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揭開「土地荒」的遮醜布



香港「人煙稠密、地少人多」——這是我們從小學開始被老師植入腦海的第一課。我們不假思索,幾乎把這段描述等同「地球是圓的」一般的真理。殊不知這段貌似中性的地理描述,對香港的政治生態發揮了奇妙的作用: 它不僅讓統治者避開政治地雷,更為逃避基本公共責任找到絕佳的藉口。英殖政府如此,今天的特區政府更變本加厲。


只要大家對這段「真理」深信不疑,便會以為香港鬧永恆的「土地荒」,所以香港人須承受無可奈何的苦果:空間匱乏所以必須忍受斗室蝸居、缺地建屋導致樓價升、無處發展以致被迫在維港填海和鄉郊填埋——一切都只得逆來順受,誰叫香港是個無法伸展的「土地侏儒」。


且看這所謂「真理」背後的數字:全港700 萬人中約有一半人口住在公屋或居屋, 這些公營房屋只佔全港1100 平方公里土地的1.4%,私人樓宇則佔地2.3% , 另加丁屋和村屋佔3.1%,即全港住房用地共佔6.8%,加上工商業用地和道路基建等設施,也只是用了兩成土地,足見我們不是擠得要命,但特首卻說找地建屋非常困難。


再看清楚一點:除了兩成已發展土地,郊野公園佔地約四成,耕地、魚塘、水塘和濕地共佔約一成,即使扣除小量生態敏感地段,全港仍然有兩成多土地有發展潛力,比現已開發的全部土地還要多。按照政府研究,到了2030 年,本港人口有840 萬,但只要多開發2%土地,便足以應付衣食住行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毋須填海或破壞生態環境〈註一〉。


那麼,正當全城熱烈討論如何復建居屋和破解「房奴」陷阱之際,為何經濟動力和民建聯馬上提出徵用郊野公園或毗連土地,梁振英又拋出填海願景,發展局明知遠水救不了近火,卻高調宣布研究開發岩洞?他們的動作顯然無關地理環境的局限,而是精心計算的政治表態。


復建居屋何愁缺地


誰擁有最多可供開發的土地?除了政府之外,五大地產商坐擁1300 公頃土地儲備,以新界原居民為主的地主則擁有約700 公頃棕地(即半開發的貨櫃場、回收場和非法堆填地段),兩者加起來約2000 公頃,剛好是全港土地的2%,足夠全城未來20 年使用。


就以替居屋覓地為例,政府只需把預留給「置安心」計劃的5000 個單位更改,再把4 幅前公營房屋地皮(包括何文田、山谷道、北角和竹坑)的一半面積改建居屋,便已經可以從2014 年起提供11,400 個單位〈註二〉。但政府目前的意向是將這些地皮拍賣或交給港鐵興建私人豪宅,相當數量的單位要推遲至2024 年才落成, 究竟特首是要解決房屋短缺,還是配合地產商囤積居奇?再聽聽房屋署長志高的偉論「居屋最樂觀也要7 年才建成」,便明白到「拖市民所急」已經變成特區政府的基因。


官商兩利掩蓋矛盾


英殖政府深知,與新界原居民因收地而硬碰,是可免則免的政治地雷,但儘管如此,當它要興建沙田、大埔等第一代新市鎮時, 還是給盡甜頭(例如換地權益書),幾乎成為尾大不掉的包袱。今天特區政府索性以「土地荒」為由,對新界棕地視而不見,避開政治地雷,更藉此拒絕履行協助市民安居置業的責任。什麼復建居屋、增建公屋之議,都被高官一句「覓地困難」推搪過去。建制派眼見壓力太大,乾脆把矛頭指向爭議極大的填海和進佔郊野公園,千方百計迴避核心矛盾。


