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雲、王永平、黎廣德、王慧麟、許寶強、
馬國明、黃英琦、吳志森、尊子
...書介:官商勾結、地產霸權,是現今香港全民面對的階級剝削經濟及貧富隔離的政治問題,可惡的地產霸權,是虐殺香港公共生活、葬送香港共同前途的大兇手。地產商何以大發特發,窮人何以日夜捱苦,闔家自殺,原因是政府偏袒地產商、以利益收買地產商,以便彼此合謀,共同管制香港人民,虐殺香港人民。本書邀得九位政經文化評論者,當中包括前高官、學者、傳媒人、文化人等,剖析揭露香港地產商的種種掠奪手段及對社會的影響。
政府山不但是目前特區政府總部所在,更是香港城市最早規劃的核心地帶,早在1841年開埠時已劃為公共用地。該區的文化景觀保存160多年至今,承載着香港的管治及發展歷史,是重要的公共文化資產。發展局建議,當政府總部於2011年底遷往添馬艦後,將政府山一大片地盤售予地產商,拆卸中區政府合署西翼,重建成為32層高的寫字樓,並挖空半個山頭,變成5層商場和停車場。
當局以精美說明書及模型,向市民及城規會推介這個名為「保育中環」,實為商業重建的地產項目,旨在製造一個必然賣地重建的既定事實。我們發現,政府斷章取義,誤導市民。
就政府對政府山斷章取義,誤導市民的舉動作出回應,公共專業聯盟等十多個團體,和其他市民已聯署了一份聲明,並將於2010年12月30日 (今天),在本地一份中文報章刊登該份聯署廣告聲明 ,該份聯署廣告聲明如下圖示。
你也可參與網上一人一信[請在2010年12月31日前簽署,並電郵至 1]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電郵地址為:sdev@devb.gov.hk ,2) 規劃署特別職務組 (註明「中區政府合署公眾諮詢」) sdpd@pland.gov.hk,3) 立法會 發展事務委員會:panel_dev@legco.gov.hk,並註明發送給所有發展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詳情可登入: 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notforsalehk/
Government Hill, where the current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s are situated, has been the seat of government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Hong Kong as an independent colony. It is an important heritage site and its historic landscape reflects the original planning of the area over 160 years ago. The Development Bureau has proposed to sell a sizable portion of Government Hill to a developer who will demolish the West Wing and hollow out the hill to build a five-storey shopping mall cum car park and a 32-storey commercial tower.
Although the Government has labeled this plan as ‘Conserving Central’, it is in essence a real estate project. While the authorities are using misleadingly illustrated booklets and scale models to present its case, ostensibly for public consultation and to the Town Planning Board, it is evident that its intention is to create a fait accompli for selling off and redeveloping the site. We find that the government claims are out of context and involve distortion of facts.
In response to the distortion and deception from the Government regard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ment Hill,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together than a dozen of other concerned organizations and members of the general public, published a joint statement advertisement in a Chinese newspaper on December 30, 2010 (today). Please find attached the concerned joint statement advertisement.
You may also wish to participate a "One-Person-One-Letter" campaign.
[Please sign this petition before 31 December 2010, and email the petition to
1] Carrie Lam, Secretary for Development, the email address is sdev@devb.gov.hk;
2] The Special Duties Section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Ref: Public Consultation on CGO). sdpd@pland.gov.hk;
3) The Panel on Developm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panel_dev@legco.gov.hk, and specified that the petition shall be sent to all the members of the Panel on Development.]
