億元的清潔能源產業園專案即將落戶鶴山....中核集團早在兩年前就在全國範圍內選址建設核燃料產業園,江蘇、福建、廣東、天津等地都想方設法爭取該專案落戶,各地爭搶此項目十分激烈….開出了極為優惠的條件吸引專案落戶,但在廣東省委省政府和江門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我市的積極爭取下..…中核集團清潔能源產業園項目最終確定落戶我市址山鎮。」
雖然核燃料加工不牽涉核裂變,不會像福島意外有核爆炸,但鶴山廠一旦成事,起碼有三類途徑影響香港:
一、廠區在核燃料加工時意外洩漏,例如在鈾轉化過程中UF6 處於氣化狀態,可能洩漏到大氣中,或通過水和食物鏈做成核輻射污染;
二、核原料和核燃料在水路或陸路運輸更頻繁,發生意外時會導致廣泛地區性的輻射污染;
三、激發更多核電廠在廣東省加快上馬,令整體區域的核風險增加。
今年7月4日,江門市政府在網站上發出消息:「現對中核集團龍灣工業園專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進行公示,徵求公眾對該建設專案的意見」。公眾只有10天時間提出意見,在7月13日截止。鶴山市居民已經在網上表達反對聲音,打爆了市政府的電話,並準備在今天發起遊行。
廣東的能源策略關乎香港安危,香港人不能沒有角色。今天沉默,子孫後代便要承受苦果,屆時發現「核電站圍城」時已經太遲。梁振英嘴皮說搞好內交,對著內地官員賠上笑臉,你能靠他替港人出頭嗎?直接行動,告訴廣東省市官員,停建核燃料廠是關鍵一步,香港人的願景不是把廣東變成「中國核電第一大省」,而是為下一代建設安全健康的「無核家園」。
在明天截止前表達意見,可立即行動:
1. 給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網上留言:http://leaders.southcn.com/message.php?id=297
2. 給廣東省省長朱小丹網上留言:http://leaders.southcn.com/message.php?id=208
3. 發送電郵至公示發佈單位:鶴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郵址 hsfgj@126.com
[原刊於"蘋果日報", 2013年7月12日]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堆填區角力的理想結局
堆填區角力的理想結局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從黃錦星到林鄭月娥,政府傾盡全力,登報懇求「市民包容」,就是為了要立法會在本週三替擴建三個堆填區開綠燈。由地區勢力到政黨,由環保團體到學者,莫不空群而出,儼如肉搏戰。但甚麼投票結果才是對香港人最理想的結局?
堆填區本身的利弊,大家都耳熟能詳。但今次混戰背後有三個徵結,不但主宰往後廢物管理的發展路向,更會影響政府其他環境政策的成敗。這就是環保界對政府的信任度,地區社群的鄰避心態,以及政府和政黨的民粹傾向。
全面擴建堆填區
反成原地踏步
環保團體一直對本屆環境局寄予厚望,咸認為局長黃錦星、副局長陸恭蕙和局長助理區詠芷是有心人,但大家擔心他們受制於梁振英政府的意識形態和官僚系統的因循苟且,可能寸步難移。特首梁振英在壓倒性的科學證據面前仍然堅持龍尾人工泳灘上馬,對他們的威信是一大打撃。環境局推出十年《資源循環藍圖》的重中之重是垃圾按量收費,但官僚系統對此燙手山芋極力抗拒:廖秀冬任環境局長時曾計劃在2007年提交立法草案,但至今仍然兜兜轉轉推給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諮詢,所以全面垃圾徵費能否於2015年實施,實難逆料。因此,環保界的擔憂是一旦堆填區成功擴建,本屆政府沒有危機感,自會對減廢和資源回收放慢手腳,一切原地踏步。
地區人士眼見政府弱勢,「不在我家後園」的鄰避心態越演越烈。各地社群希望減少社區内的不受歡迎設施,本是正常不過的現象。解决之道不外乎兩類:運用創意設計減低影響和提供社區補償措施。可惜前者因為往屆政府食言太多,不少社區均效法屯門區,採取「舊債未償、新債免問」的態度,或如將軍澳居民,乾脆指責政府言而無信,關上談判之門;後者則因政府財政部門抗拒,只能做門面功夫,連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也無法交出真正與社區受損程度掛勾的補償措施 (例如按照垃圾接收量的多寡而减免電費或差餉) 。
政府政黨鬥民粹
放棄規劃原則
第三個徵結是民粹傾向,有如傳染病般在政府與政黨之間互相感染。政黨順應民意決定投票取向是意料中事,但若果因此而放棄一貫原則或不惜有損大局,討好選民的目標隨時適得其反。無論是建制派表面上為民請命但投票時保皇,或泛民政黨只顧道德高地一刀切反對,皆欠缺綜覧全局鏗鏘有力的論述。但今次受民粹心態荼毒最深的反而是特區政府:任何人都明白將軍澳新市鎮擴展至堆填區旁邊是規劃失誤的惡果,將來因擴建堆填區將軍澳受害的居民總數會比其他兩區多出百倍,所以若果政府按照社會影響評估的結果取捨,必然會得出關閉將軍澳而擴建其餘兩區的結論。可惜梁振英為了安撫新界地區勢力,硬要三區同步擴建,這豈非放棄規劃原則而遷就民粹的極致?
香港人要走出困局,最佳的結局不是政府全贏或全輸。政府全贏會令環境部門失去危機感,局方領導也會欠缺了迫使其他政策局配合的籌碼;政府全輸則會有拖延決策的藉口,勢令本地回收再造業停滯不前。因此,立法會否決將軍澳堆填區擴建,為新界東北擴建開綠燈,同意啓動新界西堆填區的可行性研究但將研究範圍擴展至香港西部基建和填海項目的策略性環評,同時要求環境局提前為垃圾徵費立法,應該是今天最理想的結局。開綠燈的前提是發展局放棄在坪輋/打鼓嶺發展和龍鼓灘填海,否則在一二十年後將軍澳規劃失誤的鬧劇又再歴史重演。
[原刊於"明報", 2013年6月25日]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龍尾不能失:替林超英補足未說完的話
相信與會者沒有多少人不認同林超英的分析,但正當大家期待他指出如何撥亂反正的時候,他在文章的結尾卻欲言又止:「願望彰顯程序公義,融合理性討論,擺事實,講道理,是今屆政府的行事原則。 」再看文章的第一句:「龍尾灘看來逃不出被毀的厄運,令人扼腕嘆息。」難道林超英服膺失敗主義,就此放棄?