但另一方面, 政府以「公私營合作」為幌子,選擇一些已被大地產商收購的農地開闢新發展區(例如粉嶺北馬屎埔村已被兩大地產商收購),實行官商兩利──官家不用出面收地賠償,地產商又可名正言順改變土地用途,把幾十元一呎收購回來的農地轉換成幾千元一呎的豪宅。官商合作揮動魔術棒,只害苦了夾在中間的村民租戶和白白被犧牲的優質耕地。在曾蔭權治下, 「土地荒」已經變成一幅多功能的遮醜布:因為「土地荒」市民無奈要「捱貴租、住房」,因為「土地荒」市民要接受比珠三角人均居住面積小一半的蝸居,因為「土地荒」市民眼見本地農業萎縮日甚一日,因為「土地荒」市民要容忍政府把房屋問題一拖再拖。


揭開這塊遮醜布,你會驚嘆香港原來是「土地富戶」,卻被形形色色的「政治侏儒」霸佔了高地,不惜用謊言掩蓋規劃失誤和利益關照。唯有揭開這塊遮醜布,社會才能建構一套粉碎地產霸權的願景,向當權者問責:為這一代善用土地、讓下一代公平發展。


認清前路,還不開步走嗎?〈註一〉政府規劃署《香港2030:規劃願景與策略》第13.4.28 段〈註二〉公民黨《復建居屋建議書》www.civicparty.hk,2011 年6 月20日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刊於 明報 2011年6月30日]


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工程界 要求政府撤回立法會「替補機制」

今天一群工程界專業人士發表聯署聲明,要求政府撤回「立法會替補機制」方案,重新全面諮詢公眾。


本身是工程師的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表示:「即使政府作出小修小補,今次提出的方案仍然犯了「三違反」的大忌:


(一)違反程序公義,未有諮詢公眾;


(二)違反選民意願,令替補人選不能反映議席出缺時的選民意願;


(三)違反專業核心價值,特別是專業人士珍惜的「公正持平」原則。所謂修改只是「假讓步,真削權」。


工程師林禮昌表示已在今天正式去函何鐘泰議員,要求他解釋為何在未有咨詢工程界的情況下支持政府方案。他同時亦去函香港工程師學會,要求學會召開大會收集會員意見。


工程師何國強表示,從今天起會邀請工程師聯署聲明 ,並在7月13日立法會表決議案前將收集的意見提交政府。


以下是 工程界「維護公平選舉制度」聯署聲明 (中英文版) 


工程界「維護公平選舉制度」聯署聲明 


我們是工程界專業人士, 對於政府在未有諮詢公眾的情况下,提出「填補立法會出缺議席的安排」,廢除補選,並強行倉促立法,深感不安。


儘管我們各自對政制發展可能有不同立場,但維持一套公平選舉制度,是讓市民自由表達多元意見的必要條件。我們認為政府的建議,違反專業人士「公正持平」的核心價值。


這套草案一旦實施,將會:


1.   剝奪市民的投票權及補選時的參選權; 


2.   無法公平公正地反映選民意願。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撤回草案,進行全面諮詢。


我們同時要求代表工程界的何鐘泰議員,切實反映工程界維護公平選舉的立場,不能因政府施壓而放棄專業核心價值,違背公眾利益。


歡迎工程界人士聯署,請登入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protectfairelection2/


A Joint Statement by the Engineering Profession in support of Fair Electoral System


As professionals from the engineering sector, we are deeply disturbed by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 on Legco by-election arrangements and its stated wish to push through the relevant bill without public consultation.


Even though each of us may hold different views on political development, we are convinced that maintaining a fair electoral system is an essential pre-requisite for all citizens to express their views freely in a plural society. We believe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 is in viol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and balance” – core values deeply treasured by professionals.


If implemented, this proposal:


1. will take away people’s voting rights and their right to stand as candidates in by-elections;


2. will be unable to fairly reflect voters’ preferences.


We therefore request that the government withdraws the current proposal and commences a full consultation.


We also demand that Dr Raymond Ho, Legco member of the Engineering sector, upholds engineers’ stance in support of fair election, and not to abandon professional core values or act against public interest in the face of government pressure.  