You may find the details in the following link:
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notforsalehk/
由 7 年前賤賣紅灣半島引發的梁展文事件,終於水落石出,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確認6
位高官失職。市民心裏明白,醜聞不僅出自退休高官的就職申報機制,而是政務官體制中「官官相衛」的文化,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現今唯一的懸念,是曾特首
有沒有懲處失職官員的決心,還是任由民怨沸騰,讓雪球愈滾愈大。
紅灣半島事件使公眾損失逾10 億元,只是冰山一角的糊塗帳。傳媒在上月揭發的涉嫌賤賣尖沙嘴山事件〈註一〉,亦剛好在7 年前發生,估計公帑損失更達15 億元之巨。
歷史建築「發水」奇聞
2002 年6 月,政府決定公開招標賣地,把位處尖沙嘴山的前水警總部舊址發展為文物旅遊設施, 以「保育」這批有百多年歷史的建築群。2003 年5 月,長實集團的一家附屬公司以3.5 億元投得該項目,並於同年6 月簽署批地文件。
怪
事就在批地之後發生,地產商循例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審批,但圖則內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竟然比原來標書上列明的4300平方米「發水」逾四成,達
6172 平方米。地產商建新樓「發水」,是見怪不怪的事實,但已經坐落百多年的歷史建築也能「發水」,確是聞所未聞的創舉〈註二〉。
為
了 解決紛爭,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派員與地產商一起到地盤「度尺」,確認「發水」三成,即歷史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為5610
平方米。怪事再次發生,政府認為這些在批地後「發水」的面積不應向地產商追補地價。若按市價推算,尖沙嘴地舖呎價逾10
萬元,即地產商可能因此「意外」而平白獲益15 億元。
根據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解釋,政府庫房「少收15
億元」只是一場誤會,起因在於政府部門在「項目進行招標前並無就這組歷史建築作詳細實地測量」,但「發展商的發展權包括活化再用這些現存的總樓面面積」,
所以即使實際面積比招標文件列明的面積大增,亦「只是根據詳細測量而作出的技術修正,不存在給予發展商額外總樓面面積」。因此林鄭月娥「不認為這項招標中
有出現錯失」,自然亦不會向地產商追收差價〈註三〉。
假若你無法明白政府的邏輯,只要把政府和地產商的位置對調,你便更加明白政府邏輯的荒謬:如果地產商在買地收樓後,發現樓面面積比政府標書少了(而非多了)三成,他們會一聲不吭,還是不惜對簿公堂、向政府追討損失?
「技
術修訂」損失15 億元發展局不厭其詳地向公眾解釋,尖沙嘴山是文物保育項目,所以總樓面面積多少,其實無關宏旨。但任何逛過Heritage
1881 的市民都清楚看到,
內裏名店林立、寸金尺土,地產商不惜挖盡每呎面積的潛力。政府「計細數」,不等於地產商會把萬多平方呎面積回饋市民,變成緬懷歷史的公共空間。
這
筆15
億元的糊塗帳,實在疑點重重:地政總署招標賣地,竟然只測量計算可新建樓面面積,卻不測量擺在眼前的現存建築物面積,是否匪夷所思?在投標前,所有投標商
可自行根據建築物的實况,估算樓面面積。究竟是否有人早着先機,明知政府「報細數」而願意比其他人出高價投地?政府官員是否一如發展局解釋,在批地後3
年才從地產商口中知悉「報細數」?政府得悉「報細數」後有否考慮終止批地合約,保障公眾利益?即使作最壞打算,政府向中標商全數賠償投標金額3.5
億元,然後重新招標,仍然有可能讓庫房多進帳十幾億元,何樂而不為?
為了減少向低收入人士支付每月600
元的交通津貼,政府不惜扭盡六壬,把按個人計算入息改為按家庭計算入息,變相懲罰兩夫婦或兩母子一起出外就職的低薪家庭,聲稱是「善用公帑」。但面對地產
商的特權,高官的一句「技術修訂」,便可以代表你和我放棄十幾億元,什麼「善用公帑」只是廢話。
「地政黑洞」不見天日
尖
沙嘴
山絕非特區政府的最後一筆糊塗帳。曾班子已經宣布,意欲割售中區政府合署現址的半個政府山,把一幅百多年來用作公眾用途的歷史遺址,送進地產商口裏,重建
為高廈和商場。山上的大部分樹木與山中的美利炮台遺蹟和歷史秘道,將與尖沙嘴山同一命運,送入堆填區。這個美名為「保育中環」的地產山項目,令中環更塞車
和更污染的代價,當然不會計入政府的帳目內。
尖沙嘴山事件比紅灣半島更嚇人的地方,是內中醜聞歷經7
載才曝光。紅灣半島的焦點是高官的「延後報酬」,尖沙嘴山的焦點是特區的「地政黑洞」。直至今天,傳媒仍然無法看到最基本的文件,例如測量報告、地產商發
展圖則和補地價計算準則,更無法進入建築物內察看「發水」面積。誰代表政府進行測量?