我明白林超英的心情,因為他協助梁振英在競選特首時收集環團意見,撰寫環保政綱,全是出於赤子之心,希望梁班子執政後能夠重回正軌,扭轉曾蔭權倒行逆施的政策。因此,龍尾的命運是一塊試金石,足以說明梁振英政府未來五年環保政策的取態。但特區政府在政總千人集會後馬上重申龍尾工程按計劃進行,相信林超英比任何人更失望、更憤怒,但他不忍心把過失怪責在梁振英頭上,所以說「在龍尾灘事件中,上任行政長官的個人長官意志淹沒了公義、政策和程序,恐怕是今天局面的責任人,將來因龍尾建人工沙灘生出的惡,要算在他的頭上」。
缺口一開 後患無窮
龍尾存亡的重要,在於這是梁振英政府的新策略:利用地區勢力壓倒公民社會的第一仗。這一仗的成敗,預示著特區管治策略的轉變。
現任政府 不能卸責
先此聲明,這篇文章絕非林超英授意,但我相信林超英沒有宣諸於口的焦慮,與我不相伯仲。事實上,梁班子假若尊重程序,最穩妥的做法是運用環評條例第14條的權力,由環保署長或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否則「地區需要壓倒一切」的缺口一開,後患無窮。
龍尾不容有失,怪責前朝無補於事;決策權力在現任政府手中,從梁振英到林鄭和曾德成,從黃錦星到陸恭蕙和王倩儀,都不能卸責。動員羣眾力量,促使梁振英政府回歸正道,才是今天的要務。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CY過橋抽板 環保界重新部署
政府昨天公佈在龍尾建造人工海灘的計畫換上新招紙,實質原封不動,標誌著梁振英政府上台不到四個月,便決定犧牲與環保界的合作關係,向地區利益和官僚勢力低頭。
環保團體一直對梁班子抱有很大期望,他們甘願疑中留情,源起自今年初特首選舉時的一連串變化。
其實,梁振英吸納環保界的部署,早於兩年前大浪西灣被富商破壞時開始。當時梁振英眼見市民反應激烈,不但對他過去「為何不可發展郊野公園?」的言論迅速失
憶,更著手成立民間自然保育基金,找來林超英和吳祖南等幾位資深環保人士,煞有介事地尋找全港生態敏感地段,聲稱有辦法籌款買地,長遠解決保育問題。結果
這個鴻圖大計至今只聞樓梯嚮,但梁振英趁機取得幾位環保人士的信任,拉攏他們成為智囊,作為他競選工程的重要棋子。
今年初,林超英等代表梁振英邀請環保團體就特首競選政綱提出建議,結果最後定稿的政綱相當貼近環保界的原意,著實把唐英年甚至何俊仁比下去。梁振英更率先
答應出席環保界主辦的特首政綱論壇,在台上用他至今廣為人知的語言偽術,令在場人士相信他擁抱環保理念,並且有扭轉前朝惡政的決心。結果梁振英在完場時的
場內民調,得到三位候選人中的最高評分,廣為傳媒報導。當時中央政府對唐梁之間的取態尚未明朗,所以這是梁振英爭取高民望而取得中央轉軑支持的重要一役。
環保界對龍尾保育的堅決取態,梁振英從林超英和吳祖南口中,早在當選特首前已知之甚詳。但昨天「被碌咭」的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暗示,這項硬闖決定是由特區最高領導人拍板,所以有兩層重大意義。
其一、大家寄望梁振英擁抱環境保護、文化保育和可持續發展等逐步取代主流的新價值,只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其二、梁振英政府的決策模式離不開傳統的政治計算,保守勢力主導的格局不變,甚至會變本加厲。
環保界一直講究以理服人,過去幾年為了確認龍尾的生態價值而動員了無數人力物力,但最終政府一句說話要「尊重程序」,便抹殺了所有努力。既然梁振英早在競選時指出過去決策程序的不足,這虛弱無力的解釋只是突顯了他與環保界決裂的決心。
今天的局勢與廖秀冬任環境局長時有幾分相似,她在位時屢次向環保團體吐苦水,暗示自己支持環保的取態在董建華班子中勢孤力弱,沒有外力襄助,諸事難成。這會否是陸恭蕙和黃錦星今天的寫照?
環保界要重新部署,只得雙管齊下:既不放棄以理服人,更要動員群眾,使梁班子的天秤,不至於在政治計算時,一面倒向守舊落伍的一方。龍尾戰役,今天才開始序幕。
[原刊於 《主埸新聞》,http://thehousenews.com/nature/cy%E9%81%8E%E6%A9%8B%E6%8A%BD%E6%9D%BF%E7%92%B0%E4%BF%9D%E7%95%8C%E9%87%8D%E6%96%B0%E9%83%A8%E7%BD%B2/#.UIpUVv6QjQo.facebook〕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兩電霸權 能源政策空白的惡果
中電主席米高嘉道理爵士上周向政府發炮,是罕有的高調發言,但很多傳媒和議員不明所指,只因他表示未來電費需大幅增加而嘩然。
嘉道理及其管理班子維護中電利益不遺餘力,當然不會無故發難,但其實他們真正點出了香港能源政策的缺失,更揭示了現今失誤延續下去的諸種風險。正因如此,若果下任政府繼承無心無力的低水平管治,恐怕真會如候任特首梁振英所言, 「蹉跎歲月」,自吃苦果。嘉道理發言的核心,是政府「應做唔做,唔應做又做」。他明白民主社會的運作,
並不抗拒政府監管,因此說「無論社會的最終選擇為何,中電均有能力以有效和負責任的態度,在最短的時間落實這些選擇」。當然,這種說法的前提是中電會從它
的觀點和利益出發,游說政府官員,影響社會輿論。
嚴格來說,曾蔭權政府過去7 年的能源政策是一片空白。只消看看最關鍵的能源組合目標,自從環境局兩年前提出一個令大眾嘩然的諮詢方案後(在2020 年用五成核電和四成天然氣發電) , 便一直沒有定案。這是「應做唔做」的最佳示範。
政治干預市場失效儘
管目標不明,政府卻採取了兩項措施,使未來道路愈走愈窄。其一是否決在本港境內興建天然氣轉運站。由於本港周邊有不少已建及在建的轉運站,以珠江三角洲區
域發展的視野來解決這些基建需求,更能保護生態和提高成本效益,本是無可厚非的決策。問題卻出在第二項措施:2008 年特區政府越俎代庖,
直接與國家能源局簽訂備忘錄,指定由內地供應天然氣給香港發電。
港向內地買氣變成 政治任務,
壟斷了「西氣東輸」項目的中石油要價多少,中電便得支付多少。若果政府當初容許電力公司在自由市場採購天然氣,中電有更多談判籌碼(例如租用或合建轉運站