Engineers are invited to sign this joint statement by clicking http://www.ipetitions.com/petition/protectfairelection2/


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政府山關注組發表研究報告 揭政府賣山五大錯亂

新聞稿


關注組發表研究報告  揭政府賣山五大錯亂 


由20個民間團体組成的政府山關注組本月初向城規會提交研究報告,力陳多項理據,駁斥政府的賣山計劃,揭露當局為求趕及在明年任期屆滿前向財團割售政府山,不惜公然違反承諾、濫用程序、扭曲顧問意見、隱瞞諮詢結果等等,涉及多項行政錯亂,恐令廣大香港市民損失重要的歷史地標。關注組要求當局即時取消賣山方案,認真保育屬於市民的文化遺產。


關注組年初向城規會正式申請,將中區政府合署東西座及終審法院大樓一帶劃為歷史專區,爭取全面保留作永久公共用途,並設立保育及發展限制,禁止賣地,以保障市民的公共資產。建議於公眾諮詢期內獲2000多份市民及團体意見書支持。


關注組的研究發現,當局五年前在爭取立法會及市民支持興建添馬艦新政府總部時,曾發表保育政府山的承諾,當時的行政署長謝曼怡在報章發表聲明,表示「理解政黨、中西區區議會及關注團体希望保育政府山上現有建築群的共同願望...任何改動必先諮詢公眾意見...而有建議在此設立博物館展示香港政府歷史,必會列入討論選項。」(全文見研究報告第20章)


錯亂1:違反承諾


當局去年九月宣佈賣山起商厦的單一發展方案,發展局局長、財政司長以至特首在不同場合均高調揚言將賣西座起甲級寫字樓,製造既定事實,並無給予公眾其他方案討論,在宣佈前亦從未諮詢公眾意見。當年的保育承諾原是一派謊言,政府誠信破產。


錯亂2: 扭曲顧問意見


當局聘請英國顧問為中區政府合署作歷史及建築評估,顧問在報告多次建議設立特別保育區 (Special Protected Area)完整保護政府山上的低矮建築及林木地帶,並指地段不宜作商業發展,因會貶低建築物及用地的歷史价值(顧問報告p.3)。政府對此隻字不提,只是斷章取義指顧問說西座建築价值最低,因此可以清拆及變賣。顧問在報告第5章5.5.2(p.146)指「重建用地西端是基於財政壓力,否則整個西座地段可改作公眾花園」,正正道出政府賣山基本上是不必要及不恰當的舉動。在庫房水浸的情況下草率賣掉香港市民重要的歷史文化地標,屬嚴重行政失當。


錯亂3:拒絕公開公眾諮詢結果


政府在去年九月宣佈賣山方案後始進行兩個多月的「公眾諮詢」,至今半年已過但一直拒絕公開諮詢結果,關注組早前向立法會申訴部投訴並要求公開資料,至今仍未有回覆。


錯亂4:濫用城規程序打壓民間申請


關注組的保育規劃申請在城規會受不公平對待,包括被縮短回應時間(由標準兩個月縮短至一個月),而團體要求民間與政府方案同日同場審議亦被拒,反映政府不欲讓城規委員同時考慮替代方案。城規會秘書處早前要求民間方案必在七月審結,估計是欲先「解决」民間方案,再推政府方案上馬。為此關注組向秘書處作出強烈抗議,並遞交極為詳盡的研究報告,始能爭取聆訊會議在八月舉行,但仍未能與政府方案同步審議。


錯亂5:主席涉角色衝突


城規會秘書處今次將是項民間規劃申請提升至由城市規劃委員会Full Board審議,該會主席是主力推銷賣山的最高層港府官員之一、發展局常秘周達明,明顯有極嚴重的角色衝突。早在去年11月5日的城規會議(當時政府方案仍在諮詢公眾),周達明涉引導委員在會上作出支持政府賣山方案的結論(當日有正反意見,亦有很多提問)。關注組要求周達明在審議民間方案時避席,避免角色衝突影响判决,竟遭當局反對,堅持會議由周氏主持。