誰出面與地產商談判?誰決定「發水」面積毋須補地價?一切諱莫如深。
「地政黑洞」內的一個決定,動輒便有過億元的上落。沒有陽光,只會腐朽,這是特區管治機器內最幽暗的角落。在下一筆糊塗帳出現之前, 立法會是否應該替公眾問責,讓一點陽光透進黑洞?
〈註一〉2010 年11 月23 日及24日《南華早報》報道。
〈註二〉根據公共專業聯盟在2010 年12 月7 日,按照「公開資料守則」,向地政總署取得的前水警總部招標文件顯示的資料。
〈註三〉見林鄭月娥局長2010 年12 月8 日在立法會的答辯。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原刊於 2010-12-23 明報 A28頁]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先生在上月12 日發表了一篇「政綱式」演辭,闡述了他對香港未來的願景,其中有關土地開發的部分,觸及香港發展的核心問題,更與市民當前關心的樓價升、房屋供應短缺的矛盾息息相關,值得公眾討論。
梁振英點出了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太少,與我們在國際上名列前茅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不相稱的矛盾,繼而帶出引導式的結論: 「如果現有的土地不夠,到哪裏去尋找發展空間?填海是方式之一。到哪裏填?我們要堅決保護維港,但譬如維港西面的青洲如何?」
這段說話有一點令人摸不頭腦:根據《保護海港條例》,青洲是維港範圍之內,這是政府多年前放棄青洲填海計劃的原因。誰要鼓吹青洲填海,便不可能成為「堅決保護維港」的勇士。但更值得探討的是這結論的前提: 「現有的土地不夠」的假設,究竟孰真孰假?揭開這個假設的底蘊,是剖析本港深層次矛盾的關鍵。
3 年前,政府發表了一份由眾多部門和專家學者、耗時7 年才合力完成的研究報告:到了2030 年,本港人口比今天預計增加140 萬人, 「城市化地區至今約佔全港土地面積的21%,鄉郊集居則再佔2%。基於未來的空間發展模式,到2030 年我們只需多開發2%的土地。大部分林地、灌木地、草地及農地將不受策略性發展建議影響,亦可留有更大空間落實擴展郊野公園的建議」。報告更詳列了如何安置新增人口、減低市區密度、安排工商業用地的具體方法,而這一切都是在維港停止填海的前提佈局下進行〔註一〕。
「土地不夠」背離事實
政府的專業部門早已徹底否定了「現有的土地不夠」的假設,身處行政會議的梁振英和早前表示「搵地艱難」的特首曾蔭權,理應知之甚詳。那麼,為何兜兜轉轉,念念不忘維港填海的「土地觀」又再出籠?