以進口天然氣) , 市民將來也不用「捱貴氣」。政府「唔應做又做」的例子,又多一項。
雖然嘉道理有不滿的理由,但並不表示中電不會按照管制計劃協議「賺到盡」。事實上,兩電的股東資金回報率多年來高企在20%左右〈註〉,比政府拿來向公眾解說的資產回報率高出一倍,令全球同行側目。
歸根究柢,催生兩電霸權的罪魁禍首,是主事官員的狹隘視野和縱容商界騎劫政策的政治體制。要了解能源政策為何對本土發展如此重要,最好是對比一個成功例子:被公認為廢核先行者和可再生能源科技領導者的德國。德國能源轉型化解社會矛盾
去年福島核災爆發後,德國馬上宣布廢核,決定把原來佔18%發電量的核電廠在2022 年前全部關閉。外間以為這是德國人在恐慌面前的非理性抉擇,其實這是德國社會自從20 年前推行新能源政策後,利用福島核災順水推舟、深思熟慮的國策。這
一套德國政府稱之為「能源轉型」的策略,源於1991
年推行的一項電力條例,首創利用優先上網和優惠上網電價的方式,鼓勵可再生能源,此後不斷改良和增加配套政策,使今天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重上升至兩成,創
造了40 萬個新職位,相關企業去年的銷售額達400億歐元。德國成功地以法例推動市場的模式已引來50
多個國家仿效,令他們滿懷信心地制訂了2050 年總耗能量減低一半,和可再生能源佔發電比重八成的目標。
轉型」並非沒有風險,例如最近當地一些太陽能企業倒閉,原因是近年
中國急起直追,導致全球太陽能設備產量過剩,使德國以技術帶動出口的盤算遭遇挫折。但德國的策略從大處着眼:國家能源安全(減少入口倚賴),應對氣候變化
( 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推動地區和平(避免因爭奪能源引起衝突),無懼一時的市場起伏。
香港的條件與德國大不相同,但有一個共通教訓: 能源沒有「自然」市場, 什麼「大市場、小政府」只是廢話。前瞻性政策足以催生高效率市場;放任不管或斬件式干預,均會誤國殃民。
香港的能源前景正處於轉折的關口:國務院剛決定繼續凍結新建及在建的核電站,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將於明年進行中期檢討,但社會各界還未有深入討論。新政府能否參考德國的成功例子,制訂前瞻性方案,作為與兩電談判和改革市場的基礎?法例推動市場剷除霸權土壤
利用協議監管兩電的模式已經過時,只要香港有決心與全球大勢接軌,改用法例推動市場,訂立具體目標,很多現屆政府不敢想像的願景都會變成可能。參照國際經驗,改革的方向很清晰:本地電網獨立營運但與內地聯網、電廠由多家公司分散擁有,發展智能電網,不論本地或內地電廠均可競價上網,可再生能源享有上網優先
權,利用優惠上網電價鼓勵可再生能源投資,設立綠色基金資助節能計劃,放寬城規限制以鼓勵陸上太陽能和離岸風能,推動電動車作為智能電網的儲電緩衝系統等
等。
改革市場後兩電霸權的土壤不復存在, 回報過高的爭論將成為過去。德國發電企業的股東資金回報率在10%左右,電網企業只有5%至7%,但投資者絡繹不絕。這正是一個為民請命的政府所應致力達至的社會平衡。
令人憂慮的消息傳來:擁有六成青山發電有限公司(中電發電資產的真正擁有方)股權的埃克森美孚準備向中國南方電網出售股權,政府打算放任不干預。但主事官員是否想清楚,這項收購會否造成更大壟斷,令廠網分家、本地獨立成網的改革更困難?南方電網在內地不准投資於發電企業,為何到香港可以破壞規矩?
能源策略的成敗,不僅影響全港電費價格水平和城市競爭力,更關乎香港在國際社會中能否抬起頭來。德國家庭的電費單上分列出可再生能源的補貼金額,但絕少人斤斤計較,因為他們相信,廢核是道德的抉擇,減排是對子孫後代的投資。梁振英和他的班子,能有如此識見嗎?
〈註〉公共專業聯盟: 「兩電加價初步分析報告」,2011 年12 月22日,www.procommons.org.hk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研究委員會召集人
[刊於 明報 A32 觀點 版 2012-05-18]
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環評背後的致命真相
真相,往往令權貴不方便。護駕者的任務是把真相變得混沌不清,令權貴免於尷尬。
先說一個令人欣慰的故事。
1990年7月,政府把工業用柴油的含硫量從2.5%降低至0.5%,全港二氧化硫的每年排放量馬上減少3萬7千噸,葵涌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含量降低了八成,全港則下降一半。香港大學社區醫學系進行追踪研究,發現小學生肺功能顯著好轉,無論是母親或兒童的支氣管疾病均減少,每年死亡人數下跌600名,相等於全港死亡率下降2.2%,長者死亡率下跌達4%,令所有香港人的預期壽命增加。〈註一〉
這一堆數字說明了兩項事實:一、空氣污染是不折不扣的無形殺手;二、政府敢推行一項德政,已足以挽回每年幾百條性命。
假「平衡」害怕面對真相
一些開發至上的信徒寢食不安,因為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的判決打破了他們心目中發展與環保的「平衡」。法官判定政府錯解了環評條例,意味日後所有發展項目均須遵循「全力以赴」降低污染的原則,令他們心心不忿。遍讀近日護駕者不下三十篇評論,沒有一篇說明如何才算「平衡」?
任何讀者看完環評報告後都會奇怪,為何大橋通車後政府連一項減排措施也沒有提出? 明明東涌屯門一帶的空氣質素已近全港最差,為何環境諮詢委員會袖手旁觀?
真相令人尷尬:政府先設定2031年是模擬最壞情景,然後作出一系列既方便又樂觀的假設:沒有垃圾焚化爐或機場第三條跑道、廣東車輛燃油的潔淨程度與香港一致、珠三角未來30年的空氣質素按照省政府5年前定下的計劃持續改善等等,再用一個黑箱般的電腦模型(PATH model) ,計算出2031年的污染量,「證明」屆時的空氣質素符合44年前(即1987年)訂立的指標。結論是環境「大垃圾桶」未有爆燈,路政署可以大橋照建、污染照舊。
這套評估連小學生也會有一大堆疑問,為何能順利過關?