基於上述問題,關注組嚴正抗議當局多項行政錯亂、顛倒是非、濫用權力,要求港府臨崖勒馬,取消賣山計劃,以保障港人寳貴的公共文化資產。關注組將堅持爭取在城規會有公開、公平及公正的審議,特別是要求獨立的主席及秘書處。最後因提交研究報告而爭取到三個星期的公眾諮詢期,關注組呼籲市民支持民間保育方案並向城規會提交意見,諮詢期至今年7月5日。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回應特首曾蔭權的「深思」挑戰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中,以引述他人意見的方式,聲稱「部分政黨、政客在大型基建項目快將上馬之際,借環保、保育之名,利用法律程序或其他手段加以阻撓,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他並且要求市民大眾深思「那些阻撓基建工程的政黨、政客要追求的,究竟是環保、是保育,抑或是拒絕經濟發展、拒絕創造就業、拒絕香港與內地進一步融合?」民建聯議員和應,暗示公民黨和筆者,正是特首口中的罪魁禍首。

在政府就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申請上訴之際,曾特首發表上述言論,有違法治精神,社會上已有公論。但我們願意心平氣和,反思曾蔭權的論述,超越政治立場,明辯香港前途。

 

歸納言之,曾蔭權的言論帶出了3 個問題。

 

一、環保會否阻礙經濟發展?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3 月提出「徹底轉變唯GDP 的觀念」,他強調, 「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需要不斷地增加經濟總量,但是這種總量的增加是不能以過度地消耗資源、能源和污染環境為代價。那樣不僅不可持續,而且會給我們子孫後代造成影響」。按照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石建勳教授的解說,中國政府正在引導經濟從「量的增長」向

「質的增長」作根本轉變〈註一〉。

 

香港是中國境內最發達的城市,最有條件追求「質的增長」,而環境保護正是必要的手段。

 

港珠澳大橋建成後,若果政府不理法庭裁決而一意孤行,每天將有幾萬輛車過境而沒有任何防污管制。大量過時的「墨魚車」,可以在珠海入境前注滿便宜兼汚濁的燃油進入市區(廣東省出售的柴油含硫量比香港高40 倍),已經污染爆燈的中環、銅鑼灣和旺角屆時如何負荷?過境車輛愈多,曾蔭權口中的經濟發展愈成功,但這是香港人樂見的「增長」嗎?

 

過去5 年香港因為空氣污染導致的經濟損失共837 億元,提早死亡的市民共4960 人〈註二〉。5 年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政府動用500 多億元,全面推行幾十項措施,徹底控制香港境內的空氣污染源。特區政府不理睬,但假若這500 多億元能夠挽回三分之一的經濟損失,每年投資回報已逾10厘,遠高於把財政儲備存放在金管局所得的回報。

公民黨多年來苦口婆心,敦促政府下決心投資於清新空氣,為建設大型基建解除主要的環境瓶頸〈註三〉。

事實俱在,一個聰明的政府,可以把環境保護變成推動經濟發展的手段。正如英國倫敦市,在上世紀50 年代因毒霧和泰晤士河的污水而臭名遠播,但多年來下決心投資環保,尺度遠比香港嚴格。另一個例子是韓國總統李明博,他擔任首爾市長時,力排眾議將清溪川的環境徹底根治,令全市煥然一新。環保不但沒有拖垮倫敦和首爾的經濟,反而成為她們在國際上競爭的優勢。

 

二、中港融合應否不惜代價?