回歸前,英國殖民政府採取以維港填海為核心的土地開發策略,主要基於兩項地緣政治的考慮:一、維港兩岸才是「自己」割讓得來的土地,九龍界限街以北的「新界」地區只是防範北方來客的緩衝區;二、維港填海所得是「處女地」,任由處置,毋須陷入在新界收地時的利益轇轕。這種夾雜了「防範意識」和「信手拈來」心態的土地觀,百多年來一直主導了殖民政府的土地管治思維。
梁振英在演辭中強調: 「我們要確立社會的共同願景,就要對全社會有認真、全面和客觀的認識。」這固然是無可非議的目標,但在後殖民的今天,任何人對香港土地問題的「全面和客觀的認識」,不能逃避三座「老大難」的大山。
三座大山窒礙發展
第一座大山是過時的丁屋政策,這個原意用來維繫傳統村落族群的德政,已被濫用為牟取私利、入侵鄉郊的工具。丁屋用地佔去現時約2000 公頃的鄉郊集居地的相當部分,兼且隨城規會今年開始「寬大處理」,正在向綠化帶膨漲。
第二座大山是半開發、半廢棄的「棕土」地帶(brownfield sites):佔地655 公頃,獲城規會臨時許可的露天貨櫃場、危險品存放場或拖架停放場,再加上125 公頃的違規貨櫃場和非法堆填區,已使新界不少地區淪落為第三世界一般的廢料場〔註二〕。持有這些地段的原居民,都是「開發至上」的信徒。
這兩座大山的共同特徵就是土地利用的效率奇低。接近3000 公頃的土地,究竟創造了多少經濟價值?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應該比誰都心裏有數。善用這些土地,既可改善新界景觀,又可紓緩開發農地、濕地和郊野公園的壓力,與自然保育的目標相輔相成。那為何曾特首和梁先生均忽略如此顯而易見的出路?答案卻在於第三座大山。
根據公開披露的資料,五大地產商——恒基、新鴻基、新世界、信和及長實,合共持有的土地,包括計劃中、發展中及待發展的總面積,總計有1279 公頃,超過政府目前持有的土地儲備320 公頃的3 倍有多〔註三〕。如按「有土便有財」的說法,用「富可敵港」來形容大地產商的現,恐怕只有低估而並無誇大。
眾多地產商多年囤積得來的「圈地」,便是第三座大山,包括南生圍、下白泥、深涌、塱原和大浪西灣等遍佈新界的農地和魚塘。若果政府意發展棕土地帶,不少原居民會倒履歡迎,但地產商持有而尚未被破壞成棕土的圈地,開發價值將會直線下降。反之,若果政府為了遷就地產商圈地的範圍而發展新市鎮(例如在粉嶺北新發展區建議採用公私合營模式,開發地產商已收購但未被破壞的高質農地),目前效率低劣的用地方式,便永遠沒有理順的一天。政府貪圖政治方便、怯於原居民利益和地產商特權,結果是新界規劃停滯不前,公眾利益成為犧牲品。
「重南輕北」代價沉重
誠然,殖民時代的地緣政治已經去如黃鶴,但這三座大山的挑戰,是否令梁先生有意繼承殖民者「信手拈來」的心態,延續昔日的土地觀——維港填海還是最乾手淨腳的出路?
可惜,這種土地觀不但危害維港的未來,更已造成「重南輕北」的地區失衡:維港兩岸市區超越發展極限,交通擠塞成為空氣染每愈下的罪禍首;新界北卻欠缺發展就業的機會,令低收入階層難以向上流動。誰忽略了這項「南北差距」,就難以聲稱「全面和客觀的認識」貧窮問題。
更甚者,這種土地開發的思維與正在冒升的新價值,矛盾日趨激烈。早前有80 後青年搬入馬屎埔村進行有機耕種,開展「新生活運動」,繼而發起反對開發南生圍濕地的運動。較早前,除了「我愛維港日」的參與人數按年遞增外,千人「誓保菜園村」的聲勢不減。若果執政者漠視這種價值衝突,只把新界土地視為經濟開發的原材料,將人文價值的空間榨得一乾二淨,又豈能稱為「社會的共同願景」?
試想想,政府領袖若果心理順丁屋地和棕土的城鄉規劃,把過千公頃土地的發展願景與民共議,那麼政府與地產商博弈的遊戲規則必然徹底改寫,房屋供應的多寡不會任由地產商主導,提升人均居住面積不僅是售樓書推銷的夢想,青年一代多元發展的空間大增,20 年後的香港面貌必定煥然一新。
過去殖民政府受制於「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發展願景欠奉。董建華和曾蔭權不敢移除三座大山,莫非下一屆政府要以維港填海掩蓋規劃失誤,令深層次矛盾愈演愈烈?