整套環評制度有三重關卡:先由環保署官員審查報告,再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審議,最後由環保署長決定是否批准。這三重關卡運作了13年,竟然沒有足夠的聲音質疑這種「未有爆燈」邏輯的荒謬,可知所謂發展與環保「平衡」的方程式是如何不平衡。曾蔭權班子努力營造的「平衡」,其實是不顧港人死活的假象 ( 連害死多少人也懶得計算) ,證據確鑿。
白白犧牲死不瞑目
剛發表《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的社科院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每個人都有責任對發展作出一定的奉獻和犧牲」,但如果「犧牲」是包括賠上性命,我們至少要知道誰在犧牲?為何犧牲不可减免?正如我們目前不能停用燃煤發電,但總不能不盡全力做好採煤的安全措施,這是當權者最基本的道德責任。
究竟大橋污染要令香港賠上多少條人命?環評報告沒有說明,但從賀達理教授向法庭提交的專家證供,可以看出端倪。
根據醫學研究,空氣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每立方米上升10微克,會導致每年每十萬人中稍多於五人死亡。目前東涌的二氧化氮含量是45微克,人口為10.8萬,所以每年有25人提早死亡。到了2031年,大橋通車後二氧化氮含量是54微克,人口增至22萬,每年死亡人數增至61名。若果同樣推算適用於屯門和元朗,總共三區110萬人口的每年死亡人數為305名。若果計算懸浮粒子和其他污染物的影響,死亡數字肯定更高。〈註二〉
環評報告沒有分項列出2031年光是因大橋通車引致的污染量(這正是法庭認為報告不合格的直接原因) ,我們無法確定每年305名死者中有多少是為大橋犧牲,還是因其他污染源致死。
最殘酷的真相:曾蔭權當主席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於五年前做妥詳細報告,只需500多億元,便可令全港空氣根本好轉,比建大橋還便宜。試問誰在拖香港後腿? 〈註三〉
我們不主張因噎廢食,但建設新基建猶如開採新煤礦,拒絕採納最佳安全措施的煤礦礦主,將面對按年遞增的寃魂,他們的良心能夠「平衡」嗎? 有新加入環諮會的學者以為「未死夠人」的說法是誤導,但願他了解真相後不要因急於護駕而喪失獨立判斷。
「司法越權」有何根據?
劉迺強再於本週二撰文批評公民黨,我們樂於立足事實,辯論政策優劣,但對流於情緒的攻訐,本文回應從略,惟歡迎大家明天下午到城大研討會公開辯論。〈註四〉
值得探討的一點,是今次法院有沒有如劉迺強所言,「司法越權」和「改變遊戲規則」。我建議大家細讀判詞第70至83段,法官仔細推敲環評條例是否一如申請方表述「必須包括獨立的基線定量分析」,推論的過程全部圍繞環評條例下的技術備忘錄、研究概要,終審法院「紹榮鋼鐵案」的判例,以及參考相關英國案例而進行。
法官在結尾第188段強調今次判決「並非針對項目的利弊,亦非有關項目效益是否與負面環境影響對稱」的評語。法庭非常謹慎,明白指出這些政策判斷應由環保署長通過政治程序進行。如果有人認為這是「司法越權」,必須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註一〉政府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Clean Air – Blue Skies”, 2006年11月
〈註二〉污染致死的方程式參考Journal of 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Air Pollution:
Costs and Paths to a Solution in HK”, Anthony Hedley et al, 25/7/2008 .
死亡數字的推算會因應人口變化和各區實際污染度有所出入。
〈註三〉見註一。
〈註四〉公民黨主辦《環評判決‧發展升呢》公眾研討會,2011年5月14日下午2時半在城市大學LT-16室舉行。
[原刊於 《信報》,2011年5月13日]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核海無涯:「唱好專家」不會說的真相
自從日本福島核電意外爆發後,特區政府為了穩定人心,向公眾大派「核電安全」的定心丸。中聯辦更安排傳媒到大亞灣核電站採訪,讓專家權威「證明」核電安全。可惜一般記者未有核電工程技術的訓練,難以對這些「唱好專家」提出深入質疑,結果多數報導都淪為一面倒的官方「核電安全教育」,事實只說了一半,市民仍然蒙在鼓裏。
儘管核電科技看似高深,一般市民只要掌握四項基本事實,便可以自行判斷,香港應否使用核電?廣東應否以發展成「核電大省」為目標?
一、技術成熟 ?
自從1954年前蘇聯啓用第一座核電廠開始,至今全球共有核電廠436座,若果說今天核電科技還未成熟,似乎難以置信。任何技術是否完全成熟,必須從「搖籃到墳墓」地證明整個「生命週期」都能滿足要求;正如登月科技一樣,既要有把太空人送到月球的能力,亦須掌握返航地球的竅門,才有實用價值。套用於核電科技:科學家既要掌握提鍊鈾礦,製造反應堆,控制核燃料能量,推動渦輪機發電的技術,亦要同時有能力拆除核電廠,將含有高輻射的乏燃料棒(即從反應堆退下來的核廢料)回復無害狀態,才是一種成熟可用的技術。可惜,「有前冇後」正是當今核電科技的狀態。
事實上,即使是強如美國的核子大國,至今沒有「核廢料無害化」的技術,更連一座核廢料永久貯存庫也未能建成。經過幾十年反覆研究,美國能源部曾在2008年建議在內華達州的猶加山脈興建貯存庫,但一年後便被奧巴馬政府否決,至今仍有72,000噸乏燃料在全國各地核電站「臨時」貯存。中國的情況一樣差勁,20年前興建大亞灣核電廠時,政府曾經表示在十年內建成永久貯存庫,但時至今日,貯存庫的時間表仍停留在2020年選址,2050年落成。已運作十多年的大亞灣,估計目前有最少500噸乏燃料,存放在沒有反應堆安全殼保護的冷卻池內,一如福島核電站出事前的模樣。隨著核能應用,輻射遺害幾十萬年的核廢料,在全球各地的核電廠一天一天累積,科學家束手無策,只能寄望將來。
今天應用核電的景況,就像我們把大批小孩送到火星探險,然後告訴他們不必擔心,有朝一日我們總會掌握從火星返航的技術,把他們接回地球。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
二、安全可靠?
時至今天,就算「唱好專家」也不再說核電絕對安全,只會強調「一代比一代安全」。因此,大家會追問:到底要多安全才夠安全?
就以福島的沸水式反應堆設計與大亞灣的壓水式反應堆設計比較,前者像一般的熱水煲,核燃料堆芯在煲內發熱;後者像壓力煲,排出的蒸氣在壓力下温度更高,所以發電效率更好。「唱好專家」說壓力煲的煲殼較厚,所以壓力煲比熱水煲更安全,這合符常識嗎?