 

在曾蔭權口中, 「中港融合」儼如聖旨,不准質疑。但官方鼓吹的中港融合究竟是什麼貨色?說穿了只是大搞跨境基

建,對於法制和人權等有利兩地人民的「軟件融合」,則絕口不提。

以橫跨后海灣的西部通道為例,政府投資78 億元,2003 年開工,2007 年通車,沒有因環保問題阻延。今年車流量約每天9000 輛,只是原來預計流量的兩成,還有剩餘能力每天7 萬輛。若果以金管局的平均年投資回報率5.9 厘計算,加上營運費用,香港市民正在每年補貼逾5 億元。儘管如此,為了額外增加每天2 萬輛車的過境能力,政府準備花過百億元在明年興建全新的蓮塘口岸。

 

不計成本的「凡是派」會說,即使今天使用率偏低,明天使用率會上升,跨境基建是策略性投資。驟聽言之成理,但大家只要問一句:若果政府在8 年前先把78 億元資金拿來興建居屋1 萬間或公屋2 萬間,待有足夠過境車輛需求量才興建西部通道,豈非兩全其美?

 

當權者不惜代價「超前建設」,是刀不血刃地剝削了大多數市民。建制派製造基建延誤的假象恫嚇市民,只是突顯出政府無心投資於民生項目,拒絕創造多元化的就業機會。

 

美國銀行美林證券發表報告,新加坡今年第一季的國民生產總值為639 億美元,歷史上首次超越香港近一成。分析員認為香港落後的原因,包括空氣質素惡化和過渡倚賴金融業及「中國因素」。建制派堆砌的「狹義中港融合」願景,會否削弱了企業轉型的動力和令政府不思進取?這的確值得社會深思。

 

三、政黨協助市民司法覆核是否別有「政治目的」?

 

什麼是「政治目的」?這個中性的名詞,被暗喻為「不可告人的陰謀」。其實司法覆核只是市民通過司法程序,尋求糾正政府違法行為,整項程序由法庭主導,嚴守公正透明的原則,全部在陽光下進行。若果申訴人沒有政府違法的理據,法庭從一開始便會拒絕審理。指摘政黨濫用司法程序,等同指摘法庭變成政治工具。

 

當小市民的權利受當權者踐踏,負責任的從政者提供協助,使脆弱的大衛能夠面對力大無窮的哥利亞,扳回一點勝算,正是法治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政黨在社區的功能猶如消防隊,誰願意養活一班平日派糉派米,卻在大火時不敢破門入屋救人的消防員?

 

在港珠澳大橋官司,公民黨員協助東涌居民的政治目的就是提醒政府守法,保障市民健康,促進可持續發展,正好與溫總倡導的「徹底轉變唯GDP 的觀念」不謀而合。反觀建制派歇斯底里的反應,他們是否亟欲將「黨大於法」的觀念移植來香港?

 

香港沒有經濟衰退,但正在經歷一場全民受害的「社會衰退」:污染惡化、貧富對立、樓價失控、社會不公的怨忿加劇

〈註四〉。可惜曾蔭權政府把經濟增長奉為神明,對社會衰退卻未有對症下藥。

 

今次事件引發出兩項左右香港前途的課題:如何防止行政機關為達政治目的而衝擊法治?如何促使當權者正視社會衰退並設定「質的增長」為政策目標?這是香港人不能迴避的挑戰。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註一〉《人民日報》海外版,2011 年3 月16 日

〈註二〉香港大學達理指數http://hedleyindex.sph.hku.hk/home.php,包括2006 年5 月30 日至2011 年5 月30 日的實質損失及無形損失

〈註三〉公民黨《綠色新經濟》行動綱領,2009 年3 月

〈註四〉On "social recession" see Well-being, economic growth and social recession ,Jonathan Rutherford, 2008 and Prosperity without growth , Tim Jackson, 2011

 

[刊於 《明報》2011年6月8日]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請參加 6月11日 公開論壇 - 香港環評﹕困局與前景

公開論壇 - 香港環評﹕困局與前景

主辦單位:  

中文大學環境、能源及可持續發展研究所


環境政策與資源管理研究中心

作為確保環境可持續發展工具,環境影響評估在香港已實行多年,但最近法庭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的判決在社會上造成極大迴響,引起各界爭論環評在香港的作用及成效。中文大學特別邀請四位在環境界中舉足輕重的人物出席論壇,集中探討以上問題。