〔註一〕政府規劃署2007 年發表的《香港2030 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第11.7 段。報告預期本港人口從2003 年至2030 年增加160 萬,相等於從2010 年至2030 年增加140 萬。
〔註二〕《文報》2009 年2 月9 日報道,655 公頃為2009 年統計數字,125 公頃為2006 年統計數字。
〔註三〕香港《經濟日報》2010 年7 月5日報道。
[刊於 《明報》2010年12月2日]
很多市民對今年施政報告的最深印象,是特首曾蔭權
「忽然醒悟」地產商的一貫賣樓手法對市民是如何不公平,然後「忽然企硬」管制地產商興建發水樓。顯然,曾班子力圖擺脫政府偏袒大財團的形象,但市民真正關
心的是政治騷背後的實質安排。畢竟,升斗市民對「賣樓公平」這個卑微願望早已望穿秋水,政府每拖延一天,只有更多人中招受害。
「發水樓」成為全城焦點,源於2005年,梁展文被揭發任職屋宇署長時,酌情批准「嘉亨灣」增加3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隨後社會嘩然,立法會展開調查,政府承
諾規管,卻遲遲未有下文。直至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去年中邀請公眾參與討論規管細則,今年6月向政府提交建議,業界早已知悉「發水樓」規管在即,政府部門亦已
反覆研究經年。但林鄭月娥局長早前公布,地產商直至明年4月1日止,仍然可按現有規定繼續申請「發水圖則」,究竟有何玄機?
「發水」利益逾千億元
一
個實用面積700多平方呎的中型單位,往往有逾200呎的發水面積,若以市區單位每呎過萬元計算,市民因「發水」而額外奉獻給地產商的金額,每個單位便約
200萬元。假設地產商把未來5年準備興建的10萬個單位(按照政府估計每年興建2萬個私營單位推算),有一半可以提前在明年4月前入則,地產商「發水」
所得的額外收益,亦即市民置業承受的潛在損失,可達1000億元之巨。
當然,上述估算有兩點不足之處:一、不少地產商早已洞燭先機,很多地盤在政府本月宣布前已入則;二、大地產商擁有土地儲備和收購部署,能夠準確圈定未來發展用地,甚至把10年後的地盤提前入則,也屢見不爽,但小地產商則較難預早籌謀。
林鄭月娥面對市民的質疑,臨時加插兩招,規定地產商必須先擁有地權才能入則,以及一旦項目在批則後兩年內未能動工,「發水」優便被取消。驟眼看來,這確實是填補漏洞的德政。
可惜事與願違,原來所謂「擁有地權」的要求非常兒戲,例如收購舊樓,它只須購入一個單位,便可以符合資格,在所有小業主不知情的情下為整個地盤入則。至於
「發水圖則」在兩年內不動工便自動作廢的安排,確實是釜底抽薪的改革,但關鍵在於過去屋宇署對「動工」的定義十分寬鬆,將來假若只倚賴行政指令而非立法執
行,隨時會被地產商以司法挑戰。政府一旦失守,「規管發水樓」便形同虛設。還有一點事關重大,尚待發展局澄清:這項安排是否適用於所有已批准的「發水圖
則」,還是局限於未來半年新批准的「發水圖則」?若是後者,則等同選擇性放生了在過去一年預聞內幕消息,偷步入則的地產商。
與規管「發水樓」不可分割的措施,是立法限制賣樓手法,特別是規定以實用面積計價,更正中地產商的死穴。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上周揚言,不會與政府對
抗,但認為「現階段無立法需要」〈註一〉。這是一場看似談笑用兵卻是爭分奪秒的博弈,地產商必會出盡法寶,把立法程序拖過2012年中,屆時新特首上場,
什麼規管都煙消雲散,從頭再來。若果鄭汝樺局長在諮詢一年後才動立法程序,恐怕凶多吉少。
忍無可忍 民怨沸騰
要明白政府對「發水樓」為何又愛又恨,只需看看港鐵地盤,便可思過半。港鐵有6個尚未招標的地盤,共有9200個單位,已提早取得「發水圖則」〈註二〉。保