此外,沸水式反應堆採用單回路循環,直接把蒸氣輸送到熱水煲外推動渦輪機發電;壓水式反應堆採用雙回路循環,第一回路的冷卻水留在壓力煲內,利用第二回路的蒸氣推動渦輪機,所以就算第二回路的蒸氣洩漏,也不會帶有輻射,因而號稱更安全。這是只看樹木不見森林,因為福島災難的根源是「流失冷卻劑事故」。若果同類事故在大亞灣發生,任何一個回路的冷卻劑流失都會使反應堆過熱。要維持兩個回路同時運作,比起一個回路需要更多水泵、電機和管道。系統越複雜,出事的綜合概率也越高,引起連鎖反應的不確定性也越大,誰能斷言「一代比一代安全」?
安全不能只看硬件,人性的怠惰、自滿、貪婪和怯懦,會令最完美的設計在最不應該發生的地方出事。有日本地質專家在兩年前告訴東京電力公司,福島核電廠的設計沒有考慮新發現的海嘯數據,但公司和官員都置之不理。兩年前,大亞灣核電廠的反應爐控制棒被「卡住」,影響安全操作,但廠方未有向外通報,這是不祥之兆。現實中太多意外由人為因素引起,在我們未能建立一種足以抵禦人性弱點腐蝕的制度之前,大規模應用核電,夠安全嗎?
三、價格便宜?
特區政府建議香港增加使用核電的比例,由目前兩成多大增至五成,主因之一是價格便宜。政府估計每度核電成本五毫,與煤電相約,但比天然氣低兩毫左右。隨著各種燃料價格在市場升跌,這些比較自然難以作準,但可以肯定,今天的核電價格被大大低估,因為忽略了三項重要成本。
第一項是拆卸核電廠的費用:拆卸廠房與清理廠區輻射汚染動輒需時數十年,例如英國在2004年專門成立了「核設施拆卸局」,制定一個為期130年的清理計劃,估計需款635億英鎊。
第二項是處置核廢料的費用:2007年6月,原國防科工委聯合國家環保總局欲籌備一家核廢物處置股份公司,由中核集團、中廣核、中電投、華能、大唐這五家主要核電企業共同投資。但由於中核集團与中廣核對控股權的争奪僵持不下,這家公司胎死腹中。結果在「十一、五」規劃,國家只撥出每年1000萬元人民幣作為高放核廢物處置項目的研究經費;相比之下,美國能源部估計,單是建設猶加山脈貯存庫已經需款近1000億美元。
第三項是核意外賠償費用:福島核災引起的連鎖經濟損失和善後費用,至今難以估量,無論這些損失由日本政府負責賠償,還是由所有日本核電廠共同分擔,每度電的真正成本該上漲多少?
若果香港買核電只付出五毫一度,全因為特區政府以為香港人喜歡「攞著數」 - 一切沒有計算在內的費用,將來全部由北京政府和我們的子子孫孫「埋單」。大家可以心安理得嗎?
四、無可取代?
核電在今天的中國,只佔總發電量的2%,要取代並不困難;但中國要推行低碳經濟,是否非倚賴核電不可?
全球每年碳排放量約500億噸,若果全面停用核電而改用今天的燃料組合分擔發電,排放量會增加20億噸。這是不小的數字,但相對於每年因伐林而產生的60億噸碳排放,再加上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我們顯然有很多出路,可以取代核電而毋須加劇氣候變化。另一個有利替代核電的新發現,是近年從深層頁岩開採的天然氣。北美洲的新發現已經足以使天然氣從今天佔全美國能源供應的兩成,提高到2020年的四成。今年一月印度發現全亞洲第一個頁岩天然氣田,估計從印度到中國,有不少尚待發現的氣田,足可使全球天然氣供應量大增。
放諸香港,取代核電的關鍵是打破官商關照的利益格局。若果中電和電能實業(即前港燈) 能夠真正聯網互通(而非目前只限於緊急備用電力) ,減低發電備用容量,已經可以增加本土發電,減少輸入核電。假若政府提供誘因,支持企業在本地及廣東投資風力發電,立法推動節能減排,必要時加大天然氣發電比例,核電怎會是無何取代?
從未計算的金融風險
大亞灣及毗鄰的嶺澳核電廠,共有六座反應堆,中電只入股兩座,其他四座無從置喙,特區政府更沒有監察的權力。廣東省計劃在陽江、台山和陸豐興建16座反應堆,但從未公開風險評估和環評報告。香港千方百計要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一場核意外足以令雄佔股市七成的外資在一夜之間消失,廣東省的「世界工廠」寶座也會動搖,這是不能迴避的抉擇。
香港人不甘於愚民政策,更不願意「死咗都唔知乜事」,何不利用目前全球反思核能方向的契機,請特區政府開放粤港合作平台,容許市民參與核電決策。這是關乎粵港澳三千萬人子子孫孫的大事,三地政府醉心於「環珠江口灣區」的區域規劃,檢討核能政策正好用作試金石。
期待洩漏的鈈衰變,一萬年太久;從核海回頭,只爭朝夕。
[原刊於 《明報》 2011年4月1日]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與核同眠 要多安全才夠安全?