日期: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上午10:00


地點: 香港中文大學信和樓三樓李冠春堂LT1


詳情:


1.講者分享


林健枝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環境、能源及可持續發展研究所主任

盧偉國博士


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

黎廣德先生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

曾錦林先生


環境諮詢委員會環境影響評估小組主席

 


2.台下發言


報名網頁:http://grm.cuhk.edu.hk/eng/news/confnews/eia2011.html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學懂隱瞞歷史的特區政府

過去數週,幾萬名市民跑到剛修復的古蹟景賢里參觀,均獲派發一份精美的介紹,上書:「景賢里的業權於2007年易手,同年9月,大宅的屋面琉璃瓦和裝飾構件遭拆卸。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要求保育景賢里。政府即時採取行動,發展局局長於2007年9月14日出席古物諮詢委員會特別會議,會上一致同意根據條例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並於翌日刋憲,即時生效。」


 


市民先被引領觀看一套全長24分鐘的記綠片,由林鄭月娥局長親身解說復修景賢里的過程如何艱辛,最後的結語強調復修古蹟的意義:為了「教育公眾有關保育的價值和重要性」。〈註一〉


 


隨後進入大宅參觀的市民,莫不驚嘆這座「中國文藝復興式」建築之美。設若他們對四年前景賢里的遭遇一無所知的話,必定心懷感激,咸認為發展局英明果斷之餘,更多謝特區政府保育文物的德政。


 


為甚麼2007年9月前景賢里的遭遇,在官方的紀錄變成一片空白?


 


保育景賢里卻抹去歴史


 


温家寶總理經常掛在口邊:「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這句古語放諸景賢里,稍嫌沉重,但用於特區政府的文物保育政策,卻又未嘗不可。


 


特區成立後,景賢里首次成為傳媒焦點是在2004年初,當時業主邱氏招標出售大宅,長春社在時任古諮會委員陳偉群博士的提示下,發起「拯救景賢里運動」,要求身兼古物事務監督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把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並倡議市民以「一人一元」的方式集資投標,最後業主暫停出售物業。古諮會亦認同景賢里極具歷史價值,敦促政府盡早行動。


 


隨後三年,長春社多次催促政府不要拖延,景賢里業主邱木誠亦致函民政局局長及特首曾蔭權,要求磋商保育方案,但均石沉大海。直至2007年7月大宅業權即將易手,長春社緊急致函林鄭月娥局長及古物諮詢委員會,卻收到覆函表示「古物古蹟辦事處正進行有關建築物的歷史價值研究」。覆函日期是8月13日,剛好是全球現場直播景賢里被「煎皮拆骨」前的28天。


 


以上是官方宣傳抹去的歴史。


 


文物保育見步行步


 


 


事實上,景賢里「民間倡議、公家拖延、私人破壞、政府干預」這段遭遇,正好反映香港發展史的盲點,特別值得保留在公眾記憶中,以為後世之鑑。


 


歷史,往往是不方便的真相。香港人厚道,多數市民無意追究民政局、發展局和特首辦的責任,對於古蹟能修復八成已覺萬幸,遑論要求有關官員承擔顢頇誤事的公帑損失。但隱瞞歴史的代價是官員變得剛愎自用,劣政毋須檢討,一錯可以再錯,市民還會誤把劣績當作德政。


 


2007 年景賢里出事後,民間要求政府汲取教訓,修改條例,制定全盤保育政策,使歷史建築物的私人業主有所依從,諦造公眾與業主雙贏的局面。〈註二〉可惜林鄭月娥局長拋給立法會一句話「修訂條例太複雜」,自此一拖至今,文物保育政策仍然停留在見步行步的階段,不少歷史建築就在這四年間無聲無息地消失。


 


一個現成的例子是位處山頂的何東花園,業主同樣以拆卸古蹟要脅,林鄭月娥迫不得已,在今年一月把物業宣佈為臨時古蹟。由於並無政策法規依循,最終結果難以逆料。


 


