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古蹟熱潮成發展新寵

(刊於 信報 專業眼 專欄,2008年3月11日,第13頁)


上月底參加了香港大學百周年校園的啟動典禮,四百位嘉賓衣香鬢影的場面,讓我回想起兩年前站在同一個配水庫上,卻截然不同的場景。


當時負責設計新校園的建築師滿臉憂戚,在我和另一位長春社理事熊永達的堅持下,邀請了水務署工程師一起到工地研究如何能把配水庫旁的一幢已有七十多年歷史的濾水廠保留下來。由於地形狹窄陡峭,保留這座屬於三級歷史建築物的濾水廠必須在技術上創新,在山洞內重置一座配水庫。同時水務署亦要修訂一些技術標準,港大校方更要拿出決心,改動新校園的空間佈局,一切都得大費周張。


結果在大半年後,經過多番研究,港大宣佈與水務署達成協議,既解決了配水庫重置的技術挑戰,更將濾水廠和另外兩座同屬歷史建築的職員宿舍一併保留,成為百周年校園的新地標。


港大和水務署攜手創新


事實勝於雄辯:文化保育足以成為激發創意,推動發展的新動力。薄扶林濾水廠將會成為全港第一個「工業古蹟」,是香港大學、水務署和工程界引以為傲的成就。


帶動發展的古蹟熱潮正陸續漫。不久前政府宣佈與景賢里業主達成雙方案,把這座中國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建築物列作古蹟保留,亦讓業主在旁邊的一斜坡地上發展物業。儘管這是一個遲來了四年的決定(若果政府在長春社四年前作出呼籲時出手,雙贏的發展可提前出現,景賢里毋須破壞),卻引證了一項事實:敢於講真話的專業人士是政策進步的動力,否則社會只會損失一個又一個的發展契機。


往前看,政府卻未有全面汲取景賢里的教訓。政府今次的換地安排只是利用行政手段以個案方式處理,卻沒有為類似的情況制定一套有規可循的政策。政府更明確表示「由於過程亦頗為費時」,不準備修改法例,更不準備引入交換發展權的機制。換句話說,估計為數近千、擁有潛在古蹟物業的私人業主,無法知悉政府會否干預自已的物業發展,何時干預,在干預時會否補償,如何補償等等。


行政代替法規存隱憂


由於政府寧用行政措施的權宜取代政策法規的穩定,行政權力大膨脹。結果是業權人需要倚賴關係或輿論壓力(例如景賢里)才能與政府達成較佳協議,市場無法透明運作,更易成為滋生金權交易的溫床。這是保育政策的一大漏洞。


殷鑑不遠,就在發展局宣佈與景賢里達成協議的同一天,政府令人詫異地宣佈撤消薄扶林道128號大宅Jesseville的暫定古蹟評級,倚賴的理據卻是一份前後盾,未經獨立專家審核的評估報告。由於現時發展局局長兼任古物事務監督,她的決定究竟是完全基於不偏不倚的古蹟專家報告,還是滲入了諸多關乎行政方便、土地利益、業主「議價能力」等考慮?這實在無法讓公眾釋疑。


事實上,在Jesseville旁邊正好有一斜坡官地,情況與景賢里相似,為甚麼兩者的待遇卻大相逕庭?在沒有統一政策的情況下,誰能確保兩土地的業主都獲得同等公平的待遇?很明顯,現時發展局局長與古物監督兩者身份存在難以調和的角色衝突,是一大體制漏洞。


角色衝突成為漏洞


古蹟帶動發展的熱潮並非一帆風順。根據紀錄,最少有五十四幢已評定為一至三級的歷史建築已被拆毀。從馬會提出準備拆毀中區警署內的F倉,大張旗鼓興建近二百米高建築的設計看來,好大喜功衝昏頭腦,忘記「發展與古蹟雙」原則的風險確實時刻存在。發展局提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七幢建築,在未有按照國際準則全面完成文化價值評估前便進行招標,使有意參與的非政府組織無法提出足以充份彰顯歷史價值的設計。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確實使人憂心。


可喜的是,從港大濾水廠、景賢里、灣仔藍屋等原先受忽略,最後卻成功地利用古蹟保育帶動發展的事例看來,香港還是有許多社區和專業人士具備豐富的創意與技術,應付可持續發展的挑戰。但這些經驗能否推廣,還得有賴決策者的識見。


在香港大學百周年校園的啟動典禮上,一位負責接待的同學對我說:「我對校方保留了三幢古蹟感到非常自豪,卻對拆毀了天星和皇后碼頭感到非常痛心,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從今起向港大借鏡。」當天有五位在港大畢業的局長主持典禮,見證了母校樹立文化保育為百年傳統。這位同學的願望能夠成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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