在日本福島核泄危險爆發後,特首曾蔭權領傳媒跑到機場禁區測檢輻射的衛生站,再到食物檢測中心巡視,然後到天文台慰問,重點是宣布香港一切如常,市民在特區政府的關顧下應該萬事放心。果真如此,自然是香港人的福氣,難得有一個無微不至的政府,處處為市民的安危操心。
福島核泄影響的範圍愈來愈廣,比政府原先宣布的30 公里監控區大了好幾倍。由於核堆芯熔化的程度未能界定,這場災劫會否演變成「日本症候群」,比科幻預言China Syndrome 有過之而無不及,尚屬未知之數。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是歷史上第一次「連環核反應堆」災難,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能意外分級表」恐怕要從此改寫。
儘管如此,香港只要做好人員、貨物入境的把關工作,本土核污染的風險終究微乎其微。但香港的真正威脅並非來自3000 公里以外的福島,而是50 公里之遙的大亞灣和未來10 年陸續在廣東沿岸落成的16 個核反應堆。今次福島核災對全球核工業和政府首腦的震撼,相信莫過於以下3 點堪稱為「範式轉移」的反思:
1. 昨天的假設在今天崩潰
即使是全世界最好的工程師,設計一個項目時都必須對周遭環境作出一系列的假設;要安全一點,便要假設得保守一點。例如大家認為核電站能抵禦100年才發生一次的地震還不夠安全,便得假設有200 年一遇的地震。但工程師總不能無止境「保守」下去,因為設計愈安全,成本愈高,最後項目變成經濟上不可行,沒有人願意投資,所以最「科學」的假設也只能參照已知的歷史紀綠和數據作出「可行」的評價。40 年前日本工程師為福島核電廠設計6 米高的海堤,便是基於當年最「科學」、最「保守」的假設, 可惜今次海嘯高逾10米,9 級地震超過千年一遇,巨災即至。面對地殼周期變遷與氣候變化,過去行之有效的假設再不適用於今天,意味今天認定足夠安全的設計在明天不再安全。在「絕對安全」只是神話的核工業,這是最致命的課題:要多安全才夠安全?〈註一〉
2. 人性弱點無法用制度補救
核電安全不能只看硬件,今期《經濟學人》雜誌的社評,便指出一個透明、問責的體制,是確保安全和取信於民的前提。可惜,即使強如美國、日本等民主國家,亦無法建立百分百可信的制度;在前蘇聯等極權國家,人民利益更只是黑箱作業的賭注〈註二〉。例如,在1970 年代,有幾位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工程師,公開表示福島反應堆的設計不安全,甚至辭職抗議,但未能改變現狀。負責營運福島核電廠的東京電力公司,過去曾經多次爆發人為失誤、隱瞞不報的醜聞,但公司高層與日本政要之間一直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改革的呼聲屢屢無疾而終。試問誰能建立一種完美的制度,永遠不受人性的貪婪、怠惰、怯懦所侵蝕?一旦制度受侵蝕,安全的保障便隨時日減退,直至不可挽回的意外出現為止,然後再開始另一個海市蜃樓的循環:建立安全制度,備受人性侵蝕,等待意外爆發……
3. 人民評價安全的尺度全面改觀
核電專家的拿手好戲,是拋出一系列數字,證明「風險」在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普通人撞車喪生的或然率遠高於核意外輻射致死的機會。統計數據沒有錯,但這種推論抹殺了兩項重要事實:一、核意外屬於「低頻率、高致害」的風險,即發生的機會很微,但發生後影響巨大,並且不可挽回(例如切爾諾貝爾核電廠周圍的土地, 永遠成為廢墟),與日常碰到的意外有本質上的區別;二、核能並非與生俱來,社會大眾「有得揀」,因為要滿足能源需求有很多辦法:無論是傳統的煤炭、石油、天然氣,以至風力、太陽能、潮汐等可再生能源,甚至減排節能,改變生活方式。它們雖然各有利弊,但只要調配得宜,都是可行的選項。
核電決策黑箱作業
今次福島危機改變了全球對「低頻高害」風險的取態,要多安全才夠安全?這問題的答案不能單靠專家進行風險評估,正因為輻射污染禍延千秋萬代的特性,每一個使用核能的決定,都是代表我們子孫後代作出不可逆轉的抉擇,必須慎之又慎。任何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建立一個透明問責的民主決策機制,才能貫徹「跨代環境公義」的原則。因此福島核災激發的公民覺醒,必然大大增加全球民間社會參與核電決策的呼聲。
關心市民安危的特首曾蔭權,為何沒有就近在咫尺的大亞灣核電站,以及在距離香港不到200 公里的陽江、台山和陸豐增建核電基地,發表一言片語?香港對上一次的公開核意外風險評估,在1980 年代末進行,當時大亞灣的兩台機組還未落成,但時至今日,連同坐落於大亞灣旁邊的嶺澳核電站,香港50 公里範圍內已共有6 台反應堆,超越福島一號核電廠的規模,再加上多年來累積了不少高濃度輻射的乏燃料棒,也在大亞灣旁「臨時存放」,但存放的方式與數量卻從未公布。
若果曾班子對於今天香港面對的核風險,沒有建基於科學分析的透徹了解,他們又如何能夠制訂一個足以保障市民安全的意外應變計劃?政府官員忙找一些只到過大亞灣進行「遊客式」參觀,卻從未進行獨立審查的本地「專家」向市民大派定心丸,可說是權宜之計。但當安撫人心變成脫離科學的政治任務,政府當今的公關騷,只會播下日後社會恐慌的種子。
維護市民生命安全,是所有政府不能推卸的基本責任。過去殖民地政府鑑於中英之間的敏感政治關係,乾脆把責任下放給管理核電廠的內地公司和僅有部分股份投資的中電集團。回歸後十多年,為何特區政府不思改進,沒有半點危機感?
寄望一個恍如黑洞的體制,能夠永遠頂住人性弱點的腐蝕,無疑是一場豪賭。香港人,你放心嗎?
〈註一〉David Kane, "Science and Risk: how safe is safe enough?", HarpurAcademic Review, 1992
〈註二〉The Economist, "Japan's Disaster", March 19-25, 2011
[刊於 《明報》2011年3月24日]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停建堆填區的治本對策
擴建將軍澳堆填區,從垃圾危機演變成憲政危機,正好體現了曾班子應對環境問題的一貫作風:捨遠圖近,「臨渡心態」氾濫(NIMTOO ——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什麼是捨遠圖近?就是官員害怕為長遠治本的方案作出承擔,寧願專注近在眼前的政治考量,最好讓公眾誤以為問題已經消失,便可以輕鬆拖到自己離任為止。
環境局的掩眼法層出不窮,擴建堆填區所需的15公頃土地,其實早已劃作政府用地,馬上可以動工,只有額外5公頃在清水灣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才受立法會表決阻滯。但最要命的謊言是,停止擴建堆填區的治本策略,早在5年前已經準備就緒,政府當時沒有推行,到現在還不拿出來,是否天大笑話?
2003年,特首董建華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曾蔭權任主席。委員會選定了「固體廢物管理」作為優先項目,成立「專家支援小組」,制定選項。當時的局長廖秀冬深明「垃圾危機」一觸即發,所以官員十分積極。所有持份者——從家庭主婦和拾荒者,到官員、專家、環保團體和業界代表——以各種形式對等交流。專家組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制定了一份治標兼治本,並獲大多數持份者支持的《固體廢物管理可持續發展策略》〔註一〕。
這個策略既考慮本土需要,亦借鑑了海外經驗。成效如何,只需看看台北市過去10年的經歷。
「垃圾神話」變成現實
台北市在馬英九當市長的年代,制定了一個號稱「垃圾零掩埋、資源全回收」的願景,當時大家只當作是個「垃圾神話」。市政府在2000年初公布了新法例,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即取消固定垃圾費,但多丟垃圾,則須多付費購買專用垃圾袋,可回收的「資源」則免費)。政府擴大回收物品範圍及配套設施,方便市民回收省錢。到2003年底,所有垃圾、資源物和廚餘已經可以完全分流運輸。全市垃圾棄置量在6年間下跌了六成,再加上高效焚化爐的輔助,需要送到堆填區的總量,從2000年的每日平均1700公噸,下降到2008年的55公噸,即只有原來的3%。
若果同樣成效放諸香港,政府聲稱只有6至10年便爆滿的3個堆填區,可以用100年以上。
馬英九接任市長時,垃圾費仍然是按戶固定徵收,與香港從差餉徵收垃圾費相似。市民少丟垃圾也不能少交費,大家都沒有分類回收的動力。市政府眼見垃圾量持續上升,唯有多建堆填區,但這正正是觸發衝突的禍根。
「鄰避效應」促成改革
台灣的環保運動與社區運動流,對於不受歡迎的設施,有強烈的「鄰避效應」(NIMBY),即「不要在我家後園」。政府必須面對質疑:堆填區是否無可替代?選址是否符合公平原則?