中區警署遺址前景未卜


 


事實上,近年比較成功的保育項目,都是公民社會,努力「教育『政府』有關保育的價值和重要性」所致。例如特首曾蔭權的童年居所 - 荷李活道前警察宿舍 - 政府當初堅持拆卸重建,直至中西區關注組要求進行考古發掘,政府始發現中央書院遺址,起初還不願公佈結果,最後民間團體公開自行拍攝的考古發掘照片,發展局才一改初衷,決定原址保留宿舍作為創意產業中心。


 


上述這段民間貢獻的歴史,同樣沒有在官方紀錄上出現,而政府亦可能因此重蹈覆轍。政府在2007年把中區警署建築羣的發展權交給香港賽馬會,馬會在今年初秘而不宣,進行考古發掘,直至本月初由南華早報調查披露〈註三〉,才承認發掘出歷史遺跡,但不肯透露詳情,卻怱忙在上週五由城規會通過了發展計劃。古蹟辦受發展局局長領導,對此事噤若寒蟬,公眾至今無法知悉歷史遺跡有多大範圍?價值有多高?新建築物會否對遺跡造成破壞?


 


為了復修景賢里,對於眾多專家和工匠的努力,我們自當感激。但主事官員把「補鑊」視作「里程碑」,毫無歉咎之餘還往自己臉上貼金,實屬城中奇聞。政府官員希望市民銘記他們的德政,忘掉在任期間的缺失,這是人之常情。但將隱惡揚善用於公民與政府的關係之間,只會有害無益,誤國誤民。


 


見微知著,特區政府今天不惜隱瞞四年前不光彩的一頁,更拒絕訂立旨在保存政府紀錄的檔案法。長此下去,我們的子孫還能看見多少香港歷史的真相?


 


 


〈註一〉見政府網頁http://www.heritage.gov.hk/tc/kyl/background.htm


〈註二〉見公民黨《文物保育政策立場書》, 17/4/2007, http://www.civicparty.hk/cp/pages/reports-c.php


〈註三〉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Calls for disclosure over relics found at police station site”, 27/4/2011


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環評背後的致命真相

真相,往往令權貴不方便。護駕者的任務是把真相變得混沌不清,令權貴免於尷尬。





先說一個令人欣慰的故事。





1990年7月,政府把工業用柴油的含硫量從2.5%降低至0.5%,全港二氧化硫的每年排放量馬上減少3萬7千噸,葵涌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含量降低了八成,全港則下降一半。香港大學社區醫學系進行追踪研究,發現小學生肺功能顯著好轉,無論是母親或兒童的支氣管疾病均減少,每年死亡人數下跌600名,相等於全港死亡率下降2.2%,長者死亡率下跌達4%,令所有香港人的預期壽命增加。〈註一〉





這一堆數字說明了兩項事實:一、空氣污染是不折不扣的無形殺手;二、政府敢推行一項德政,已足以挽回每年幾百條性命。





假「平衡」害怕面對真相





 一些開發至上的信徒寢食不安,因為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的判決打破了他們心目中發展與環保的「平衡」。法官判定政府錯解了環評條例,意味日後所有發展項目均須遵循「全力以赴」降低污染的原則,令他們心心不忿。遍讀近日護駕者不下三十篇評論,沒有一篇說明如何才算「平衡」?





任何讀者看完環評報告後都會奇怪,為何大橋通車後政府連一項減排措施也沒有提出? 明明東涌屯門一帶的空氣質素已近全港最差,為何環境諮詢委員會袖手旁觀?





真相令人尷尬:政府先設定2031年是模擬最壞情景,然後作出一系列既方便又樂觀的假設:沒有垃圾焚化爐或機場第三條跑道、廣東車輛燃油的潔淨程度與香港一致、珠三角未來30年的空氣質素按照省政府5年前定下的計劃持續改善等等,再用一個黑箱般的電腦模型(PATH model) ,計算出2031年的污染量,「證明」屆時的空氣質素符合44年前(即1987年)訂立的指標。結論是環境「大垃圾桶」未有爆燈,路政署可以大橋照建、污染照舊。





這套評估連小學生也會有一大堆疑問,為何能順利過關?