守估計,每個單位較新準則「發水」多100平方呎,將來中標的地產商補地價平均每呎5000元,政府庫房便可多收約46億元。由於西鐵地盤不屬於「以物業
資助鐵路」的營運模式,它們的賺蝕完全由政府控制,港鐵只是負責項目管理,所以政府還可以從地產商賣完「發水面積」後再多得分成。政府至今未肯承諾,唾棄
特首口中所說「對市民不公道」的圖則,讓中標者按照新規定重新入則,這塊已經含在口中的肥肉,相信就是林鄭月娥不能宣諸於口的底因。
至此,視庫房如「私己錢」的特區政府,為何坐擁2萬億元儲備,仍然與地產商在物業市場上官商關照,實在清楚不過。政府與地產商猶如孿生兄弟,過去在「發水樓」市場齊齊真銀,如今礙於被欺者忍無可忍,民怨太深,兄弟被迫忍痛分手。
打擊「發水樓」一役,政府押上了政治資本,地產商牽動了上千億元的利益。這場世紀博弈演下去,無論兩位主角是好心分手還是曲線復合,廣大市民絕不能當袖手旁
觀的觀眾,因為以千億元計的注碼是市民口袋裏的真金白銀,而一旦曾班子所剩無幾的政治誠信再受衝擊,更會動搖餘下兩年的管治根基。
〈註一〉見《信報》2010年10月22日報道
〈註二〉根據環保觸覺的調查和《明報》2010年10月23日報道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刊於 《明報》2010年10月29日]
現今中區政府總部所在的「政府山」,是殖民地政府至今百多年來政治權力核心的所在地。當中人與物的變遷,與香港發展盛衰的關係之大,沒有任何其他史遺址能望其項背。
例如政府總部西翼的現址在百多年前是一組「美利炮台」,負有鎮守維多利亞港的重任;政府山中間更內藏四通八達的隧道網,連接港督府、政府辦公樓與中環商業區,可供當時的官員作防空走難之用;二次大戰淪陷時期曾遭日軍徵作秘密軍事用途。直至今天,連接特首住所禮賓府的一段隧道圖則,仍然列作不准外洩的機密。
林鄭計劃匪夷所思
上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公布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計劃:變賣半個政府山作商業用途,將最富歷史價值的公共資產交到私人發展商手裏,公眾永久喪失業權。
表面看來,政府的發展計劃冠冕堂皇——保留政府總部中座和東翼,只拆卸西翼大樓,新建的約四十層高商較附近的大樓還低幾米,開放更多公眾休憩用地,更多綠化,實在是發展與保育之間最理想的「平衡」。然而,實情是否如此?
特區政府今天坐擁2 萬億元的儲備,只有被批評為「孤寒財主」的壓力,絕無急於籌錢、變賣家當的迫切需要。發展局表示中環甲級寫字樓短缺,重建西翼大樓可以提供二十八萬平方呎的面積。政府最希望市民全部患上失憶症:一年前特區官員在推銷高鐵項目時,大事宣傳把西九打造成核心商業區的必要性,正因為中環發展已經飽和。西九站上蓋可提供二百八十萬呎甲級寫字樓面積,剛好是重建西翼大樓的十倍。況且,中環新海濱還預留了九十萬呎甲級寫字樓用地,硬把一棟大樓和商場塞進中環最擠塞的皇后大道中和雪廠街中間,真有凌駕性需要嗎?
胡亂改建掏空歷史
根據現今國際上通用的《中國文物保護準則》第十八條,任何歷史遺跡「必須原址保護。只有在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重大建設工程的需要,使遷移保護成為唯一有效的手段時,才可以原狀遷移,易地保護。」難道特區政府認為,向地產商提供甲級寫字樓,是國家重大工程還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另一個疑團是有關工程的規模。政府提供的圖則顯示新建的大樓只在地盤西面角落,佔地比現在西翼大樓還小,周邊全是綠油油的山坡。細看之下,原來出賣的地盤是大樓用地的四倍,佔去半個政府山,用來興建多層地下商場和停車場,一如前水警總部的尖沙咀山。今天你走進Heritage1881,給周圍的名店震懾之餘,還有爬「山」的感覺嗎?