馬英九不改革便要與「鄰避效應」硬碰,要改革便得頂住各方面民眾的埋怨。但改革路線獲得環保團體支持,更得到受惠於資源回收業的商界擁護。「垃圾零掩埋、資源全回收」的政策,便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註二〕。
馬英九背水一戰,原定在2020年的目標提前10年實現。台北市節省開支,擴大回收再造業,更拿了國際獎項。全台灣決定參照台北經驗,實施垃圾資源化政策。
台北能,香港萬萬不能?
2000年的台北市面對的狀,與今天的香港何其相似。特區官員總可以找出100條理由,說明這個已經實現的「垃圾神話」只能在台灣和韓國城市發生,但香港則萬萬不能。
今天的香港,仍然採用1989年訂立的廢物處置計劃作為法定措施,說明我們已虛耗了21年光陰。
曾蔭權強調自己不是看守政府,那為何不用餘下兩年辦一件福蔭子孫的實事?政府不敢推行全面減廢回收策略而繼續硬銷堆填區和焚化爐,只會因缺乏道德正當性,碰得焦頭爛額。
邱騰華應該宣布放棄擴建堆填區,邀請專家組取出塵封了5年的治本策略,與立法會敲定實施原則,推行垃圾按量收費、生產者責任制、綜合回收及焚化設施的一籃子方案,3年後檢討進度。若果我們能追近台北的步伐,屆時立法會需要審議的時間表,將是如何關閉而非擴建堆填區。
擴建堆填區的20公頃土地,足可興建2萬個中小型住宅單位。將珍貴土地資源交給垃圾,同時聲稱缺地建居屋?特首,荒誕劇與喜劇,只在乎一念之差。
〔註一〕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策略小組在2005年初完成「固體廢物管理」可持續發展策略報告,當時筆者擔任「專家支援小組」召集人。隨後委員會在2005年5月發表的「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以及政府在2005年12月公布的政策大綱,均已對原來草擬的報告有所刪改。
〔註二〕有關台北市「零掩埋」政策的流程,詳見拙作《釋放香港》第四章,2009年6月出版。
[刊於 《明報》2010年10月13曰]
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從舟曲縣到大浪西灣:民主缺席的代價
首位亞洲裔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亞瑪諦森,約十年前在《視「發展」為「自由」》一書中指出,大規模的飢荒和人為災難,不會發生在民主的現代國家。他檢視了過去發生在非洲、歐洲、印度和中國的飢荒,以實證研究支撑這個發人深省的結論:有效運作的民主制度和新聞自由,是人民避災的「保護傘」。<註一>
中聯辦部長郝鐵川,針對傳媒在社會危機時的角色,剛在上週發表了一番「傳媒首要協助政府論」。
甘肅省舟曲縣的泥石流災難,正好用以對照亞瑪諦森的研究和郝鐵川的觀點。這場悲劇應否列入類同飢荒的人為災難? 沒有民主和傳媒自由的「保護傘」,類似的悲劇會否不斷重演下去?
「天、地、人」促成舟曲巨災
舟曲的巨災,離不開「天、地、人」三個因素。
舟曲縣8月8日凌晨的一場暴雨,40分鐘內降雨90毫米;而對比香港大埔區今年7月22日錄得的一小時內降雨150毫米,便說明這場暴雨雖猛,但並非甚麽數百年一遇的雨災。
再看地的因素,舟曲歷經燕山和喜瑪拉雅山的造山運動,地質結構不穩,自古已然。從上世紀初,人工砍伐令全縣森林覆蓋率從七成下降至今天的兩成。1958年大躍進時期,森林資源遭受掠奪性破壞。自1952年起至1990年止,全縣伐林190萬畝,但近年退耕還林的面積只有13萬畝,水土流失的狀況不但未有扭轉,更日益惡化。
多年來,科學家對泥石流展開了深入的研究,對於其成因和防治對策,早已知之甚詳,本港的 李绰芬 教授便是其中一位研究泥石流的表表者。因此,只要政府下定决心,投入資源,泥石流並非不治之症,起碼人命傷亡可以大幅減少。
兩年前汶川地震後,北京市派遣了24名地質災害專家,全面調查舟曲的險情,發現了57處隱患,並提出重建、規劃和防災建議,包括動用2.6億元,建設防護設施。可惜,很多防護設施至今未有建成,卻有不少只會增加地質風險的水電站繼續趕工,而縣政府直至今年七月,還在招商引資,準備興建更多水電站。
顯而易見,今次舟曲逾千人罹難的災害,不是由於缺乏知識、缺乏資金,而是源自人和制度。
為甚麽說飢荒只在欠缺民主的國家發生? 首先,這些國家的飢荒不會殃及統治者,受災的只是平民百姓。相反,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要面對選舉,更要面對反對黨和向其選民問責。他們有極大誘因盡力防止飢荒發生,否則政治懲罸很快便降臨身上。其次,言論和新聞自由,都使官員無法封鎖消息或隱瞞真相,任何災難的前奏都會廣泛傳播,加上反對黨的鞭策,自然會形成一個預警系統,當權者不得不馬上應對,避免災難發生或擴散。
誘因失靈加資訊窒息
今次舟曲巨災,剛好符合以上「誘因失靈」和「資訊窒息」的兩個條件。
繼多年來的反覆研究後,兩年前北京市地質專家的報告,本應是最佳的預警,但資訊不公開,傳媒不自由,反對黨不存在,市民更無法參與政府的防災和投資决策,結果一場原可避免的災難,成為舟曲的詛咒。
高級官員並未聽聞在災難中有重大傷亡 (政府掌握泥石流風險的資訊,特別關照官員住房區的選址規劃,很難說不是「合理」安排),事後舟曲縣書記和縣長,聯同甘肅省官員主持悼念儀式,對上級領導救災「歌德」有嘉,看不出政治懲罸的影子,只令人想到這些官員的「防災誘因」多麽薄弱、「奉承誘因」卻多麽巨大。
其實,「沒有民主便沒有防災保護傘」這個結論,並不新鮮。1958年「大躍進」時期,三千萬人死於飢荒,隨後毛澤東在7千人幹部大會上說:「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情况,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見,不使上下通氣,只由上级领導機關任憑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實的材料决定問题,那就難免不是主觀主義的,也就不可能達到统一認識,统一行動,不可能實现真正的集中。……如果離開充分發揚民主,這種集中,這種统一,是真的還是假的?是實的還是空的?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當然只能是假的、空的、錯誤的。」<註二>
香港「防災保護傘」無法張開
同樣的結論,適用於最近香港大浪西灣的生態災難嗎?