整套環評制度有三重關卡:先由環保署官員審查報告,再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審議,最後由環保署長決定是否批准。這三重關卡運作了13年,竟然沒有足夠的聲音質疑這種「未有爆燈」邏輯的荒謬,可知所謂發展與環保「平衡」的方程式是如何不平衡。曾蔭權班子努力營造的「平衡」,其實是不顧港人死活的假象 ( 連害死多少人也懶得計算) ,證據確鑿。





白白犧牲死不瞑目





剛發表《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的社科院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每個人都有責任對發展作出一定的奉獻和犧牲」,但如果「犧牲」是包括賠上性命,我們至少要知道誰在犧牲?為何犧牲不可减免?正如我們目前不能停用燃煤發電,但總不能不盡全力做好採煤的安全措施,這是當權者最基本的道德責任。





究竟大橋污染要令香港賠上多少條人命?環評報告沒有說明,但從賀達理教授向法庭提交的專家證供,可以看出端倪。





根據醫學研究,空氣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每立方米上升10微克,會導致每年每十萬人中稍多於五人死亡。目前東涌的二氧化氮含量是45微克,人口為10.8萬,所以每年有25人提早死亡。到了2031年,大橋通車後二氧化氮含量是54微克,人口增至22萬,每年死亡人數增至61名。若果同樣推算適用於屯門和元朗,總共三區110萬人口的每年死亡人數為305名。若果計算懸浮粒子和其他污染物的影響,死亡數字肯定更高。〈註二〉





環評報告沒有分項列出2031年光是因大橋通車引致的污染量(這正是法庭認為報告不合格的直接原因) ,我們無法確定每年305名死者中有多少是為大橋犧牲,還是因其他污染源致死。





最殘酷的真相:曾蔭權當主席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於五年前做妥詳細報告,只需500多億元,便可令全港空氣根本好轉,比建大橋還便宜。試問誰在拖香港後腿? 〈註三〉





我們不主張因噎廢食,但建設新基建猶如開採新煤礦,拒絕採納最佳安全措施的煤礦礦主,將面對按年遞增的寃魂,他們的良心能夠「平衡」嗎? 有新加入環諮會的學者以為「未死夠人」的說法是誤導,但願他了解真相後不要因急於護駕而喪失獨立判斷。





「司法越權」有何根據?





劉迺強再於本週二撰文批評公民黨,我們樂於立足事實,辯論政策優劣,但對流於情緒的攻訐,本文回應從略,惟歡迎大家明天下午到城大研討會公開辯論。〈註四〉





值得探討的一點,是今次法院有沒有如劉迺強所言,「司法越權」和「改變遊戲規則」。我建議大家細讀判詞第70至83段,法官仔細推敲環評條例是否一如申請方表述「必須包括獨立的基線定量分析」,推論的過程全部圍繞環評條例下的技術備忘錄、研究概要,終審法院「紹榮鋼鐵案」的判例,以及參考相關英國案例而進行。











法官在結尾第188段強調今次判決「並非針對項目的利弊,亦非有關項目效益是否與負面環境影響對稱」的評語。法庭非常謹慎,明白指出這些政策判斷應由環保署長通過政治程序進行。如果有人認為這是「司法越權」,必須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註一〉政府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Clean Air – Blue Skies”, 2006年11月



〈註二〉污染致死的方程式參考Journal of 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Air Pollution:
Costs and Paths to a Solution in HK”, Anthony Hedley et al, 25/7/2008 .
死亡數字的推算會因應人口變化和各區實際污染度有所出入。



〈註三〉見註一。



〈註四〉公民黨主辦《環評判決‧發展升呢》公眾研討會,2011年5月14日下午2時半在城市大學LT-16室舉行。



[原刊於 《信報》,2011年5月13日]