你還能看見已遭淘空挖走的隧洞遺嗎?若果曾班子一意孤行,政府山將來會經歷同樣命運,屆時挖走的不只是留存了百多年的隧道網絡,還可能有美利炮台和其他外界不知曉的古蹟遺址。
政府計劃拆卸中區合署西翼大樓所持的理由,是它的建築價值不高,可惜這個結論剛好與政府委託的古蹟專家意見相反。專家報告指出「這群大樓的建築質素很高,是香港摩登辦公大樓設計的起始階段和五十年代建築設計的典範」,以及「毫無疑問,善用這些大樓完全可行」【註】。專家報告明確指出,「若果必須進行重建」,那便惟有選擇相對中座和東座價值較低的西座大樓。但誰有能耐在專家撰寫報告時加添了一個「必須重建」的前提條件?相信只能是支付顧問費的發展局,而不會是真正付鈔的廣大市民。
「市民中心」更有價值
根據中文大學建築系退休教授Vito Bertin 實地考證後指出,從禮賓府向北望,中區合署的東翼和西翼剛好在中軸線的左右對稱,在禮賓府與維多利亞商業城區之間,構成一個緩衝的綠化空間。當時的設計師花盡心思,利用一個空間符號,突顯出「政」「商」的區隔。若果西翼拆卸後,半個政府山淪為地產商地盤,原先分隔的空間變得支離破碎,是否也意味政府愈來愈向商賈傾斜?
其他大大小小的疑團多不勝數,例如重建計劃須擴闊下亞厘畢道以方便新大樓出入,但新增車流量始終會使花園道、德輔道中和雪廠街比現時更擠塞,這是否無法解決的死症?淘空政府山和拆卸西翼大樓的幾十萬噸泥頭,如何能從中環運走而不致天怒人怨?早已超標的中環路邊空氣質素,進一步變壞後又會增加多少提前死亡和入院個案?為何政府不進行考古發掘,在未有確定古蹟遺址的細節前便建議把業權賣給私人發展商?為何政府聲稱諮詢公眾,卻不開放政府山和政府合署讓市民參觀,使公眾蒙在鼓裏,無從討論?
其實,若果政府山能蛻變成一個開放的「市民中心」,西翼大樓可以有很多既切合市民需要,亦尊重歷史原貌的用途,例如政府檔案署的公眾閱覽室、公眾諮詢常設會場、供民間團體使用的展覽館等等。
1937 年10 月13 日,一位立法局議員發言,引用前總督郝德傑的觀點,指出發展政府山是「將香港一處原本最美麗的地段進行商業化劫掠」,最後殖民地政府撤回發展建議,政府山至今一直是公共資產,未有變成「地產山」。英殖民政府尚且懂得尊重歷史,難道我們對特區政府為下一代保育文化遺產的責任,不應有更高的要求嗎?
註:見政府顧問Purcell Miller Tritton《歷史及建築評估報告》第128 及13 5 頁
作者為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
[刊於 《信報》2010年10月27日]
房屋政策,似有還無,誤導市民。在施政報告第21段竟說: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把計劃興建公屋的土地轉為興建居屋。我們認為任何蠶食公屋三年上樓承諾的建議,都是不可取的。」其實政府是製造虛擬矛盾,自打咀巴,因為根本本港土地供應充足,興建居屋無須使用公屋土地。
特首聲稱 “多供應土地會可讓市民買平樓”,其實咁樣做,無意對症下藥。 所謂 “先租後買”,對協助市民 “上車” 毫無作用,完全是落錯藥,特首在施政報告拒絕復建居屋的理據,顯得軟弱無力。
在扶貧政策方面,特區政府無心解決貧窮問題 顯而易見 對滅貧目標 隻字不提… 對此我感到失望 為何唔制定滅貧目標,例如在3年內,貧窮人口由126萬減至100萬以下? 堅尼系數由0.533減至0.5以下?
在環保政策方面,施政報告只重覆在氣候變化諮議文件中的幾段 ,對實際提出措施,減低空氣污染,垃圾堆置的問題,完全欠奉… 實在令人欲哭無淚
這是一份體現典型 “臨渡”心態 ( NIMTOO, Not in my term of office: 總之凡事拖到任期滿為止,蘇州屎留俾下一任) 的施政報告,只是看看今次急不及待加入兩頁有關”十大基建”及"六項優勢產業"的成績表,便使人疑惑,究竟曾蔭權是否急於埋單計數?究竟這個特區政府,係唔係一個 斷錯症、落錯藥 的「臨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