首先,大浪西灣這種鄉郊破壞,顯然是可以防止的人禍。政府35年前設立郊野公園,20年前修訂城市規劃條例,8年前檢討丁屋政策,6年前制訂新自然保育政策,正是為了使防止鄉郊破壞的政策工具,更臻完善。其次,災難發生前已經有無數預警,環保團體在過去5年,最少揭發了49宗同類型的破壞。
那麽,特區政府的官員,有沒有「防災誘因」呢? 觀乎兩位問責局長 - 邱騰華和林鄭月娥事後的表現,鄉郊破壞自然到不了自已家門口,行政長官更無意施加任何政治懲罸,建制派當道的立法會亦難以認真問責,他們患上「誘因失靈」症,自屬必然。
相對於舟曲縣,香港沒有「資訊窒息」之弊,也正因如此,大浪西灣出事後不久,便由市民和傳媒捅出,使破壞不致繼續擴大。可是單靠香港的資訊自由,而沒有民主體制施加給官員的「防災誘因」,始終未能豎立一把完整的「防災保護傘」。
亞瑪諦森指出,民主制度要造到防災保護的效果,必要條件是新聞自由和活躍的反對黨。民主缺席的代價,在舟曲縣是數千個破碎的家庭;在香港則是數十處被肆意破壞的鄉郊。但這只是一次或一種災難的後果,年年月月的災禍所累積起來的代價,只會是難以量度的傷痛和無法彌補的遺憾。郝鐵川的「傳媒首要協助政府論」,對人民究竟是禍是福,還不彰彰明甚嗎?
<註一> Amartyr Sen, “Development as
Freedom”, 第七章
<註二>毛澤東在1962年1月30日擴大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刊於2010年8月23日《明報》]
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官商關照下環保費變商品税
近期特區政府以環保徵為名,推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公眾諮詢及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希望市民考慮負擔額外費用,資助回收廢電器電子產品,及驅使電力公司和巴士公司採用較環保的能源。只要細看這些表面上冠冕堂皇的政策,便會發現深藏背後的理念,不但濫用了污染者自付原則,更突顯了特區政府官商關照的管治死結。
廢物增長商家高床軟帎
工商業廢物近年持續大幅增長,家居廢物則穩步減少,顯示特區政府主要針對市民消費的減廢策略,早已落後於形勢,未能對症下藥。從2002至2008年,每日棄置在堆填區的商業廢物增加了七成,達到2280公噸,工業廢物更增加超過九成至1092公噸,兩者共增加了1469公噸。工商業浪費資源成風,製造了大量垃圾,無論是集資時印製幾吋厚而無人過目的招股書;餐飲業即棄餐具泛濫成災;或商品過份包裝等等,早已為人詬病,但政策措施研究多年,卻無一落實。
家居廢物雖然是都市固體廢物的主要來源,在2008年約佔在堆填區棄置的六成半左右,但近年來每日的棄置量已經由2002年的7519公噸降至2008年的6081公噸,減幅近兩成。可惜,市民大眾努力減廢的成果完全被工商業廢物的增幅所抵消。但新建議環保徵費的矛頭為何單單指向市民,讓污染大户的商家繼續高床軟帎?
舉例來說,政府在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的諮詢文件中,建議納入管制的產品只涵蓋大型家庭電器、其他家庭電器和電腦產品三項,其中牽涉工商界的只有電腦產品一項。影印機、傳真機、碎紙機、冷熱水機等商用器材,廢棄量驚人,但卻全獲豁免,工商界毋須承擔回收有關產品的責任。
環保徵費背離公義原則
見微知著,特區政府一直無視產品及服務供應商對消費行為的影響,從來不從生產工序、生產物料等上游環節入手推行減廢,只着力在消費鏈的終端部份實施徵費。官商關照的心態,昭然若揭。
更有甚者,政府一直拒絕承諾把環保徵費的收入全盤用於環保投資,例如實施膠袋徵費首年的收入預計為二千七百萬元,將全數撥入一般税項收入,會否用於改善環境,市民不容置啄。
因此,從現今的膠袋稅至建議中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的環保徵費,本質上是針對個人消費,變相的商品及服務稅,這稅項完全違反環保徵費的原意?
實施環保徵費不應背離社會公義原則。政府強調污染者自付原則,表面上人人平等,但弱勢社群不獲豁免,也沒有透過其他福利措施 (例如綜援或生果金) 提供補償。在實施商品及服務稅的國家,生活必需品通常會獲豁免,但香港卻反其道而行,不分富貴貧賤,一律需要繳交,結果變成懲罸窮人的累退税,真要問公義何在呢?
「臨胎症」亢害市民健康
在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文件中,政府詢問市民是否願意多付電費、巴士車費等以改善空氣質素,背後的邏輯同樣是污染者自付原則。其實特區政府是警告全體市民:『若果你不願額外「付鈔」,你便要多吸廢氣,無論你因哮喘、心臟病或像每年千多名市民一樣提早死亡,都是咎由自取,政府愛莫能助。』
這種邏輯完全漠視政府保障公共健康的基本責任,更蓄意迴避政府分配公共資源時最起碼的社會承擔。交通費昂貴已使偏遠地區市民吃不消,政府跨區交通津貼的覆蓋面也相當有限,再加交通費無異於百上加斤,更何況空氣污染的最大受害者是弱勢社群及基層市民。政府罔顧基層市民承受能力已達極限的艱苦境况,推卸保障市民健康的責任,實在匪夷所思。
政府深知,只要用投資高鐵的十份一資金,設立一個60億元的基金,便足以更換二千輛歐盟前期和一期的墨魚巴士,有機會挽救每年幾百人的性命,省回數十億元醫療成本。可惜,坐擁萬億元財政儲備的曾蔭權政府,只熱衷進行一個接一個的顧問研究,及進行形式化的公眾參與活動,顯然是患上了「臨胎症」 (NIMTOO –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政府的管治思維,無法擺脫被特權壟斷的體制的束縛。曾蔭權班子留给香港人的遺產,恐怕是一套千瘡百孔、重商輕民的環保政策。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
[刊載 《信報》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